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西安婚姻登记办理

[切换城市]
西安站> 西安办事指南> 西安婚姻登记办理> 西安结婚证补办指南信息

西安结婚证补办指南

补办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注意事项:

1、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2、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补办材料

1、相关证件

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外国人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华侨、出国人员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

香港、澳门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台湾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注意

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

对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证明。

确实无法出具以上证明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后,由当事人书面做出查档情况说明,并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婚姻登记证,户口簿上的夫妻关系记载,公安机关、档案所在单位、村(居)委会、两名近亲属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可以作为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近亲属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应当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信息不一致的

申请补领时当事人所持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婚姻登记档案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其中,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当事人还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结婚证补领委托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当事人在外国公证机构办理的委托公证书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提交全文同等格式中文翻译文本。

2、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补办流程

初审—受理—等待审查—发证

补办地址

西安市阎良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029-86202509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延安路六号

西安市雁塔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029-85381943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

西安市莲湖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029-87326277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庙后街169号

补办时限及费用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收费9元。

相关办理指南
最新办理指南数据
办理机构
其他地区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