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西安大学

[切换城市]
西安站> 西安教育> 西安大学>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信息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英文名:SHAANXI XUEQIAN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陕师院 陕教院”,“陕西教育学院” 所在地:西安 院校代码:14390 类型:师范类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2012年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返回

类别:招生章程

简介:一、
院校名称: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英文院名:
Shaanxi xueqian normal university
办学性质:
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国标代码
:14390
二、学校概况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前身陕西教育学院,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院改制为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并更名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育部函发[2012]61号)。学院现有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其中长安校区为学院主要的教学基地,雁塔校区为学院主要的培训基地。学院现设有14个系(部),4个培训机构。目前开设六个普通本科专业,32个普通高职专业,涉及哲学、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生。
三、咨询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 邮编:710100
雁塔校区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 邮编:710061
招办电话:
029-85370100 85370101 81530100
网 址:
www.snie.cn
E
—mail:
ssyzjczsb@163.com
四、办学层次:
四年制本科、三年制高职
五、学费标准:
本科:
文史类:3500元/学年;理工、外语类:4500元/学年
高职(专科):
文史、理工类:5500元/学年;艺术文、艺术理类:9000元/学年
六、颁发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根据相关条例可授予学士学位。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毕业后从事教师职业的考生应无明显的身体残疾和语言障碍。
八、录取原则
1.学院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对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依次检索,在有计划空额且满足相关条件时考生档案投入我院。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调档比例:执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当年规定的调档比例。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的方式,即优先保证第一专业志愿及专业方向的选择,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当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其它专业。
5.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陕西省考生,“美术类”专业课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为准,“音乐舞蹈类”以省联考成绩为准。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条件下,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将参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6.英语本科专业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参加其组织的口语考试,成绩合格。其它专业无口语、加试成绩要求。除英语类本专科专业外,其余专业可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7.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8.采用网上远程录取,考生可实时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信息网查看录取进程和结果。
九、其它要求:
考生应符合当年高考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十、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
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平台发布录取信息或打电话问询。学院通过高考专递给每位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十一、监督与保障: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工作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施阳光工程。

十二、对学生奖助形式
1.学院有完善的奖、助、贷、减、补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2.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金额为5000元/年.人。
(3)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平均奖励金额为3000元/年.人。
3.学院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2000元/年.人;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400元/年.人
(2)对在校期间某一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的学生,设有单项奖学金。
十三、
未尽事宜均以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法规为准。
十四、
本章程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2012年4月27日

发布时间:2012-05-09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雁塔校区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 邮编:710061长安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神禾二路 邮编:710100
  • 电话:
    %u0030%u0032%u0039-%u0038%u0031%u0035%u0033%u0030%u0031%u0030%u0030 %u0038%u0035%u0033%u0037%u0030%u0031%u0030%u0030 %u0038%u0035%u0033%u0037%u0030%u0031%u0030%u0031
  • 邮编:
    710061(雁塔校区)710100(长安校区)
相关推荐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招生简章 河北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招生简章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