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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英文名:Shaanxi Youth Vocational college,缩写SYC 简称:“陕青院” 所在地:西安 院校代码:14028 类型:综合类

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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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19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确保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形式为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学院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028 在陕招生代码:8127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历证书上的学院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西安,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的陕西省团校。学院现有含光、雁塔两个校区,设有文化传媒系、财经系、管理系、数字信息技术系、公共事业系、艺术系、五年高职部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在校生5700余人,教职工500多名。学院建有高度契合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传媒、财经、管理、信息技术、师范教育、艺术设计、客运服务等专业群。广告设计与制作、物流管理等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广告设计与制作、会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动漫制作技术等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会计、学前教育等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网店运营推广)等专业为教育部1+X证书试点专业。 学院建有一支由教授、博士以及广告师、会计师、物流师和拥有幼儿园园长资质的教师组成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省级教学名师5名、省级优秀辅导员5名、省级教学团队1个。学院建有艺术设计实训室、会计综合实训室、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动漫实训室、钢琴实训室群、空乘模拟客舱综合实训室、形体礼仪实训室等近百个高标准专业实训室,其中采编与制作、电子商务生产性实训基地被立项为是国家级建设项目;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采编与制作实训室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学院坚持就业导向,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道科技有限公司、苏宁云商集团、西安地铁、人民大会堂、西部广告传媒公司、陕旅集团、西安慧聪网络公司、陕西省政府幼儿园、交大一附院幼儿园、深圳机场集团、海南航空公司、陕西街舞协会等400多家知名企事业单位长期合作,毕业生批量高端就业已成常态,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3%以上。学院坚持育人与助人结合,形成了完备的资助体系,各类资助覆盖62%以上学生,确保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第五条办学地点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邮政编码:710068。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南一路503号,邮政编码:710061。学院网址:www.sxqzy.com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xqzy.com招生咨询电话:029-88413889,029-88408292(传真)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职能部门和教学系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省教育厅、省招办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要求,执行学院党政招生工作决议,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方案,指导招生工作具体实施。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落实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第八条招生就业处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和文化素质测试等工作;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考试与招生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第九条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对象限于陕西省内考生,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数为准。第十条我院2020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科类以省教育厅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第五章 入学申请、测试及评价办法第十一条申请参加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且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第十二条符合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条件的考生应于2020年3月2日9:00至9日17:00,登录省招办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根据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三条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考核包括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和文化素质测试。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至9日18:00,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sxqzy.com),进入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确认报名信息、选报专业志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考生报名表》。考生须于3月10日8:00至14日17:00,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测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第十四条测试考核(一)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申请报考学院的所有考生根据本人所报考专业参加相应专业类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考生可报名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测试,但1个专业类测试只能参加1次。每个专业类测试满分均为200分,测试时长60分钟。测试采取按专业类别观看视频并参加计算机测试的方式进行,机测视频将提前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公布,考生可提前在线上学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人文通识知识、职业兴趣取向及潜质、机测视频中的知识点。测试时间:2020年3月11、12、13、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测试地址:学院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艺术类考生,可将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并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的预录取。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专业类序号系别专业名称专业类1文化传媒系广告设计与制作文化艺术类2室内艺术设计文化艺术类3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文化艺术类4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传播类5新闻采编与制作(网络与新媒体)新闻传播类6播音与主持新闻传播类7财经系会计财经商贸类18会计(云财务会计)财经商贸类19财务管理财经商贸类110金融管理金融类11金融管理(互联网保险)金融类12市场营销财经商贸类213市场营销(云营销)财经商贸类214汽车营销与服务财经商贸类215管理系物流管理财经商贸类216旅游管理旅游类17酒店管理旅游类18工商企业管理财经商贸类119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与服务类2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类21报关与国际货运财经商贸类122社区管理与服务公共管理与服务类23数字信息 技术系电子商务财经商贸类224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类25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文化艺术类26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类27动漫设计文化艺术类28软件技术计算机类29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计算机类30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专业计算机类31公共事业系学前教育教育与体育类32美术教育教育与体育类33小学教育教育与体育类34音乐教育教育与体育类35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教育)教育与体育类36艺术系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铁道运输类37空中乘务水上与航空运输类38舞蹈表演文化艺术类39舞蹈表演(街舞)文化艺术类(二)<![endif]>文化素质测试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三校生”及其他考生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测试内容包括语文和时事政治,试卷满分100分,测试时长120分钟,测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测试时间:2020年3月1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考生可任选一场)测试地址:学院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第十五条普通高中生评价内容及评价办法如下:评价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评价总成绩满分3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后满分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科目折算后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折算后满分100分。