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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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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翻译学院

英文名:Xi`an FanYi University 简称:“西译” 所在地:西安 类型:综合类

省属民办本科
  • 西安翻译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翻译学院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翻译学院  国标代码:12714  在陕招生代码:803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翻译学院  证书种类:分类考试招生属于学校高职(专科)招生类型,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翻译学院位于西安市南郊终南山下,是由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拓荒者丁祖诒先生于1987 年创办,2000 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高等职业教育,2005 年升格为本科高校,2009 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6月接受陕西省高校巡视诊断,2014年10月,被陕西省教育厅确定为陕西省首批转型试点院校。经过30多年的艰苦创业,学校成为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等涵盖文、经、管、工、艺、法、医学、教育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一所综合性本科高校。学院占地面积145万㎡,校舍建筑面积50万㎡,图书馆纸质藏书210万册,校园网端口39000个,学校办学设施完善。  第五条 办学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  邮 编:710105  学校网址:http://www.xafy.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招生就业中心、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纪检负责人和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依次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宣传、考试面试、新生录取、安全保卫、纪律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就业中心负责审定拟招生专业及计划,教务处负责制定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及面试,学校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http://zs.xafy.edu.cn  招生咨询电话:4008951999 029-85896666  纪检电话: 029-85892505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7日17:00,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考试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8年 3月 18日前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测评(笔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艺术类专业需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  第十四条 第一阶段考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11日;第二阶段考试时间:3月17日、18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注: 三校生及无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3月11日14:00-16:00  3月18日14:00-16:00  综合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  一、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以面试谈话方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项 目基 本 内 容自我介绍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考生个人特长、获得荣誉、兴趣爱好、性格特征等内容。职业适应性从考生专业倾向、逻辑思维与判断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个性特征、仪表举止等方面测评考核。专业综合测评按照专业大类笔试二、“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内容:职业技能测试以面试谈话方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项 目基 本 内 容自我介绍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考生个人特长、获得荣誉、兴趣爱好、性格特征等内容。职业技能展示或操作“三校生”阶段所学的职业技术技能。专业基础说明与介绍“三校生”阶段所学的专业知识、专业实践。专业综合测评按照专业大类笔试  第十五条 我校将在预录取之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向省招生办报送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及成绩库,并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同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预录取者于2018年4月11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评分内容及标准项目名称分值标准高中学业水平(7项)84A级:12分; B级:9分 C级:6分; D级:3分综合素质评价(6项)66A级:11分; B级:8分 C级:5分; D级:3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根据测试成绩记入专业综合测评(笔试)50根据测试成绩记入  第十八条 分数算法  一、普通高中生: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7项共84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6项共66)+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专业综合测评(笔试50分)。依据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依次排列。  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84分。共7科,其中A级计12分;B级计9分;C级计6分;D级计3分;  2.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分满分66分。其中A级计11分;B级计8分;C级计5分;D级计3分;  3.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学校组织的面试测试标准评分;综合素质测评(笔试)满分为50分,根据学校组织的测试标准评分,一并计入综合成绩。  二、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综合评分(300分)=文化基础考试(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专业综合测评(笔试50分)。依据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成绩依次排列。  三、“三校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综合评分(300分)=文化基础考试(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专业综合测评(笔试50分)。依据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列。  1.文化基础考试(150分)。内容包括语文100分,数学50分。  2.“三校生”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专业综合测评(笔试50分)。内容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三校期间所学专业的技能展示和专业基础知识评价。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数.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核算总分平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高生”类)或院校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三校生”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理工外语类、文法财经类、理工类12000元/生学年;外语类13000元/生学年;艺术类15000元/生学年.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核定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局收费标准批复为准。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奖学金(国家、学院及社会奖学金年覆盖率超过全校学生总数的近20%)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丁祖诒教授奖学金5000元/年;  利民奖学金:4000元/年,  学院奖学金:学院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学院二等奖学金2000元/年、学院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  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年;  助学金(国家和学院各类助学金年覆盖率超过30%)  国家助学金:特困3500元/年,一般贫困2500元/年;  丁祖诒教授助学金3000元/年;  利民助学金:3000元/年,  学院助学金:特困3500元/年,一般贫困2500元/年;  社会奖助学金:学校积极联系社会企事业单位及优秀校友,设立奖助学金(许鹏飞奖助学金、沈建鹏奖助学金、惠普奖助学金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人的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学校积极协调校图书馆、电视台、广播站、后勤集团等部门,为学生开辟勤工助学岗位,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和实践锻炼机会,并按照不低于8元/小时的工资标准予发放,满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工作量发放报酬。  第二十四条 农村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按照当年文件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限额部分全额减免以及6000元的助学金补助,包含国家助学金3500元和学校助学金25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翻译学院负责解释。详情
西安翻译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11
