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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简称:“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陕国贸” 所在地:西安 院校代码:13123 类型:综合类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招生简章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0-03-0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办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国标代码:13123 在陕招生代码:8035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综合评价招生为高职(专科)办学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 学校简介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城,由步长制药投资创办于1997年,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7年获批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单位。学校占地1200余亩,在校生1.6万余名。设有10个二级学院,3个教学部, 34个本科专业,18个高职专业。以医药、经管为优势,以珠宝为特色,以电子信息为支撑,形成经、管、医、文、工、教育、艺术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和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利用企业办学独特优势,积极服务地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组建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批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陕西省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陕西省中药制药关键技术重点研究室等14个省厅级科研平台。其中中药绿色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共享平台、生物医药创新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是陕西省首家民办高校建立的科技平台。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有特色”的办学理念,实施“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三步走发展战略,发挥“企业办学、协同育人、强商兴药、服务地方”的办学优势,经过二十二年的建设,办学规模有了较大发展,办学层次稳步提升,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学生就业率与就业能力连年提升,一大批毕业生走向社会为地方行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学校积极拓展与国外优秀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和管理模式,培养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已与英国、加拿大、新加坡、韩国等多国高等学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有意愿出国留学的学生提供了平台。学校具备普通专升本招生资质,凡陕西省普通高职学生通过专升本统考,可报考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本科就读我校。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邮 编:712046 学校网址:www.csiic.com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长、教学副校长、分管副校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二级学院、党政办公室、纪检委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招生就业处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制定综合评价办法和组织实施各类测试、考试,二级学院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考试及宣传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全校招生工作协调和学生考试报名的接待工作,纪检委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阳光招生网:zs.csiic.com学校招生官微:sxgjsmxy2014咨询电话:029-33814555、33813555我校驻各地、市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咨询指导老师联系方式一览表地区指导老师联系电话(同微信)西安徐老师15091044000宝鸡张老师18392228942咸阳耿老师13186242866渭南朱老师19891088880榆林马老师15529250581延安程老师18091042194汉中陈老师18082279002安康韩老师15336111689商洛陈老师15709103528铜川蒋老师15091381446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以省教育厅审批结果为准。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九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依据本意愿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xsksglzx.com)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在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观看机测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第十一条 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第十二条 “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文化基础考试在学校进行,考试时间3月13日14:30—16:30或3月20日14:30—16:30。第十三条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实行“校际联考”,所有拟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本人拟报考专业对应专业类的校际联考。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至9日,前往校际联考考点院校报名,并申请专业类测试,逾期不予办理。我校现拟申请校际联考考点,我校专业类考点为:1.资源勘查与地质类;2.建设工程管理类;3.药品制造与管理类;4.计算机类;5.药学类;6.医学技术类;7.护理、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类;8.金融类;9.财经商贸类1;10. 财经商贸类2;11.旅游类;12.教育体育类。具体考试时间以我校官网公布为准。考生按照报名时考点院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考生可报名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3月22日前,已参加过校际联考且申请我校的考生,持联考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前往我校确认专业,确认的专业需与联考考试专业大类一致。第十四条 2020年3月24日17:00前按照我校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对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库,并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第十五条 我校于2020年3月26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校招生网(zs.csiic.com)公示。第十六条 入学申请者于 4月2日17:00之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截止4月2日17:00前不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500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其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后满分为200分;综合素质评价各科目折算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满分为200分,其中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艺术类考生,可将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并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的预录取。1.计算公式:综合评价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2.折算办法: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每科A级200分、B级170分、C级140分、D级110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之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数②考生所在中学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照每项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D级40分折算。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科目成绩之和÷综合素质评价科目数(二)“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文化基础考试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满分为200分。1.综合评价总分=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2.文化基础考试:综合试卷(采用一份综合试卷,考核内容: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内容主要涉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课程基础知识。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入学申请考生综合评价总分划定淘汰比例,最低淘汰比例为实考人数的3%。录取时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核算总分平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高生”类)或院校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三校生”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考生选报情况调整专业计划,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2020年执行标准以学校备案文件为准,届时将在我校招生网公示(zs.csiic.com)。第八章 奖、助学金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特困:每生每年3800元;一般贫困:每生每年2800元;分学期两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勤工助学:月工资400元。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企业奖学金:如步长奖学金、爱迪尔奖学金等,金额1000—5000元不等。入伍大学生国家资助: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500—1500元不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属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办理缓交手续先行入学报到。同一家庭子女来校就读:一次性资助每生300元。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在学校招生网站(zs.csiic.com)公布。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负责解释。