为便于计算,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的A、B、C、D四个等级转换成分数,A计85分, B计70分, C(合格)计60分,D计30分。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分值之和÷(85×7)×100。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7项。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换算分值之和÷(85×6)×100。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健康、审美表现6项。3.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考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实际成绩÷200×100。第十六条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三校生”及其他考生的评价内容及评价办法如下:评价总成绩=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评价总成绩满分3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算后满分2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折算后满分100分。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卷面实际成绩÷100×200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考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实际成绩÷200×100第十七条学院于2020年3月24日17:00前,将考生最终成绩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第十八条学院于2020年3月26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第十九条被学院预录取的考生可于2020年4月2日17:00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设在含光校区、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的报到注册点就近现场报到注册。第二十条2020年4月6日至7日,学院到省招办为已在我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省招办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学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院也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二十一条学院录取考生时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先参考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若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再参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后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科目折算后成绩)录取。淘汰率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第二十二条学院录取考生,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选择。第二十三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遵循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学院可劝其调整专业或不予录取。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四条学院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收费规定,分专业收取学费,按宿舍条件收取住宿费。学费标准:舞蹈表演:7500元/年;播音与主持:70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网络与新媒体):6500元/年;其他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标准:650元/年。第八章奖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第二十五条学院坚持育人与助人结合,积极落实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多措并举,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1、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每年8000元/生。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5000元/生。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2档,每年3800元/生、每年2800元/生。4、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贷款不超过8000元/生。5、服兵役学费补偿:每年不高于8000元/生。6、学院奖学金:学院设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7、学院助学金:企业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等。8、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勤工助学岗位并给予资助。9、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先办理入学手续,之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给予资助。学院各类奖助学金覆盖62%以上在校学生,特别优秀的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获得奖助金额可达10000元以上。第九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报到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2019年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综合评价考试招生专业2020-02-19
序号系别专业名称学费(元/年)招收科类1文化传媒系广告设计与制作6500文史、理工、艺文、艺理、三校生2室内艺术设计6500文史、理工、艺文、艺理、三校生3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6500文史、理工、艺文、艺理、三校生4新闻采编与制作6500文史、理工、艺文、艺理、三校生5新闻采编与制作(网络与新媒体)6500文史、理工、艺文、艺理、三校生6播音与主持7000文史、理工、艺文、艺理、三校生7文秘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8婚庆服务与管理(策划与主持)5500文史、三校生9财经系会计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10会计(云财务会计)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11市场营销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12市场营销(云营销)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13金融管理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14金融管理(互联网保险)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15汽车服务与营销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16财务管理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17管理系旅游管理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18工商企业管理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19物流管理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20人力资源管理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21酒店管理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22报关与国际货运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2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5500理工、三校生24数字信息技术系云计算技术与应用5500理工、三校生25电子商务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26计算机信息管理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27数字媒体艺术设计5500文史、理工、艺文、艺理、三校生28动漫制作技术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29动漫设计5500文史、理工、艺文、艺理、三校生30软件技术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31大数据技术与应用5500理工、三校生32公共事业系学前教育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33小学教育5500文史、三校生34音乐教育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35美术教育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36艺术系空中乘务5500文史、理工、三校生37舞蹈表演(使用舞蹈B1、B3成绩)7500艺文、艺理38高速铁路客运乘务5500文史、三校生详情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1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保证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形式为综合评价招生。