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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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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

英文名:Xi`an Siyuan University 简称:“西思”,“西安思源职业学院” 所在地:西安 类型:综合类

普通本科
  • 西安思源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思源学院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采用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思源学院  国标代码:13121  在陕招生代码:8034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思源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综合评价招生颁发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思源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东依白鹿原,西临浐河灞水,南眺巍巍秦岭,北瞰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址,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风景宜人。经过近二十年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高等职业教育为辅,经、管、文、理、工、教、医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13个二级学院,校园占地近1,600亩,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0余人。  多年来,学校以建设高水平大学为目标,以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高效管理平台建设为主线,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推动了本科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职教育特色日益凸显、管理运营高水平运行,逐渐成为一所享誉遐迩的新型本科大学。  第五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  邮 编:710038  学院网址:http://www.xasy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级干部、校招生办公室、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组成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分类考试学生的注册报名、预录取、公示、上报备案工作,相关二级学院负责考生的文化基础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工作。  第七条 校招生办公室,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西安思源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b.xasyu.cn/  西安思源学院招生咨询电话:400-888-6660 029-82601888  咨询QQ: 800002250 微信公众号:xasyxyzb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显示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资格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考体检。  第十一条 申请时间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之间,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根据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向我校提出入学考试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8年3月25日前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课和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测试成绩我校将在预录取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向省招办报送。  第十四条 测试考核  我校于2018年3月10日、3月25日分两次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对应的考核科目的测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时间安排,任选一日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测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时间科目  2018年3月10日  (星期六)  2018年3月25日  (星期日)8:30-11:30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  14:00-16:00文化基础测试  注:为方便考生,2018年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地点除在校本部(西安思源学院)外另设三个分考点,分别为:榆林考点(榆林市职业教育中心)、汉中考点(汉台区第二中学)、延安考点(延安中学),各分考点仅在2018年3月10日设置,考生须按准考证规定考点参加测试。  普通高中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该测试由学校组织考官,通过面试、答题等方式开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及个人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计分。  “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入学申请者,由我校自主命题和考核。文化基础测试,主要内容涉及中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的基础知识。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通过现场测试或由考生提供专业技能作品、现场演示等方式,进行综合计分。  第十五条 预录取  我校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报到注册  预录取考生于2018年4月10日之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综合评价评分内容及标准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评分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普通高中生: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7科共105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6项共45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150分)。  艺术类考生: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考生统考成绩按比例换算后(满分为150分)作为职业性测试成绩。  二、“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学生): 已申请注册入学报名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及面试。即:采取综合评分(300分)=文化基础(150分)+职业技能测试及面试(150分)。  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105分。共7科,其中A级计15分;B级计12分;C级计9分;D级计6分;  四、高中综合素质综合评分满分45分。共6项,其中A级计7.5分;B级计6分;C级计4.5分;D级计3分;  五、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对报考专业的认识及未来职业规划(时间4-6分钟、脱稿)。  综合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内容  项目基 本 内 容  自我介绍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  分析自己的优势和缺点,并对自己的缺点提出改进意见  专业认识对本专业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了解专业培养方向和就业方向  选择本专业的原因  未来规划对自己未来进行整体规划  实现规划在校期间的行动规划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或分不同专业及类型划定淘汰比例,淘汰比例不低于实考人数3%,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核算总分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依次排序。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文法经管类专业:11000元/学年,理工外语类专业:13000元/学年,空中乘务专业:12000元/学年。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2018年最终学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批准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校还设立了校长专项奖励基金,形成了学校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贷、助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特殊困难助学金: 3500元/人·年;困难助学金:2500元/人·年;贫困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学校还大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在我校官网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思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西安思源学院2019年招生计划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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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1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我校采用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r学校全称:西安思源学院国标代码:13121在陕招生代码:803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思源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综合评价招生颁发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 学校简介西安思源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成立于1998年,占地近1600亩,在校学生17,000余人。建校以来,始终以创新教育为引领,以建设高水平大学为目标,强化教学和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推动了本科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职教育特色日益凸显,研究生教育格局逐步形成,已成为一所集工、文、经、管、教、法、艺、医等多个专业学科,本科、高职、继续教育及研究生等多种教育形式协调发展的新型大学。学校推行“就业订单班”,助推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近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2%以上,毕业生就业综合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并为学生开设了国家公职人员考试培训及职业资格证、从业证、技能等级证等门类齐全的就业培训。同时,为高职(专科)学生开设了专升本辅导班,配备精良的教学团队。2019年我院专升本上线率86%,连续15年省内领先。第五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邮 编:710038学院网址:http://www.xasyu.cn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级干部、校招生办公室、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组成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学生的注册报名、预录取、公示、上报备案工作,教务二处负责考生的测试工作。r第七条 校招生办公室,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负责组织r实施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西安思源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b.xasyu.cn/ 西安思源学院招生咨询电话:400-888-6660 029-82601888咨询QQ: 800002250微信公众号:xasyxyzb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显示为准。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条 申请资格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第十一条 评价方式一、 文化素质测试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二、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自2020年起,我省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实行校际联考(以下简称“校际联考”)。校际联考采取分专业类观看机测视频并参加计算机测试的方式进行,各专业类机测视频将提前公布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本人拟报考专业r对应专业类(专业与专业类对应关系详见《校际联考专业目录》)的校际联考。考生取得专业类校际联考成绩后,方可参加我校对应招生专业的预录取。 第十二条 测试及录取办法一、 考生申请1.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9日17∶00,根据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在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观看机测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2. 