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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Xi'an Aeronautical Polytechnic Institute 简称:“西航职院” 所在地:西安 院校代码:12828 类型:工科类/理科类/理工类/专科

省属大学专科院校
  •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2020-02-1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28,在陕招生代码:8126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 学院介绍学校始建于1958年,直属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学院位于中国著名航空城——西安市阎良区,学院目前占地面积800亩,设有航空维修工程学院、航空制造工程学院、航空材料工程学院、航空管理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等12个二级教学单位,涵盖了航空设备维修、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技术、航空服务等职业门类,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11000余人,开设大学专科层次专业49个。现有航空、机械等实验实训室119个,校内实训基地20个,其中中央、省级重点实训基地9个,依托航空产业的校外实训基地297个。现有国家示范专业8个,省级重点专业1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现有专、兼职教师740名,专任教师353人,全国优秀教师3名,省级教学名师9名,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学院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陈一坚为名誉教授,美国阿肯色州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多所高校、科研院所200余名教授及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教师和客座教授。学校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定期举办毕业生就业洽谈会,目前已形成了由空军航空维修企业、中航工业集团企业、民用航空企业、航天企业、装备制造业等300多家企业组成的稳定的就业基地。近五年来,每年约有55%的毕业生签约大中型国有企业,近75%的毕业生签约中航工业、空军装备维修、民航运输、航天科技等行业企业,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南方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中航工业西安飞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5719、5720工厂等行业领军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邮编:710089 学校网址:http://www.xihang.edu.cn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招生、教学、纪检工作的副院长、党政办、招就处、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处、宣传部、财务处、保卫处、部分二级学院等部门领导组成。招就处主要负责考试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招生计划的制订、上报及录取工作;教务处主要负责考试命题、组织、考务、评分等工作;宣传部主要负责招生宣传、网络维护等工作;学生处主要负责招生考试期间考生的管理及组织工作;财务处主要负责学费、住宿等费用收支工作;保卫处主要负责考场的安保及试题转运安全工作;党政办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纪检监察处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招生信息网:http://www.xihang.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9—86852309、86862884、86855868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第九条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条 申请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根据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8年3月8日至3月16日在我校招就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和“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知识和综合测试(指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一)文化基础测试。考试时间:3月17日上午8∶30—11∶30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基础知识(以下简称“笔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命题和学院组织考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8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时间:3月17日下午14∶00—18∶001、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侧重于衡量其今后从事相关职业的潜能水平,通过回答问题当场打分评分,满分200分。2、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侧重于对其职业实操水平的衡量,满分200分。第十四条 考试地点: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考生在考试时须携带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第十五条 我校于2018年3月30日前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招办报送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考号、姓名、预录取专业等基本信息)。第十六条 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于2018年4月8日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第十七条 我校于2018年4月12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录取结束后,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八条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总成绩由文化基础与综合测试成绩组成,满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总分为300分,综合测试成绩由我校评判,满分为200分。我校认可考生在其他示范高职院校参加的文化课程考试成绩,有意申请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按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列;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按照不同选拔方式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10%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并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按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所有专业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南校区750元/年,北校区650元/年。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补”资助体系。形成了绿色通道为入学保障,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体,三好优干、学生单项奖、新生奖学金等奖励为辅,鼓励在校学生进行校内勤工助学,给与特困学生特困补助的多层次立体资助体系。第二十一条 为了保证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了“奖、助、贷、补”助学体系。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6000元/年。2.院级奖学金:3000元/年。3.院级助学金:800元/年。4.技能大赛单项奖:国际级一等奖6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单项国家级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省部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英语六级奖励1000元,英语四级奖励500元。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补助200元—400元/月。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生效。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航空职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2020-02-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r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招办《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8〕39号)精神,为确保我院2019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r我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568,在陕招生代码:810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82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汉中市,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全国统招招生。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可使用土地面积753亩,建筑面积210385㎡,其中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面积119315㎡;总资产近3亿元。校内建有1、2号实习实训厂房以及大批数控加工设备,拥有机电液气、传感器、焊接技术、机械创新、电子装配、理实一体化等56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建成高水平校内专业综合实训基地27个,其中飞行器制造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已建成省内示范性专业实训基地,凸显了“工厂建在校园里,课堂设在企业中,教学生产一体化,工作学习相结合”的办学模式。