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
1、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
3、三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提示:
※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 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初审—受理—等待审查—登记(发证
注意
常住户口在西安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国人员、华侨及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须共同到陕西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具体流程
1、办事员查验当事人提供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办事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3、 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当事人不会写字的,由当事人口述,婚姻登记员代为填写。婚姻登记员代当事人填写完毕,应当宣读,当事人认为填写内容无误,在“声明人”一栏按指纹。“声明人”一栏不得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 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6、 颁发结婚证。
西安市阎良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029-86202509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延安路六号
西安市雁塔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029-85381943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
西安市莲湖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029-87326277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庙后街169号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收费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