  国标代码:12714  在陕招生代码:803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翻译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概况  西安翻译学院是陕西省成立最早的民办高校之一。学校于1987年建校,2000年获得专科学历颁发资格,2005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09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被确立为陕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陕西唯一一所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民办高校  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  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  2019年度双创示范高校  2019年度品牌影响力民办高校  2019年西安翻译学院下设12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1个中心,开设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24个,涵盖文、经、管、工、艺、法、医和教育八大学科门类。学校占地面积为2177.478亩,拥有在校生21709人,教职工1829人,其中专任教师1124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73人。  西安翻译学院由当代杰出教育家、民办教育事业拓荒者丁祖诒先生于1987年创建,办学30多年来,以其独创的“外语+专业+现代技能”或“专业+外语+现代技能”的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了近20万名毕业生。  毕业的学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用人单位评价给予“下得去、留得住、懂外语、守纪律”的良好评价。该院近30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均在90%以上。  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考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之间,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根据我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在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观看机测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及没有学业水平成绩的普通高中生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可参加相应专业的分类考试。  测试时间  我校拟于3月14日至15日组织文化基础测试。文化基础考试内容包括:语文150分,数学150分,满分300分。命题依据中等职业教育考试大纲命制。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实行“校际联考”,所有拟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本人拟报考专业对应专业类的校际联考。  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至9日,前往我校报名,并且申请专业类测试,逾期不可申请。我校拟申请校际联考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将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布,我校拟申请专业类及专业详表附后,最终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复为准。考生可报名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    预录取  我校于2020年3月24日17:00前,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对考生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库,并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我校于2020年3月26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报到注册  被我校预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3月27日-4月2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录取规则  学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高职教育分类考试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成绩总分为500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普高生评分内容及标准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分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    相关说明  1.“三校生”、同等学力及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高职分类招生总评分(5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按照校际联考成绩200分)+文化基础考试(300分) r。依据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列。  2.“三校生”、同等学力及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考生的文化基础考试,内容包括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命题依据中等职业教育考试大纲命制。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4.学校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数.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核算总分平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高生”类)或院校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三校生”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丁祖诒教授奖学金:5000元/年;  利民奖学金:4000元/年;  学院奖学金:学院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学院二等奖学金2000元/年、学院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年;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特困3800元/年,一般贫困2800元/年;  丁祖诒教授助学金:3000元/年;  利民助学金:3000元/年;  学校助学金:特困3500元/年,一般贫困2500元/年;  社会奖助学金:学校积极联系社会企事业单位及优秀校友,设立奖助学金(许鹏飞奖助学金、沈建鹏奖助学金、惠普奖助学金等)  我校奖助学金的覆盖率占全校学生总数的50%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人的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  学校积极协调校图书馆、电视台、广播站、后勤集团等部门,为学生开辟勤工助学岗位,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和实践锻炼机会,并按照不低于12元/小时的工资标准予发放,满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工作量发放报酬。  农村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按照当年文件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限额部分全额减免以及6000元的助学金补助,包含国家助学金3800元和学校助学金2200元。详情
西安翻译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1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用于学校2020年普通本科和专科招生工作。第一章  招生总则(一)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高校“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翻译学院,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陕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涵盖文、经、管、工、艺、法、教育、医学等八大学科门类。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国标代码为12714,英文名称为Xi'an FANYI University。(三)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西安翻译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四)学校内设的教学机构承担各专业学生的教学工作。学校教学机构有英文学院、亚欧语言文化学院、教育学院、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艺术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翻译研修学院、健康与运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学校的招生专业有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23个,其中陕西省省级一流建设专业:翻译;省级一流培育专业: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软件工程、日语;省级特色专业: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省级重点专业:英语教育、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日语、电子商务。学校获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虚拟仿真试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教学项目1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5门。获评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教学名师4名,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省级优秀教材奖7项(其中一等奖1项),获批省级教改项目29项,教育部校企协同育人项目35项。学校现有陕西终南学社、陕西口岸发展研究院、陕西颖创跨境贸易研究院、电子商务运营研究中心、翻译研究所、日本研究所、新丝绸之路研究中心、“省-市-校”外宣话语研究中心等19个学术研究机构。第二章  招生机构设置(一)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统筹管理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二)招生处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与实施学校各类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任务。(三)招生监察办公室,主要负责招生过程中的纪检监察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一)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二)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三)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总计划的1%。(四)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录取优秀考生和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五)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六)学校集体研究决定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并在有关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一)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办组织实施,在校内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投档分数(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三)对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均按照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四)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当地省级招办政策执行。