通过与航空企事业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签署校企联合培养协议,已与全国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人才供求关系,每年为毕业生举办校园大小型专场招聘会近200场,就业率连续14年均超过95%,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始终保持在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汉中市, 邮编:723102  学校网址:http://www.sxhkx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r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招生、教学、纪检、信息化建设以及安保工作的副院长,党政办、招生办、教务处、学工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处、财务处以及各二级学院的领导组成。招生办主要负责考试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招生计划编制上报及录取工作;教务处主要负责考试命题、考务安排、考试组织、阅卷登分等工作;学工部主要负责招生考试期间考生的管理及组织工作;宣传部负责学院信息对外发布、网络维护等工作;财务处主要负责学费、住宿等费用收支工作;保卫处主要负责考场的安保及试题转运安全工作;党政办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纪检监察处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 r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http://www.sxhkxy.com/zs.asp  招生咨询电话: 0916-2385535,2385536,2385537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r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  第九条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r申请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普高生)和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三校生),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r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时至13日17:00时,根据省教育厅给我院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审核备案的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办“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已申请我院的考生于2019年 3 月 14 日至 r22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登陆“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片)、填报专业志愿、,在线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考生也可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来我院招办现场办理)。考生来校考试时,需在《报名表(含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后交学院招生办备案,同时对在线打印的《准考证》加盖公章。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和“三校生”(含同等学力人员)的考核依据为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知识和综合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 我院于2019年3月23日对不同类型的入学申请者开展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考点在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院本部。  (一)文化基础考试(简称笔试)  考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时。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基础笔试,笔试卷由示范高职院校联盟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学院组织考试。笔试即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察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每科100分,总分300分,时长180分钟。“普高生”和“三校生”采用不同的考试卷,“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三校生”(含同等学力人员)笔试命题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  (二)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下午14:00—18:00时  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侧重于考察其个性思维品质及今后的职业潜能水平;对“三校生”(含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的职业技能测试侧重于考察其职业兴趣取向及职业素质水平。  (三)职业适应性(技能)计算机测试地点及相关要求  按照“试点先行”的办法,我院作为示范性高职院校将积极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计算机测试,成绩在示范联盟院校同类专业间互认。  对报考第一专业志愿涉及我院计算机测试(简称机测)专业的普高生或三校生,统一在我院采用机测方式进行。2019年我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中,涉及到机测的专业有13个,分别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酒店管理、工程测量技术、会计、智能控制技术(具体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的专业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r学院于2019年4月4日17:00之前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招办报送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于2019年4月15日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完成报到注册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办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淘汰率不低于在我院参加考试人数的3%。  第十九条 r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总成绩由文化基础与综合测试成绩组成,满分为500分,其中文化基础测试总分为300分,综合测试成绩由我院评判,满分为200分。我院认可考生在其他17所示范高职院校参加单独考试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认可同类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有意申请我院的考生可通过成绩互认补录方式报考我院。  第二十条 学院对考生按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院开设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无特殊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我院严格按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所有专业学费均为5500元/年?生,住宿费:800元/年?生。  第八章 奖、助、贷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r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上年度学院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补助共计987万元,惠及学生2778人次,受助面达37%。  第二十四条 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r精准扶贫:录取的家住农村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考生,入学后经学院资助中心审核建档立卡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院每年给予6000元的资助帮扶。  第二十六条 勤工俭学:学院为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表现发放相应的报酬。  第二十七条 r助学贷款:我院属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家庭所在县(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最高达16500元。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和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2020-02-1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28,在陕招生代码:8126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 学校介绍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直属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位于中国著名航空城——西安市阎良区,处于国家级航空产业基地。学校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第三机械工业部阎良第一航空工业工人技术学校”,隶属于原第三机械工业部,1979年更名为空军航空工程部第三技工学校,隶属于空军,2001年由空军移交陕西省管理,升格大专并更名为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先后被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高职院校实习管理50强院校、省级文明校园、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陕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12月,学校以全优的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学校先后被国防部、教育部确定为陕西唯一一所空军、陆军定向培养士官院校;被教育部遴选为“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中方项目院校。学校现有南、北、东3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多亩,在校生12000余人。设置有九个二级学院,涵盖了航空设备维修、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技术、航空管理服务、交通运输等职业门类。现有航空、机械等实验实训室133个,校内实训基地21个(其中15个为中央、省级重点实训基地),依托航空产业的校外实训基地297个。