学院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028在陕招生代码:8127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历证书上的学院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西安,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的陕西省团校。学院设有文化传媒系、财经系、管理系、数字信息技术系、公共事业系、艺术系6个教学系和思想政治课(公共课)教研部、五年制高职部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有教职工450名,在校生6500余名。学院构建了高度契合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传媒、财经、商务、信息技术、师范教育、艺术六大专业群。现有三年制高职招生专业(方向)38个,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7个。学院建有一支由教授、博士以及广告师、会计师、物流师、工程师和拥有幼儿园园长资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有6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优秀教师、5名省级优秀辅导员、一个省级教学团队。学院建有艺术设计实训室、会计综合实训室、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动漫实训室、钢琴实训室群、空乘模拟客舱综合实训室、形体礼仪实训室等69个高标准专业实训室,其中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采编与制作实训室3个实训设施群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采编与制作和电子商务生产性实训基地被立项为国家级建设项目。学院坚持就业导向,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宁云商集团、西安地铁、人民大会堂、西部广告传媒公司、陕旅集团、西安慧聪网络公司、陕西省政府幼儿园、交大一附院幼儿园、唐都医院幼儿园、北京空港航空公司、深圳机场集团、海南航空公司、陕西街舞协会等近400家知名企事业单位长期合作,毕业生批量高端就业已成常态。学院坚持将育人与助人相结合,形成了完备的资助体系,每年通过奖、贷、助、补、减方式惠及学生达62%以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五条 办学地点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邮政编码:710068学院网址:www.sxqzy.com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xqzy.com招生咨询电话:029-88413889,029-88408292(传真)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职能部门和教学系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省教育厅、省招办招生工作政策要求,执行学院党政招生工作决议,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方案,指导招生工作具体实施。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落实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考试与招生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第九条 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仅限陕西省内考生,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第十条学院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科类以省教育厅公布信息为准。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评价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参加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必须是已经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且符合资格要求。第十二条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13日17:00,登录省招办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根据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三条 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16、17日14:00-16:00(任选一场),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评价招生测试,测试需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领取测试准考证。测试地址:学院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第十四条申请入学的普通高中考生,学院的评价内容包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共三项;申请入学的“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学生),学院的评价内容是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共一项。第十五条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为3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后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评价各科目折算后满分100分;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为便于计算,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的A、B、C、D四个等级转换成分数,A计85分, B计70分, C(合格)计60分,D计30分。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分值之和÷(85×7)×100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7项。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换算分值之和÷(85×6)×100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健康、审美表现6项。3.普通高中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职业潜能。4.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考生,以陕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确认报名信息后,不再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艺术类考生综合评价成绩=考生专业课合格成绩÷各艺术类专业总分×300第十六条“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总成绩为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采取笔试方式,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试内容包括语文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语文命题范围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大纲;职业技能测试重点考核考生职业潜能。第十七条 学院于2019年4月4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第十八条 被学院预录取的考生须于2019年4月15日17:00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设在含光校区、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的报到注册点就近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九条学院于2019年4月16日至17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学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第六章录取规则第二十条 学院录取考生时,根据综合评价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淘汰率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第二十一条 学院录取考生时,保证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选择。第二十二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准。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学院可劝其调整专业或不予录取。第七章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学院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收费规定,分专业收取学费,按宿舍条件收取住宿费。1.学费标准:舞蹈表演:7500元/年;播音与主持:70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网络与新媒体):6500元/年;其他专业:5500元/年。2.住宿费标准:含光校区650元/年。第八章 奖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第二十四条 学院始终坚持育人与助人相结合,积极落实党和国家对大学生各项资助政策的同时,多措并举,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1.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每年8000元/生。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5000元/生。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3500元/生或每年2500元/生。4.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最高8000元/生。5.服兵役学费补偿及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施一次性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每年最高8000元/生。6.学院奖学金:学院设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等。7.学院助学金: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8.特殊助学金:对家庭突发变故影响学业的学生,学院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9.勤工助学:学院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给予资助。10.绿色通道:学院建立“绿色通道”,对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酌情予以资助。学院各类奖助学金的覆盖率达62%,特别优秀的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获得的奖助金额可达10000元以上。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三校生单招专业2020-02-19
