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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欧亚学院

英文名:Xi`an Eurasia University 简称:“欧亚学院” 所在地:西安 院校代码:国标12712;陕西省8037 类型:财经类

省属本科高校
  • 西安欧亚学院招生简章

学长学姐没有告诉你的终极建议——京东派?欧亚学院旗舰店正式开业2020-07-30
2015年3月16日12点18分,京东派·欧亚学院旗舰店正式开业了,京东派·校园店打破传统经营模式,高大上台湾咖啡餐吧+网购体验区,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扶持学生创业项目、优化末端物流配送、避免粗暴式物流体验,开放公共区域供学生组织社团活动,提供电商学习平台。开业现场小提琴、大提琴、动感舞蹈、主题COS、3D画展区欢迎小伙伴强势围观。2015京东派邀你一起玩~那一年,我们走出校园,那之后的几年,我们一起怀念白衣飘飘的年代。那些年我们看着一批批的师兄师姐走出学校,步入社会,聆听着他们在毕业前留下的忠告:“临走之前怎么也要混个学生会主席当当”,“要想拿奖学金,还得多加几个社团刷活动分”,“就你这门门低飘的成绩,还想什么保研!”“我说你丫不能把四级先给过了啊”……如今,站在他们的位置,看着他们的忠告不禁莞尔,他们说的都对,但却错过了关键。每当回忆起四年时光,执念的恰恰不是某一门成绩,某一次活动,而是那再也回不来的青葱时光。时间是大学四年最宝贵的财富,“抓紧时间,感受校园”这才是对于莘莘学子最有价值的忠告。别再泡在网上寻觅价格最低的团购了,你错过了图书馆的一米阳光;别再为了免邮四处找人凑单了,你错过了情人坡前的美丽邂逅;别再为了快递员的催促偷偷提前离开教室了,老师的神来之笔往往在最后一分钟;别再同时做几份兼职来换一个礼物,之后你会有很多的金钱,却再也找不回当时单纯简单的快乐……青春属于爱情和追梦,至于生活上的那些琐事,就交给京东派吧。京东派是京东集团发展的校园业务,以关注和提升高校学生的校园生活为己任。我们能随时自提,不用再苦苦等候;我们自提免邮,给你学生特权;我们展示新品,供你尽情把玩;我们让你打白条,先消费后支付;我们是校园活动的支持者,实习岗位提供者,创业项目投资者……我是京东派,我正在你的校园里悄悄生长,你准备好了吗?京东派在开学季正在谋划一场大活动,据说听到优惠消息的小伙伴都惊呆了。长按二维码关注“京东派”官方微信,回复“活动”二字,带你一探究竟。(物流贸易学院/供稿)详情
西安欧亚学院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2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制度改革意见,2018年陕西省高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我校采用综合评价考试招生模式,保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国标代码:12712,在陕招生代码:803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为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分类考试招生模式:综合评价招生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西安欧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学等协调发展的国际化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我们懂得学生的个性化特征,和当今市场经济最新鲜的变革,并且前瞻性地把握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学院位于西安市南郊大学城,校园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164人,其中本科生11998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实训设施完善,图书馆纸质图书184.26万册,电子图书187.49万册。  学院设有会计学院、物流贸易学院、金融学院、休闲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涵盖33个本科专业,18个专科专业(不含方向)。我们通过教学内容创新,结合行业特色,致力于培养拥有行业前瞻技术的毕业生,使其具备终身学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以应对全球化的工作环境。  欧亚多个专业引入先进的教育模式和国际化的教学资源,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际知名院校都保持友好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关系,使学生完全融于这种国际化氛围。在欧亚,许多学生都能用英语、法语和外教进行良好的语言沟通,也有部分同学通过申请得到了深造、交流、带薪实习等出国的机会。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教发(2014)15号)文件,学院具备普通专升本招生资质,凡陕西省普通高职学生通过专升本统考,可报考西安欧亚学院本科就读我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  邮 编:710065  学院网址:www.eurasia.edu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招生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胡建波;  副主任:刘 瑾、王志强、张军宏、张乐芳、王晓华;  成 员:闫晋瑛、张丽敏、樊 晨、张晶晶、周 岚、王丽霞、魏三吉、赵丹丹。  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办法,招生办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等工作。专业设置与各专业计划投放由招生办牵头,教务处协助完成。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 生 信息网:http://zhaosheng.eurasia.edu  招生咨询电话:400—8877—369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至7日17∶00,根据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8年3月8日至11日在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 我院于2018年3月8日至11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考试评价内容: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逐一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逻辑思维能力、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50分,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综合成绩。  (二)三校生。文化基础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闭卷),满分150分,科目为:文化基础知识测评,主要内容涉及中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课程基础知识。  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实际操作”的形式,满分150分,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逐一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及发展规划、基本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领导力等综合素质,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综合成绩。  (三)我院艺术类招生专业职业技能测试使用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第十五条 我院在预录取之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向省招生办报送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及成绩库。  第十五条 我院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预录取名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入学申请者于2018年3月31日至4月1日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评价分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84分,综合素质评价合计折算后满分为66分,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院评判,满分为  150分。如缺失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二)“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的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文化基础测试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  (三)艺术类考生满分为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84分,综合素质评价合计折算后满分为66分,美术类联考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50分。  分数换算细则如下:  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84分。其中A级计12分;B级计10分;C级计8分;D级计6分。  2.高中综合素质综合评分满分66分。其中A级计11分;B级计9分;C级计7分;D级计5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测试内容包括考生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领导力等综合素质。  4.美术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按比例折算。  详见下表:  1.普通类考生:项目名称分值标 准高中学业水平(7项)84分A级:12分 B级:10分 C级:8分 D级: 6分综合素质评价(6项)66分A级:11分 B级:9分 C级:7分 D级: 5分面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参考第十四条2.三校生:项目名称分值标准文化基础150分参照第十四条职业技能测试150分参照第十四条3.美术生:项目名称分值标准高中学业水平(7项)84分A级:12分 B级:10分 C级:8分 D级: 6分综合素质评价(6项)66分A级:11分 B级:9分 C级:7分 D级: 5分面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 (美术统考成绩)150分按比例折算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院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 学院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院分不同专业及类型划定淘汰比例,以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设定淘汰比例,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核算总分平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高生)或院校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三校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文法财经类专业120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13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年,该标准为2017年学费标准,2018年执行标准以学校备案文件为准,届时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网址:http://zhaosheng.eurasia.edu。  