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现有专、兼职教师740名,其中全国优秀教师3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2名,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杰出教师各1名,陕西省首批“特支计划”领军人才1人,陕西省“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3人,省级优秀教师2名,省级教学名师12名,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学校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陈一坚为名誉教授,美国阿肯色州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多所高校、科研院所200余名教授及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教师和客座教授。学校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目前已形成了由空军航空维修企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企业、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企业、民用航空企业、航天企业、装备制造业等300多家企业组成的稳定的就业基地。近五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每年约有60%的毕业生签约大中型国有企业,近40%的毕业生签约中航工业、空军装备维修、民航运输、航天科技等行业企业,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南方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中航工业西安飞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5719、5720工厂等行业领军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邮编:710089 学校网址:http://www.xihang.edu.cn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招生、教学、纪检工作的副校长、党政办、招就处、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处、宣传部、财务处、保卫处、部分二级学院等部门领导组成。招就处主要负责考试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招生计划的制订、上报及录取工作;教务处主要负责考试命题、组织、考务、评分等工作;宣传部主要负责招生宣传、网络维护等工作;学生处主要负责招生考试期间考生的管理及组织工作;财务处主要负责学费、住宿等费用收支工作;保卫处主要负责考场的安保及试题转运安全工作;党政办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纪检监察处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招生信息网:http://www.xihang.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9—86852309、86862884、86855868、86852310、68735990、68738798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第九条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条 申请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之间,根据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第十二条 考生于2020年3月5日9:00至3月13日12:00在我校招生考试信息网及我校招就处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和“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一)文化素质测试考试时间:3月14日上午8∶30—11∶30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以下简称“笔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统一命题和学校组织考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20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2020年3月6日至3月15日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参加相应的测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我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校际联考采取分专业类观看机测视频并通过计算机测试的方式进行。我校2020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50个,涉及16个专业类。其中水上与航空运输类包含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机场运行、通用航空航务技术、通用航空器维修、航空物流、空中乘务、民航运输、航空地面设备维修9个专业;航空装备类包含飞行器维修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航空发动机制造技术、航空发动机装试技术、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6个专业;机械设计制造类1包含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3个专业;机械设计制造类2包含焊接技术与自动化、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4个专业;机电设备与自动化类包含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6个专业;计算机类包含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5个专业;汽车制造类包含汽车电子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3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2个专业;热能与发电工程类包含材料工程技术、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2个专业;财经商贸类1包含工商企业管理、会计2个专业;财经商贸类2包含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3个专业;测绘地理信息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1个专业;通信类包含移动通信技术1个专业;道路运输类包含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1个专业;建筑设备类包含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1个专业、旅游类包含旅游管理1个专业。各专业类机测视频将提前公布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考生可以提前观看学习。考生可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每个专业类测试满分均为2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通识知识、职业兴趣取向及潜质、机测视频中的知识点。考生取得专业类校际联考成绩后,方可参加我校对应招生专业的录取。(三)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现代学徒制试点要求,结合分类考试,积极探索实践。第十四条 考试地点: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考生在考试时须携带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第十五条 我校于2020年3月26日17:00前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招办报送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考号、姓名、预录取专业等基本信息)。第十六条 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于2020年4月2日17:00之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第十七条 我校于2020年4月6日至4月7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录取结束后,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八条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联考成绩组成,满分为5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联考成绩满分为200分。我校认可考生在其他示范高职院校参加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按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联考成绩顺序依次排列;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按照不同类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并确定预录取专业。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按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所有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费南校区每生每年750元,北校区、东校区每生每年650元。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补”资助体系,形成了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体,三好优干、学生单项奖、新生奖学金等奖励为辅,鼓励在校学生进行校内勤工助学,给予特困学生特困补助的多层次立体资助体系。第二十一条 为了保证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助、贷、补”助学体系。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平均3300元/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6000元/年。2.校级奖学金:3000元/年。3.校级助学金:800元/年。4.技能大赛单项奖:国际级一等奖6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单项国家级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省部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英语六级奖励1000元,英语四级奖励500元。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补助200元—400元/月。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生效。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航空职业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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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828。