序号专业1广告设计与制作2室内艺术设计3会计4物流管理5计算机信息管理6学前教育7小学教育8高速铁路客运乘务详情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2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保证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报考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的考生。第三条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028在陕招生代码:8127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第五条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西安,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的陕西省团校。学院现有含光、雁塔两个校区,设有文化传媒系、财经系、管理系、数字信息技术系、公共事业系、艺术系、五年高职部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在校生5700余人,教职工500多名。学院建有高度契合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传媒、财经、管理、信息技术、师范教育、艺术设计、客运服务等专业群。广告设计与制作、物流管理等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广告设计与制作、会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动漫制作技术等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会计、学前教育等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网店运营推广)等专业为教育部1+X证书试点专业。 学院建有一支由教授、博士以及广告师、会计师、物流师和拥有幼儿园园长资质教师组成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省级教学名师5名、省级优秀辅导员5名、省级教学团队1个。学院建有艺术设计实训室、会计综合实训室、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动漫实训室、钢琴实训室、空乘模拟客舱综合实训室、形体礼仪实训室等近百个高标准专业实训室,其中采编与制作、电子商务生产性实训基地被立项为是国家级建设项目;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采编与制作实训室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第六条  办学地点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邮政编码:710068。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南一路503号,邮政编码:710061。学院网址:www.sxqzy.com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xqzy.com招生咨询电话:029-88413889,029-88408292(传真)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职能部门和教学系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省教育厅、省招办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要求,执行学院党政招生工作决议,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方案,指导招生工作具体实施。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落实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第四章  招生区域与招生专业第十条  学院面向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湖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四川、云南、贵州14个省(区)招生,招生科类包括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有广告设计与制作(省级一流专业、省级重点专业、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室内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会计(省级重点专业、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会计(云财务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金融管理(互联网保险)、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云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物流管理(省级一流专业、省级重点专业)、旅游管理(省级重点专业)、酒店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社区管理与服务、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动漫设计、动漫制作技术(省级重点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小学教育、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教育)、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舞蹈表演、舞蹈表演(街舞)共39个专业(方向)。第十二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可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xqzy.com)查阅。招生代码及专业代号以各生源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院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生源省(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各生源省(区)招生录取政策。第十四条  录取时保证考生第一专业志愿选择。第十五条  录取条件: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各生源省(区)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符合学院提档要求。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并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分别以各生源省(区)规定为准。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参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与生源省(区)不一致时,以生源省(区)相关政策为准。第十八条  执行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须体检,不符合国家教育部相关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九条  被学院录取的新生,按学院入学须知中的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手续。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奖助办法第二十条  学院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收费规定,分专业收取学费,按宿舍条件收取住宿费。学费标准:学前教育、计算机信息管理、会计、物流管理、空中乘务等31个专业:55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网络与新媒体):6500元/年;播音与主持:7000元/年;舞蹈表演:7500元/年。住宿费标准:650元/年。第七章  奖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第二十一条  学院坚持育人与助人结合,积极落实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各类奖助学金覆盖62%以上在校学生,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每年8000元/生。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5000元/生。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2档,每年3800元/生、每年2800元/生。4、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贷款不超过8000元/生。5、服兵役学费补偿:每年不高于8000元/生。6、学院奖学金:学院设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7、学院助学金:企业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等。8、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勤工助学岗位并给予资助。9、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成绩合格且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毕业证。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责任。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生源省(区)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的规定为准,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7-05-19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保证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报考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的考生。    