考生须于2020年3月22日前在我校或我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三校生”和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其他考生领取文化素质测试准考 证。二、测试考核1.文化素质测试我校对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三校生”及其他考生,于2020年3月10日及3月22日分两次进行文化素质测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时间安排,任选一日参加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和考核,主要内容涉及中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课程的基础知识。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至9日,前往校际联考考点院校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我校现拟申请为校际联考考点,我校考点开考专业类如下:考生可报名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考生参加我校校际联考测试时间以我校官网公布为准。三、预录取我校严格依据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开展预录取工作,于2020年3月26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四、报到注册预录取考生于2020年3月31日之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综合评价评分内容及标准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500分,具体评分内容及标准如下:一、普通高中生: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5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7 科共210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6项共9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 绩(2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210分。共7科,其中A级计30分;B级计25分;C 级计20分;D级计15分。高中综合素质综合评分满分90分。共6项,其中A级计15分;B级计12分;C级计9 分;D级计6分。艺术类考生: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考生统考成绩按比例换 算后(满分为200分)作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二、“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即:综合评分(500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200分)。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我校对报考空中乘务和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考生有身高、形体、容貌方面的行业标准,请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第十五条 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或分不同专业及类型划定淘汰比例,淘汰比例不低于实考人数3%,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核算总分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依次排序。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高职(专科)学费标准:文法经管类专业:11000元/年(其中广告设计与制作、学前教育、会计、空中乘务、人物形象设计专业12000元/年); 理工外语类、建设工程管理(造价方向)、护理、文物 修复与保护、舞蹈表演、室内艺术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 13000元/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七条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校还设立了校长专项奖励基金,形成了学校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贷、补、助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特殊困难助学金:3800元/人·年;一般困难助学金:2800元/人·年;贫困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学校还大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在我校官网公布。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思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西安思源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7-01
西安思源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思源学院 国标代码:13121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思源学院 第六条 证书类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第七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710038) 第八条 学院网址:http://www.xasyu.cn第三章 学院简介第九条 西安思源学院简介:西安思源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和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高校。学院成立于1998年。建校以来,始终以创新教育为引领,以建设高水平大学为目标,以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高效管理平台建设为主线,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推动了本科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职教育特色日益凸显,研究生教育格局逐步形成,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工、文、经、管、教、法、艺、医等多个专业学科,本科、高职、继续教育及研究生等多种教育形式协调发展的新型大学。现有2个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站,80余个本科、高职(专科)专业,校园占地1600余亩,全日制在校学生近17000人。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招生计划:我校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学校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确定的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普通本科预留计划比例不大于1%,艺术类本科预留计划比例不大于15%。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 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我校提前公布的选课要求执行,录取按照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在考生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有特定录取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相关规则执行。第十四条 投档考生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若无位次,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文综、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理综、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我校对报考空中乘务和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考生有身高、形体、容貌方面的行业标准,请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第十六条 往届毕业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第十七条 认可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八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英语相关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第二十条 录取结束后可登陆各省(区、市)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校将按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视情况予以处理。第二十二条 以上条款如与部分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则以考生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二十三条  学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还设立了校级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以及各种校内勤工助学项目,形成了学院配合国家政策,以奖、助、贷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学校还大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贫困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助学金: 3800元/人?年;一般困难助学金:2800元/人?年。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核定收费标准,经抄送后执行。本科学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类、广告学专业:17000元/年;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网络与新媒体、中国语言文学类、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类、机械类、电气类、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业19000元/年;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21000元/年高职(专科)学费标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交通运营管理(轨道交通方向)、电子商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专业:11000元/年;空中乘务、学前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会计专业12000元/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造价方向)、无人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护理、文物修复与保护、应用英语、舞蹈表演、室内艺术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13000元/年。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安思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400-888-6660,029-82601888传真:029-82601785咨询QQ:800002250招生办微信号:xasyxyzb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u/1912038393(新浪)http://t.qq.com/siyuanzhaoban(腾讯)  详情
西安思源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9
西安思源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思源学院       国标代码:13121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思源学院 第六条  证书类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第七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710038) 第八条  学院网址:http://www.xasyu.cn第三章  学院简介第九条  西安思源学院简介:西安思源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东依白鹿原,西临浐河灞水,南眺巍巍秦岭,北瞰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址,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风景宜人。经过近二十年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高等职业教育为辅,经、管、文、理、工、教、医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校园占地近1,600亩,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0余人。多年来,学校以建设高水平大学为目标,以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高效管理平台建设为主线,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推动了本科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职教育特色日益凸显、管理运营高水平运行,逐渐成为一所享誉遐迩的新型本科大学。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院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学院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确定的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酌情向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倾斜。