(五)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投档分数(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均按照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六)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要求: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七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七)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八)所有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九)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十)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区、市)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的必须达到所在省对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校考成绩的必须合格。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十一)体育类专业要求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十二)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十三)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一)学校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二)学校承诺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所有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受益面广。(三)已录取的新生按学校有关要求及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须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六章  附则(一)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学校有关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政策、录取规则、录取结果都可在学校招生网站查询。招生网址:http://zs.xafy.edu.cn/(二)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三)本章程由西安翻译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西安翻译学院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邮编710105)咨询电话:029-85896666;85891139;400-895-1999招生监督电话:029-85891111招生网址:http://zs.xafy.edu.cn/学校微信号:xfu1987招生处微信号:xafyxyzb  详情
西安翻译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9
一、院校国标代码:12714二、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本科四、毕业(结业)证书颁发办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五、录取原则1.执行国家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的规定,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2.我校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定;3.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4.学校按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平行志愿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5.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均不设志愿、专业级差;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6.对考生的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定;7.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2017年西安翻译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8.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9.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10.西安翻译学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各省平行分数考生录取。六、收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76号)、《关于我省高等学校公寓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32号)规定执行。七、学校设有专门的勤工助学岗位,为特困生完成学业提供帮助优秀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和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学校还设有社会力量资助的奖、助学金。所有奖助学金均每学年评定一次,受益面广。八、联系方式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邮政编码:710105联系电话:029-85896666    85891139传   真:029—85891551电子信箱:xyzsb@xafy.edu.cn网   址:http://www.xafy.edu.cn  详情
西安翻译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5
西安翻译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翻译学院,国标代码:1271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第四条  学校简介西安翻译学院位于西安市南郊终南山下, 1987 年创办,2000 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高等职业教育,2005 年升格为本科高校,2009 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8年被陕西省教育厅评定为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学校成为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等涵盖文、经、管、工、艺、法、医学、教育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一所综合性本科高校。学院占地面积145万㎡,校舍建筑面积50万㎡,图书馆纸质藏书210万册,校园网端口39000个,学校办学设施完善。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   邮编:710105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数据为准。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委员构成:由校长、党委书记,分管教学、宣传、招生、纪检、后勤工作校领导,各单位院(部)长,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招生就业中心、宣传部、后勤保障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八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设在招生就业中心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联系电话:029-85896666   85891139传  真:029—85891551网  址:http://www.xafy.edu.cn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条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陕西省招生,执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考生一经录取,由我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经复审合格者正式注册。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将坚决予以清退。第十一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没有分数级差,全部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第十二条 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的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我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第十三条 对江苏省考生,各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科目等级排序。第十四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的必须达到所在省对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校考成绩的必须合格。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第十七条  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本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西安翻译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九条  以上条款如与部分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则以考生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核定收费标准,经备案后执行。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所有奖助学金均每学年评定一次,受益面广。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安翻译学院负责解释。 西安翻译学院   2018年4月26日  详情
西安翻译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16