第三条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028                在陕招生代码:8127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地处古城西安,前身是成立于 1952 年的陕西省团校。    学院与陕西省团校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建有含光、灞桥两个校区,设有文化传媒系、财经系、管理系、数字信息技术系、公共事业系、艺术系、五年制高职部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现有教职工450名,在校生8000余名。    学院以重点专业建设为龙头、以特色专业建设为主导,立足陕西,面向9省区招生,构建了高度契合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且特点鲜明的传媒、财经、商务、信息技术、师范教育、艺术等六大专业群。三年制高职招生专业34个,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5个。其中广告设计与制作、会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动漫制作技术等5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学前教育、会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等3个专业为省级综合改革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物流管理为国家级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空中乘务、舞蹈表演、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汽车营销与服务、酒店管理、软件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专业为学院特色专业。    学院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有一支由教授、博士以及广告师、会计师、物流师、工程师、国家二级舞蹈演员和拥有幼儿园园长资质的教师组成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其中省级教学名师 6 名、省级优秀教师 1名、省级优秀辅导员4名、省级教学团队 1 个。    学院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学生实训实习,建有广告装潢艺术设计实训室、会计综合模拟实训室、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动漫创意实训室、钢琴实训室、空乘飞机客舱实训室、舞蹈表演实训室等69个高标准专业实训室,其中以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采编与制作实训室等为主的3个实训设施群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和促进就业导向,与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集团、东方航空公司、人民大会堂、西部广告传媒公司、陕旅集团、省政府幼儿园、西安慧聪网络公司、长恨歌艺术团等155家知名企事业单位长期合作,校企协同育人、合作就业,有效推动毕业生常态化批量高端就业,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3%以上。    学院紧扣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培育了大批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先后荣获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陕西高校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西安市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8413889   029--88408292(传真)    地    址: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邮政编码:710068    学院网址:www.sxqzy.com    招生网址:zsw.sxqz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职能部门和教学系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陕西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政策,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落实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各项决定。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第四章  招生区域与专业    第十条  2017年面向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省(区)招生,招生科类包括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    第十一条  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34个:新闻采编与制作、播音与主持、广告设计与制作(省级重点专业)、室内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动漫制作技术(省级重点专业)、动漫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舞蹈表演、会计(省级重点专业、省级综合改革专业)、财务管理、金融管理、证券与期货、汽车营销与服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物流管理(省级重点专业)、旅游管理(省级重点专业)、空中乘务、酒店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建设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文秘、网络新闻与传播、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学前教育(省级综合改革专业)、音乐教育、美术教育、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第十二条  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可登录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xqzy.com)查阅。招生代码及专业代号以各生源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各省(区)招生录取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符合学院提档要求,具有被录取的资格。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并成绩合格。学院不独立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艺术类专业课的考试分类以各生源省(区)的具体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生源省(区)有特殊要求的执行生源省(区)相关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文化课成绩无单科限制或加试。    第十八条  各专业培养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九条  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录取时保证考生第一专业志愿选择。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有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对弄虚作假和不符合国家教育部相关要求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六章  收费及奖助学办法    第二十三条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按专业收取学费,按宿舍条件收取住宿费。    1.各专业学费标准: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网络新闻与传播、新闻采编与制作:6500元/年;播音与主持:7000元/年;空中乘务、舞蹈表演:7500元/年;其他专业:55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650~8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学院始终坚持育人与助人相结合,积极落实党和国家对大学生各项资助政策的同时,多措并举奖助学生。学院有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每年3500元/生、每年2500元/生)、建档立卡家庭资助(每年6000元/生)、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8000元/生)、服兵役学费补偿(每年8000元/生)、学院奖学金(特等奖、一等、二等、三等、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助学金)、学院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先入学,后缴学费)等各类奖助通道,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且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经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为准,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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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莲湖区含光北路155号(北校区),西安市长安区滦镇青华村(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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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u0030%u0032%u0039-%u0038%u0038%u0034%u0030%u0038%u0033%u0033%u0031(院办) 招生咨询:%u0030%u0032%u0039—%u0038%u0038%u0034%u0031%u0033%u0038%u0038%u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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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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