第八章 奖助措施  我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学院奖助学金和校内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 国家奖助学金。其中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具体奖助标准为: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3500元/年·人(特困助学金);  2500元/年·人(一般贫困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贷款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四条 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退役后考取大学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服兵役学生、退役后复学学生和毕业后服兵役学生等四类学生可享受该项国家资助政策,资助标准是年度学费高于8000元的按每人每年8000元资助,年度学费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学费标准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院奖助学金。学院每年设立学生专项资助金约1000万元用于学院奖助学金,包括学术奖学金、产学研奖助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培训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学生行为奖励金、学生生活补贴和贫困学生专项补助金等。  第二十六条 校内勤工助学。学院设立教研助理、行政助理、后勤助理和实习生等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时间每月不超过40小时,酬金每小时不低于12.5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欧亚学院负责解释。详情
西安欧亚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2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r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制度改革意见,2019年陕西省高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我院采用综合评价考试招生模式,为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r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国标代码:12712,在陕招生代码:803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为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分类考试招生模式:综合评价招生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西安欧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r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学等协调发展的国际化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我们懂得学生的个性化特征,和当今市场经济最新鲜的变革,并且前瞻性地把握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学院位于西安市南郊大学城,校园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4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75人,其中本科生12498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实训设施完善,图书馆纸质图书201.35万册,电子图书212.194万册。  学院设有会计学院、物流贸易学院、金融学院、休闲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涵盖38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不含方向)。我们通过教学内容创新,结合行业特色,致力于培养拥有行业前瞻技术的毕业生,使其具备终身学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以应对全球化的工作环境。  欧亚多个专业引入先进的教育模式和国际化的教学资源,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际知名院校都保持友好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关系,使学生完全融于这种国际化氛围。在欧亚,许多学生都能用英语、法语和外教进行良好的语言沟通,也有部分同学通过申请得到了深造、交流、带薪实习等出国的机会。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教发(2014)15号)文件,学院具备普通专升本招生资质,凡陕西省普通高职学生通过专升本统考,可报考西安欧亚学院本科就读我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  邮 编:710065  学院网址:www.eurasia.edu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招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及相关成员组成。  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办法,招生办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等工作。专业设置与各专业计划投放由招生办牵头,教务处协助完成。  第七条 r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 生 信息网:http://zhaosheng.eurasia.edu  招生咨询电话:400—8877—369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r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r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r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13日17∶00,根据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r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至16日在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 r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历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 我院于2019年3月14日至16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考试评价内容: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逐一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领导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50分,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综合成绩。  (二)三校生。文化基础课考试采用现场网测形式,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14:00-16:00、3月15日14:00-16:00两场。满分150分,科目为:文化基础知识测评,主要内容涉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课程基础知识。  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实际操作”的形式,满分150分,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逐一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及发展规划、基本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领导力等综合素质,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综合成绩。  第十五条 我院在预录取之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向省招生办报送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及成绩库。  第十六条 我院于2019年4月4日前,将预录取名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入学申请者于2019年4月5日至4月6日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评价分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84分,综合素质评价合计折算后满分为66分,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院评判,满分为  150分。如缺失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二)“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的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文化基础测试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  分数换算细则如下:  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84分。其中A级计12分;B级计10分;C级计8分;D级计6分。  2.高中综合素质综合评分满分66分。其中A级计11分;B级计9分;C级计7分;D级计5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测试内容包括考生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领导力等综合素质。  详见下表:  1.普通类考生:项目名称 分值 标 准 高中学业水平(7项) 84分 A级:12分 B级:10分 C级:8分 D级: 6分 综合素质评价(6项) 66分 A级:11分 B级:9分 C级:7分 D级: 5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 150分 参考第十四条 2.