西安翻译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19年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用于学校2019年普通本科和专科招生工作。第一章  招生总则(一)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高校“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翻译学院,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陕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涵盖文、经、管、工、艺、法、教育、医学等八大学科门类。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国标代码为12714,英文名称为Xi'an FANYI University。(三)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西安翻译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四)学校内设的教学机构承担各专业学生的教学工作。学校教学机构有英文学院、亚欧语言文化学院、教育学院、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艺术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翻译研修学院、健康与运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学校的招生专业有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23个,其中陕西省省级一流建设专业:翻译;省级一流培育专业: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软件工程、日语;省级特色专业: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省级重点专业:英语教育、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日语、电子商务。学校获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虚拟仿真试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教学项目1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5门。获评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教学名师4名,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省级优秀教材奖7项(其中一等奖1项),获批省级教改项目29项,教育部校企协同育人项目35项。学校现有陕西终南学社、陕西口岸发展研究院、电子商务运营研究中心、翻译研究所、日本研究所、新丝绸之路研究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19个,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1个,校级科研团队23个。 学校独创的“外语+专业+现代技能”或“专业+外语+现代技能” 培养的复合应用型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第二章  招生机构设置(一)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统筹管理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二)招生处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与实施学校各类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工作。(三)招生监察办公室,主要负责招生过程中的纪检监察工作。第三章  办学层次及地点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第四章  招生计划(一)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二)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三)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总计划的1%。(四)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五)学校集体研究决定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并在有关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第五章  招生录取规则(一)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办组织实施,在校内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投档分数(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三)对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均按照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四)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当地省级招办政策执行。(五)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投档分数(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均按照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六)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要求: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七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七)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八)所有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九)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十)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区、市)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的必须达到所在省对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校考成绩的必须合格。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十一)体育类专业要求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十二)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十三)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六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一)学校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价格部门抄送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二)学校承诺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所有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受益面广。(三)已录取的新生按学校有关要求及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须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七章  附则(一)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学校有关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政策、录取规则、录取结果都可在学校招生网站查询。(二)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三)本章程由西安翻译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西安翻译学院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邮编710105)咨询电话:029-85896666;85891139;400-895-1999招生监督电话:029-85891111招生网址:http://zs.xafy.edu.cn/  学校微信号:xfu1987招生处微信号:xafyxyzb 详情
西安翻译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10
西安翻译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代码(部标):12714二、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本科四、招生计划:经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批准,2008年我院招生计划总数为5380名,其中本科1480名,高职3900名。我院2008年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五、文凭发放办法及种类: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合格者颁发给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六、录取原则:1、执行国家教育部、各省(区)招生政策的规定,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2、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英语教育等专业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除日语、德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3、我院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4、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5、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6、我院所有专业均不设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7、对考生的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定;8、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个别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但须不低于100%。在高考文化总分相同的条件下,我院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优先录取。在生源较差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调回招生计划。9、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2008年西安翻译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10、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七、收费标准: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本科学费:10000元/每生/年(经济管理类专业为8500元/每生/年),艺术类专业 12000元/每生/年;高职学费:普通高职6600元/每生/年;艺术类专业10800元/每生/年。住宿费:按照不同公寓标准分别为1600、1000元/每生/年。八、学院开设了勤工助学基地,为特困生完成学业提供一定的帮助。学院设有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九、联系方式: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邮政编码:710105联系电话:029-85896666传 真:029—85894333电子信箱:xushuozsb@sina.com网址:http://www.xfuedu.org 西安翻译学院2008年3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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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
  • 电话:
    %u0030%u0032%u0039-%u0038%u0035%u0038%u0039%u0036%u0036%u0036%u0036
  • 邮编:
    7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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