详情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国标代码:13123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第五条 学校简介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由步长制药投资创办于1997年,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7年获批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单位。学校占地1000余亩,在校生1.5万余名。设有10个二级学院,4个教学部,34个本科专业、18个高职专业,涵盖经济学、文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行业产业需求,以药为特色、以商为主干的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发挥企业办学的独特优势,积极服务地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组建了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批了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陕西省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陕西省中药制药关键技术重点研究室、中药绿色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共享平台、生物医药创新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等15个省厅级科研平台。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第六条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二级学院、党政办公室、纪检委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和实施。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条  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计划数为本科不超过本科总计划的1%、本科艺术类不超过本科艺术类总计划的15%。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核定收费标准,经抄送后执行。第六章 录取原则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按顺序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第十五条 本科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十六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数、外成绩顺序进行录取。第十七条  浙江、山东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第二十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一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校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20年我校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动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艺术理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不同,则以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为准)。第七章 奖、助学金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特困:每生每年3800元;一般贫困:每生每年2800元;分学期两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勤工助学:月工资400元。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企业奖学金:如步长奖学金、爱迪尔奖学金等,金额1000—5000元不等。入伍大学生国家资助: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500—1500元不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属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办理缓交手续先行入学报到。同一家庭子女来校就读:一次性资助每生300元。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第二十五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第二十七条  咨询电话:(029) 33813555、33814555QQ咨询:4007152018学校官微:sxgjsmxy2014第二十八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邮政编码:712000   学校官网:http:// www.csiic.com第十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详情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国标代码:13123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第三章毕业与发证第五条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由招生与就业处、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共同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与就业处组织和实施。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九条  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第十条  我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扩大调档比例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第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2017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第六章 录取原则第十二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第十四条 本科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十五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数、外成绩顺序进行录取。第十六条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第十七条  对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第十八条  总分相同情况下,对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好、文体等方面有特长、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第二十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一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校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17年我校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动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艺术高职专业:动漫制作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第七章 奖、助学金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贷”为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资助金3500元/人·年,一般困难资助金2500元/人·年;校内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年,二等奖500元/人·年,三等奖300元/人·年;步长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人·年,一等奖3000元/人·年,二等奖2000元/人·年,三等奖1000元/人·年;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按月发放报酬;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不超过8000元/年。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第二十五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第二十七条  咨询电话:(029) 33813555、33814555QQ咨询:4007152018  学校官微:sxgjsmxy2014第二十八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邮政编码:712000   网址:http:// www.csiic.com第十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详情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国标代码:13123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第五条 学校简介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学校占地近千亩,在校生15000余名。学校下设财务会计学院、国际经济学院、商学院、医药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文化与艺术学院、珠宝学院、时装艺术学院和创新学院九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32个,专科专业18个。形成以药学和商学为特色,经、文、工、医、管、艺术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和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以“企业办学,协同育人,强商兴药,服务地方”为特色,坚持以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结合、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和实践教学与就业创业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技术型人才。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第六条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二级学院、党政办公室、纪检委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与就业处组织和实施。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条  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扩大调档比例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执行2018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第六章 录取原则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按顺序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第十五条 本科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十六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数、外成绩顺序进行录取。第十七条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第二十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一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校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18年我校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动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艺术高职专业:动漫制作技术,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第七章 奖、助学金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资助金3500元/人·年,一般困难资助金2500元/人·年;校内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年,二等奖500元/人·年,三等奖300元/人·年;步长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人·年,一等奖3000元/人·年,二等奖2000元/人·年,三等奖1000元/人·年;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按月发放报酬;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不超过8000元/年。