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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英文名:Xi 'an Medical College 简称:“西安医专科学校” 所在地:西安 类型:医药类

  •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2020-02-1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校2018年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222,在陕招生代码:8148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办学层次: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学校简介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占地783亩,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有来自全国各类在校生万余人,有护理、口腔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技术等五系一院三部,基本形成覆盖医、护、药、技等多个专业领域,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布局。护理(养老服务)专业被确定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护理和临床实验实训基地被评为“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示范性实训基地”。2017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陕西高校“一流专业”遴选结果的通知》精神,我校全面开展“双一流”建设工作,经申报、遴选、审批,目前已有药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3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专业”。学校附属医院位于秦渡校区西侧,占地300余亩。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设置床位1200张,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等17个科室。不仅为学生见习、实习提供方便,也为优秀毕业生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户县秦渡镇,邮编:710309学校网址:http://www.xagdyz.com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办公室、招生办、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财务处、总务处、保卫处、综治办等部门和各系部组成。依次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宣传、考试面试、新生录取、报到注册、安全保卫等工作。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招生信息网:http://www.xagdyz.com/招生咨询电话:029-81483333 81484908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八条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第九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条招生对象1.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2.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之间,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http://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8年3月9日8:00至3月15日18:00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1寸照片2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第十三条考试形式对申请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学生和“三校生”由我校统一组织考试。1.文化课笔试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课笔试(以下简称“笔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命题和学校组织考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8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2.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通过回答问题当场打分评分,满分200分。第十四条我校于2018年3月17日8:30至11:30开展对“普高生”和“三校生”的笔试考试;3月17日14:00-18:00开展对“普高生”和“三校生”的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第十五条我校于2018年3月30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所报送的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xagdyz.com/)上进行公示。第十六条被我校预录取学生于2018年4月2日至9日17:00之间,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注册报到,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来校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第十七条我校于2018年4月12至13日,到省招生办为已报到注册的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完成考生正式录取工作。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第十八条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按照不同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5%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第六章录取规则第十九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陕西省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普高生和三校生分别按考生笔试和面试考试得分,结合我校实际招生专业,坚持多元选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十条我校承认在省内其他示范高职院校参加考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如果参加我校录取,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面试或技能测试考核。以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可按照规定调整其录取的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收费标准第二十二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学费标准:9000元/年住宿费(暖气、空调):800元/年(8人间)。住宿费(暖气、空调):2200元/年(4人间)住宿费(暖气、空调、电视等生活设施齐全):7000元/年(2人间)第八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三条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奖、助学结合的政策,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2500元/年,特困3500元/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精准资助补助金:6000元/年。校内奖学金:一等奖每人3000元/年;二等奖每人2000元/年;三等奖每人1500元/年。第二十四条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不同岗位发放报酬每月400元至900元不等。第二十五条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12月18日详情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2020-02-1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校2019年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222,在陕招生代码:8148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办学层次: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学校简介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占地783亩,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有来自全国各类在校生万余人,有护理、口腔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技术等五系一院三部,基本形成覆盖医、护、药、技等多个专业领域,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布局。护理(养老服务)专业被确定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护理和临床实验实训基地被评为“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示范性实训基地”。2017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陕西高校“一流专业”遴选结果的通知》精神,我校全面开展“双一流”建设工作,经申报、遴选、审批,目前已有药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3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专业”。学校附属医院位于秦渡校区西侧,占地300余亩。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设置床位1200张,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等17个科室。不仅为学生见习、实习提供方便,也为优秀毕业生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户县秦渡镇,邮编:710309学校网址:http://www.xagdyz.com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办公室、招生办、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财务处、总务处、保卫处、综治办等部门和各系部组成。依次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宣传、现场确认、考试面试、机测、新生录取、报到注册、安全保卫等工作。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招生信息网:http://www.xagdyz.com/招生咨询电话:029-81483333 81484908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第九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条招生对象1.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2.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之间,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http://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8:00至3月22日18:00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确认:1.专业志愿填报:登录我校招生网,进入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明确本人录取专业,根据提示提交打印我校《2019年单独考试报名表》和《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或到我校招生办现场填报专业志愿、确认并打印准考证。2.领取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我校《2019年单独考试报名表》,到我校招生办现场进行专业志愿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我校《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第十三条考试形式对申请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学生和“三校生”由我校统一组织考试。1.文化课笔试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课笔试(以下简称“笔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命题和学校组织考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9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2.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性测试,按照“试点先行“的办法,我校部分招生专业将开展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简称“机测”,未开展机测的专业将进行如下安排。⑴.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高生”考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通过回答问题当场打分评分,满分200分。⑵.职业技能测试。“三校生”考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满分200分。考生通过现场测试或考生提供的专业技能作品、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计分。