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七条  学校简介: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直属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2015年,2017年,先后被国防部、教育部确定为空军、陆军定向培养士官院校;2006年12月,学校以全优的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通过了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项目验收,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百所重点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学校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设有航空维修工程学院、通用航空学院、航空制造工程学院、航空材料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航空管理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并创建了通识教育学院、士官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四个特色学院,开设了通用航空、航空维修、制造、材料、管理、自动化、 人工智能、汽车等专业53个,涵盖了航空设备维修、机械装备制造、人工智能、航空管理服务、交通运输营销等职业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余名。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2020年,我校53个专业面向24个省市计划招生。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部门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第十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及所填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要求:1、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2、定向培养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2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其年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当年国家规定执行,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第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五条  学校学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所有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650元/年(北区、东区),750元/年(南区);如有变动,以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第六章 助学体系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级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七章 附则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印制招生简章、参加招生咨询会、网上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开展各种招生咨询工作。第十九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邮编:710089电话:029—86852309 86855868 86862884  68735990  68738595  68738798传真:029—86852300网址:http://www.xihang.edu.cn第二十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与招生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主。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2017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7-05-26
 一、 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28       二、学校地址: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西路48号   邮编:710089三、办学层次:高职高专四、学    制:三年五、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六、隶    属:陕西省教育厅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八、 外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九、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十、 部分专业身高建议:空中乘务专业身高建议:女生165cm~175cm,男生175cm~185cm。民航运输专业身高建议:女生165cm~175cm,男生175cm~185cm,身高不够慎重报考。十一、身体健康要求: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十二、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1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其年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当年国家规定执行,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十三、录取原则:1.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2.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及所填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3.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择优录取。十四、学校学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所有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650元/年(北区),750元/年(南区);如有变动,以陕西省有关文件为准。十五、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29--86852309 86855868 86862884传    真:029—86862884网    址:http://www.xihang.com.cn  详情
2018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8-05-26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828。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 ;学制:三年。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七条  学院简介: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直属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2015年,2017年,先后被国防部、教育部确定为所空军、陆军定向培养士官院校;2016年,被陕西省确定为优质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被教育部遴选为“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中方项目院校;2017年,被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确定为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获批国家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被陕西省确定为“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院设有航空维修工程分学院、航空制造工程分院、航空管理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汽车工程院、航空材料工程学院、通航学院等9个学院,并创建了通识教育学院、士官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四个特色学院,开设了通用航空、航空维修、制造、材料、管理,自动化、电子、计算机、汽车等专业50个,涵盖了航空设备维修、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技术、航空管理服务、交通运输营销等职业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名。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2018年我院45个专业面向23个省市计划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第十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第十一条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及所填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要求:1、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2、定向培养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1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其年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当年国家规定执行,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第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五条  学校学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所有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650元/年(北区),750元/年(南区);如有变动,以陕西省有关文件为准。第六章 助学体系第十六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七章 附则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八条  学院通过印制招生简章、参加招生咨询会、网上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开展各种招生咨询工作。第十九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邮编:710089电话:029—86852309  86855868 86862884传真:029—86852300 网址:http://www.xihang.edu.cn第二十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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