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第二十五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第二十七条  咨询电话:(029) 33813555、33814555QQ咨询:4007152018  学校官微:sxgjsmxy2014第二十八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邮政编码:712000   网址:http:// www.csiic.com第十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详情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1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国标代码:13123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第五条 学校简介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位于西安市,由步长制药投资创办于1997年,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学校占地近千亩,在校生1.5万余名。设有10个二级学院,4个教学部,34个本科专业、18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顾高职教育和继续教育。涵盖经济学、文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行业产业需求,以药学和商学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发挥企业办学的独特优势,积极服务地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组建了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批了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陕西省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陕西省中药制药关键技术重点研究室”等14个省厅级科研平台。中药绿色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共享平台、生物医药创新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是陕西省首家民办高校建立的科技平台。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有特色”的办学理念,实施“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三步走发展战略,发挥“企业办学、协同育人、强商兴药、服务地方”的办学优势,经过二十二年的建设,办学规模有了较大发展,办学层次稳步提升,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学生就业率与就业能力连年提升,一大批毕业生走向社会为地方行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第六条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二级学院、党政办公室、纪检委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和实施。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条  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计划数为本科不超过本科总计划的1%、本科艺术类不超过本科艺术类总计划的15%。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执行物价相关部门核定抄送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第六章 录取原则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按顺序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第十五条 本科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十六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数、外成绩顺序进行录取。第十七条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第二十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一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校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19年我校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动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理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第七章 奖、助学金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资助金3500元/人·年,一般困难资助金2500元/人·年;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年,二等奖500元/人·年,三等奖300元/人·年;步长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人·年,一等奖3000元/人·年,二等奖2000元/人·年,三等奖1000元/人·年;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月发放酬金;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不超过8000元/年。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第二十五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第二十七条  咨询电话:(029) 33813555、33814555QQ咨询:4007152018学校官微:sxgjsmxy2014第二十八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邮政编码:712000   学校官网:http:// www.csiic.com第十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详情
强化内涵夯基础 跨越发展创一流2017-07-17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创办一流民办大学院长  王兴林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是由步长制药创办的一所民办本科院校,2015年顺利通过了国家教育部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随着“后评估时代”的到来,加快发展上升为学校事业发展的主题,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内涵建设质量,努力把学校建成学科专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和国际化程度高、在国内民办高校中有一定影响力、在省内民办高校中名列前茅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学校“十三五”期间将坚持“地方性、应用型、重特色”的办学理念,实施“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促进学校事业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跻身国内民办高校先进行列。以制度创新为动力,构建符合一流要求的现代大学制度创新是一流大学的精神内核,制度建设则是保障一流大学持续创新的前提。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不断创新大学管理体制,是一流大学建设的原动力和根本保障,也是大学内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需要。在制度建设与创新方面,学校完善了一章八制,全面修订了百余份规章制度。学校坚持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了董事会领导、校长负责、专家治校、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完善了董事会、校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和程序,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以《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章程》为总纲,完善学校内部管理结构,明晰内部组织及成员的权力与责任,积极探索二级学院制管理模式,逐步完善二级管理体制,增强基层活力;建立了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导向的管理规章和工作机制,形成校、院、系三级联动、富有效率的质量监督和保障体系;加快教学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更新技术,规范流程,形成高效、实用的教学管理平台;进一步改革现行教学组织及其运行模式,建立健全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体系,探索建立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学校和学生家长多方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创新学校与地方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协同育人的办学模式,拓展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发展的途径。以人才强校为抓手,打造服务一流建设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建设一支与学校创建国内一流民办大学的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学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流动机制,构建了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保障了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学校现有教师744人,其中专任教师683人,外聘教师61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35人,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06人,“双师双能型”教师164人,外籍教师4人,国家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国家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优秀教师8人。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学校修订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建立院士工作站,设立步长学者特聘教授,实施“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设立创新团队建设基金,培育校级科技创新团队12个,力争省级科技创新团队有更大的突破。以教学质量为核心,培育适应社会需要的一流应用型人才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国内一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为牵引,着力加强质量工程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学校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深化专业综合改革,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体系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等。现有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承担省级教育科学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42项,取得了一批优秀成果。