可现场提供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第十四条我校于2019年3月23日8:30至11:30开展对“普高生”和“三校生”的笔试考试;3月23日13:00-18:00开展对“普高生”和“三校生”的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第十五条我校于2019年4月4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所报送的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xagdyz.com/)上进行公示。第十六条被我校预录取的学生于2019年4月5日至15日17:00之间,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注册报到,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来校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第十七条我校于2019年4月16至17日,到省招生办为已报到注册的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完成考生正式录取工作。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第十八条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按照不同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确定录取人数。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九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陕西省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普高生和三校生分别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机测)考试得分,结合我校实际招生专业,坚持多元选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淘汰率不低于3%。第二十条我校承认在省内其他示范高职院校参加考试考生的笔试和“机测”成绩,非“机测”专业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考核。第二十一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可按照规定调整其录取的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二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学费标准:13000元/年住宿费(带暖气、空调、双卫生间):1000元/年(8人间)住宿费(带暖气、空调、双卫生间):2200元/年(4人间)住宿费(暖气、空调、电视、卫生间等生活设施齐全):7000元/年(2人间)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三条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奖、助学结合的政策,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2500元/年,特困3500元/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精准资助补助金:6000元/年。校内奖学金:一等奖每人3000元/年;二等奖每人2000元/年;三等奖每人1500元/年。第二十四条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不同岗位发放报酬。第二十五条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12月25日详情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电子版)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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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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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简章(电子版)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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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章程2020-02-1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校2020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我校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 14222 ,在陕招生代码: 8148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办学层次: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开设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并开设临床医学儿科方向班、口腔护理等多个特色方向班。学校先后被确定为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陕西省普通高校“一流学院建设单位”。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全程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安置、就业跟踪等服务工作。学校通过拓宽国内外就业市场、“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校园招聘会、以实习带动就业等方式方法,有效地促进了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历届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已累计为全国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企事业单位输送了三万余名素质高、技术好、业务精的医药卫生人才。学校实验实训室136个,共122000平方米。校外实习实训基地80余个,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四所非隶属附属医院。学校直属附属医院——西安医专附属医院位于校园西侧,占地约300余亩,一期设置床位1200张,环境优雅,设备先进,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为学校学生见习、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保障。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秦渡镇, 邮 编:710309学校网址:http://www.xagdyz.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办公室、招生办、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财务处、总务处、保卫处、综治办等部门和各系部组成。依次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宣传、现场确认、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新生录取、报到注册、安全保卫等工作。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招生信息网:http://www.xagdyz.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1483333 81484908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第九条 综合评价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招生专业: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普高生)或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三校生”),且符合资格要求。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之间,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根据我校综合评价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点击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依据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 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 3 月5日至3月12日登录我校官网(网址:http://www.xagdyz.com/),进入综合评价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选报专业志愿,根据提示提交打印我校《2020年综合评价考试报名信息表》和《2020年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准考证》。第十三条 考试形式 报考我校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的“普高生”和“三校生”均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三校生”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1. “普高生”文化素质测试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我校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获取)。2. “三校生”可在以下两个时段任选一个时段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2020年3月7日14:30-16:302020年3月12日14:30-16:30考试科目:语文、政治已在其他院校参加有我校招生专业的校际联考,但有意向报考我校的 “三校生”可于3月21日9:30-11:30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统一命题,建立试题库,从中随机生成6套试卷(考试内容不超出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进入保密室24小时监管。考核形式为综合试卷,总分300分,每科各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普高生”和 “三校生”均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实行校际联考。2020年3 月5日8:00至3月15日18:00,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我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校际联考采取分专业类观看机测视频并参加计算机测试的方式进行。各专业类机测视频将提前公布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neac.com),考生可以提前观看学习。我校拟设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及护理、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类3个专业类校际联考考点,考生可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每个专业类测试满分均为2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通识知识、职业兴趣取向及潜质、机测视频中的知识点。考生取得专业类校际联考成绩后,方可参加我校对应招生专业的录取。第十四条 我校于2020年 3月26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xagdyz.com/)上进行公示。第十五条 被我校预录取的学生于2020年3月26日至4月2日17:00之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第十六条 我校于2020年4月6日至7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的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完成考生正式录取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我校也将在招生网进行同步公示。第十七条 通过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按照不同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确定录取人数。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八条 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陕西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普高生和三校生分别按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和校际联考考试得分,结合我校实际招生专业,坚持多元选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淘汰率不低于3%。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新生入校后进行的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可按照规定调整其录取的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学费标准:5500元/学期住宿费(带暖气、空调、双卫生间):500元/学期(8人间)住宿费(带暖气、空调、双卫生间):1100元/学期(4人间)住宿费(暖气、空调、电视、卫生间等生活设施齐全):3500元/学期(2人间)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一条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奖、助学结合的政策,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2800元/年,特困3800元/年,“建档立卡 ”贫困家庭子女精准资助补助金:6000元/年。校内奖学金:一等奖每人3000 元/年;二等奖每人2000元/年;三等奖每人1500元/年。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不同岗位发放报酬。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2月25日详情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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