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 上海、浙江考生按照我院提前公布的选课要求执行,录取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报考我院艺术类的考生,在考生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十四条  投档考生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若无位次,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文综、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理综、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我院对报考空中乘务和应用英语(空中与高铁乘务)专业的考生有身高、形体、容貌方面的行业标准,具体如下: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肤色均匀,无纹身,无大面积伤疤或色素沉着;2.男生身高不低于1.71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1米;3.无色盲、色弱、弱视、斜视。第十六条  往届毕业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第十七条  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第十八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英语相关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第二十条  录取结束后可登陆各省(区、市)招生信息网或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院将按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第二十二条  以上条款如与部分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则以考生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二十三条  学院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院还设立了校长专项奖励基金,形成了学院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贷、助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特殊困难助学金: 3500元/人·年;困难助学金:2500元/人·年;贫困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学院还大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四条  我院严格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安思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400-888-6660       029-82601888    传真:029-82601785咨询QQ:800002250招生办微信号:xasyxyzb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u/1912038393(新浪)            http://t.qq.com/siyuanzhaoban(腾讯) 详情
西安思源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5
西安思源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思源学院       国标代码:13121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思源学院第六条  证书类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第七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710038)第八条  学院网址:http://www.xasyu.cn第三章  学院简介第九条  西安思源学院简介:西安思源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经过近二十年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高等职业教育为辅,经、管、文、理、工、教、医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校园占地近1,600亩,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0余人。多年来,学校以建设高水平大学为目标,以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高效管理平台建设为主线,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推动了本科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职教育特色日益凸显、管理运营高水平运行,逐渐成为一所新型本科大学。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院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学院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确定的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酌情向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倾斜。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按顺序志愿录取;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上海、浙江考生按照我院提前公布的选课要求执行,录取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报考我院艺术类的考生,在考生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十四条  投档考生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若无位次,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文综、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理综、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往届毕业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第十七条  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第十八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英语相关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第二十条  录取结束后可登陆各省(区、市)招生信息网或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院将按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第二十二条  以上条款如与部分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则以考生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二十三条  学院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院还设立了校长专项奖励基金,形成了学院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贷、助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特殊困难助学金: 3500元/人·年;困难助学金:2500元/人·年;贫困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学院还大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四条  我院严格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安思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400-888-6660      029-82601888    传真:029-82601785咨询QQ:800002250招生办微信号:xasyxyzb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u/1912038393(新浪)                        http://t.qq.com/siyuanzhaoban(腾讯) 详情
西安思源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16
西安思源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思源学院       国标代码:13121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思源学院 第六条  证书类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第七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710038) 第八条  学院网址:http://www.xasyu.cn第三章  学院简介第九条  西安思源学院简介:西安思源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拥有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站。学院成立于1998年,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所集工、文、经、管、教、法、艺、医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学院现有本科、高职(专科)专业70余个,校园占地近1600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0余人。学院以建设高水平大学为目标,以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高效管理平台建设为主线,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推动了本科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职教育特色日益凸显、管理运营高水平运行,是一所闻名遐迩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院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学院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确定的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普通本科预留计划比例不大于1%,艺术类本科预留计划比例不大于15%。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 上海、浙江考生按照我院提前公布的选课要求执行,录取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报考我院艺术类的考生,在考生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十四条  投档考生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若无位次,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文综、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理综、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我院对报考空中乘务和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考生有身高、形体、容貌方面的行业标准,请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第十六条  往届毕业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第十七条  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第十八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英语相关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第二十条  录取结束后可登陆各省(区、市)招生信息网或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院将按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第二十二条  以上条款如与部分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则以考生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二十三条  学院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院还设立了校长专项奖励基金,形成了学院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贷、助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特殊困难助学金: 3500元/人·年;困难助学金:2500元/人·年;贫困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学院还大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四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核定收费标准,经抄送后执行。本科学费标准:文法经管类专业:17000元/年(其中小学教育、护理学专业190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19000元/年;艺术类专业:21000元/年高职(专科)学费标准:文法经管类专业:11000元/年(其中会计、空中乘务、人物形象设计专业12000元/年);          理工外语类、建设工程管理(造价方向)、护理、舞蹈表演专业:13000元/年。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安思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400-888-6660       029-82601888    传真:029-82601785咨询QQ:800002250招生办微信号:xasyxyzb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u/1912038393(新浪)            http://t.qq.com/siyuanzhaoban(腾讯)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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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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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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