力争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以及国家教学成果奖、特色专业、优秀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标志性项目上取得突破,重点打造一批经管类实习实训基地,使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总数达到120个左右,推动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提升;推进以课程改革为核心的平台+模块课程体系建设,完善教学管理组织形式,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保障体系;制定了8个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7个校内专项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周期性教学质量评价检查,有效地保障了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定期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和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标准和质量评价标准;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加强教学方法、手段和内容的改革,增强教学的针对性,继续推进第二课堂改革,以大学生学科、科技竞赛等活动为载体,构建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体系;积极探索政产学研“四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协同培养机制、教学模式、实践教学体系。近三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0%以上,其中在陕西和西咸地区就业的达66.81%。毕业生大部分能够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从事工作的相关性平均近70%,学生综合素质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高度认可。以科学研究为引擎,提升一流大学建设的核心竞争力学校在服务地方发展中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依托产学研合作机制,不断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学校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和企业需求,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成立了中药制药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西咸区域经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3个协同创新中心和中药研究院等6个校级科研机构;获批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陕西省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中医药管理部门重点研究室、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咸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与步长制药公司合作共建博士后工作站1个、陕西省科技创新团队1个、咸阳市科技创新团队1个、校级科技创新团队8个;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292项,省部级项目154项;出版专著、教材42部,发表学术论文1800余篇,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75项;获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1项,其中陕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三等奖各1项、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各1项。以创新创业为突破,打造一流大学人才孵化基地学校构建了课内外联动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根据社会对创新创业人才知识、能力及素质的要求,着力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培养全过程,精心设计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科学的、可操作的课程体系、课程标准、课程建设方案和“双创”教育实施方案。学校构建了校内外协同的创新创业教育支持体系,积极践行国家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西咸新区的定位,设立了大学生创业服务站与创新创业合作实践中心,并建立了12000余平方米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新创业教育基地,15万平方米商创港等项目也在筹建之中。有29名教师建立了双创工作室,孵化培养61个团队开展双创实践活动,同时引进北职航、西安博源、武功电商等10余个企业、科研单位进驻创业园。2016年获批陕西省“众创空间孵化基地”,为创新创业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近三年,获得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立项14项、省级立项31项,870人次获得省级、国家级别学科、科技竞赛奖励60余项。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赛中,获陕西赛区金奖、银奖各1项,铜奖2项,并获“优秀组织单位奖”。近三年,学生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26项,部分专利已实现成果转化。以文化创新为载体,在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中创一流学校坐落在国家首个以创新城市发展方式为主题的国家级别新区——西咸新区,是关天经济区的核心区域,也是秦汉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华养生文化名城,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丰富的历史文化及现代科技经济环境,为学校发展提供了优越的经济社会和人文环境。学校成立了养生文化与健康产业研究中心,确立了研究方向:一是养生文化理论研究;二是养生文化人才培养与学院专业建设研究;三是养生文化产业发展研究。重点开展基础理论研究。以基础理论研究的成果为支撑,申报并建成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养生文化与健康产业研究”重点研究基地。努力培养一批致力于研究养生文化的专业人才,为学院构建养生文化专业奠定基础。积极融入步长集团,建立养生文化网站、报纸或杂志及养生产业基地等,为促进养生文化的产业化作出贡献。学校“十三五”期间将实现十大突破:一是力争获批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二是获批国家级别特色专业,或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或教学成果奖;三是获批国家自然科学项目,或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艺术科学基金项目;四是获批省级重点实验室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五是获批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或省级校企合作研发平台;六是获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七是获批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八是获批省级一流专业;九是获批省级“文明校园”;十是获批省级“双创”教育基地。学校将以通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办学的公益性,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企业办学优势,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建设为引领,以学科建设为支撑,以产学研结合为路径,以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促进产教融合,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和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学校事业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跻身国内民办高校先进行列。(稿件相关链接http://paper.jyb.cn/zgjyb/html/2017-06/06/content_479983.htm?div=-1)详情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5-04
学院名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3123 层 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 网 址:http://www.csiic.com 咨询电话:029-33814513、33814515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南郊大学园区 邮 编:712046 一、学院简介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是由步长集团投资创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院下设管理科学系、财经贸易系、商务管理系、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信息工程系、服装系、艺术系、人文科学系、中医药系、外语系、珠宝系等12个系。二、招生计划:以当地公布为准。三、录取规则1、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3、往届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录取。 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①、按考生志愿先后,考试分数高低排序确定;②、未被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英语相关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6、调档比例:录取时按1:1.2的比例进行投档。四、证书:1、计划内统招本科生: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证书。2、计划内统招高职学生: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五、收费标准1、学 费:本 科:文史:8500元/年,理工:10000元/年。高 职:文史、理工类:6600元/年。 2、住宿费:8人间:700元/年,4人间:1400元/年。六、奖学金措施:1、凡录入我院的计划内本科、专科生,均可享受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及绿色通道制度,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贫困生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2、另外,学院设有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级及金额:特等奖学金:3000元 一等奖学金:2000元 二等奖学金:1000元 三等奖学金:500元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二00八年四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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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学园统一西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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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热线:(%u0030%u0032%u0039)%u0033%u0033%u0038%u0031%u0034%u0035%u0031%u0033/%u0033%u0033%u0038%u0031%u0034%u0035%u0031%u0035/%u0033%u0033%u0038%u0031%u0033%u0035%u0035%u0035/%u0033%u0033%u0038%u0031%u0034%u0035%u0035%u0035
  • 邮编:
    71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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