三校生: 项目名称 分值 标准 文化基础 150分 参照第十四条 职业技能测试 150分 参照第十四条   第十九条 r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院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二十条 学院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r学院以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设定淘汰比例,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核算总分平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高生)或院校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三校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r文法财经、理工外语、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12000元/年、13000元/年、13800元/年,该标准为2018年学费标准,2019年执行标准以学校备案文件为准,届时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网址:http://www.eurasia.edu。  第八章 奖助措施  我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学院奖助学金和校内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 国家奖助学金。其中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具体奖助标准为: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3500元/年·人(特困助学金);  2500元/年·人(一般贫困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贷款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五条 r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退役后考取大学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服兵役学生、退役后复学学生和毕业后服兵役学生等四类学生可享受该项国家资助政策,资助标准是年度学费高于8000元的按每人每年8000元资助,年度学费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学费标准资助。  第二十六条 r学院奖助学金。学院每年设立学生专项资助金约1000万元用于学院奖助学金,包括学术奖学金、产学研奖助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培训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学生行为奖励金、学生生活补贴和贫困学生专项补助金等。  第二十七条 r校内勤工助学。学院设立教研助理、行政助理、后勤助理和实习生等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时间每月不超过40小时,酬金每小时不低于12.5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欧亚学院负责解释。详情
西安欧亚学院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0-02-13
西安欧亚学院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制度改革意见,2020年陕西省高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我校采用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为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国标代码:12712,在陕招生代码:8037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为高职(专科)办学层次分类考试招生模式: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西安欧亚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 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学等协调发展的国际化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我们懂得学生的个性化特征,和当今市场经济最新鲜的变革,并且前瞻性地把握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学院位于西安市南郊大学城,校园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4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866人,其中本科生13330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实训设施完善,图书馆纸质图书204.8963万册,电子图书238.6810万册。学院设有会计学院、物流贸易学院、金融学院、休闲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涵盖37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不含方向)。我们通过教学内容创新,结合行业特色,致力于培养拥有行业前瞻技术的毕业生,使其具备终身学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以应对全球化的工作环境。欧亚多个专业引入先进的教育模式和国际化的教学资源,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际知名院校都保持友好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关系,使学生完全融于这种国际化氛围。在欧亚,许多学生都能用英语、法语和外教进行良好的语言沟通,也有部分同学通过申请得到了深造、交流、带薪实习等出国的机会。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教发(2014)15号)文件,学院具备普通专升本招生资质,凡陕西省普通高职学生通过专升本统考,可报考西安欧亚学院本科就读我校。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邮 编:710065学院网址:www.eurasia.edu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招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及相关成员组成。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办法,招生办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等工作。专业设置与各专业计划投放由招生办牵头,教务处协助完成。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招 生 信息网:http://zhaosheng.eurasia.edu招生咨询电话:400—8877—369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9日17∶00,根据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在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观看机测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第十二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历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第十三条 我校于2020年3月15日开展文化素质测试。考试评价内容:文化素质测试采用现场网测形式,考试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9:30-11:30、14:00-16:00两场。满分300分,科目为:文化基础知识测评,主要内容涉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课程基础知识。第十四条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实行“校际联考”,所有拟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本人拟报考专业对应专业类的校际联考。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至9日,前往校际联考考点院校报名,并申请专业类测试,逾期不予办理。我校现拟申请校际联考考点,我校考点开考专业类为:1、建筑设备类;2、建设工程管理类;3、房地产类;4、计算机类;5、金融类;6、财经商贸类1;7、旅游类;8、新闻传播类;9、教育与体育类。考生参加我校校院联考具体考试时间以我校官网公布为准。考生按照报名时考点院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校际联考。考生可报名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3月22日前,已参加过校际联考的考生,通过我校招生网确认专业或本人持联考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前往我校确认专业,确认的专业需与联考考试专业大类一致。第十五条 我校于2020年3月24日17:00前,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对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形成所有申请本校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库,并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第十六条 我校于2020年3月26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第十七条 入学申请者于2020年3月28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八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500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评价分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68分,综合素质评价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32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按照校级联考成绩为200分。如缺失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二)“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的综合评价总分为500分,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按照校级联考成绩为200分。分数换算细则如下: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168分。其中##计24分;B级计20分;C级计16分;D级计12分。2.高中综合素质综合评分满分132分。其中##计22分;B级计18分;C级计14分;D级计10分。3.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0分。详见下表:1.普通类考生:项目名称分值标 准高中学业水平(7项)168分##:24分 B级:20分C级:16分 D级:12分综合素质评价(6项)132分##:22分 B级:18分C级:14分 D级:1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0分参考第十四条2.三校生: 项目名称分值标准文化素质测试300分参照第十八条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0分参照第十四条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院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第二十条 我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第二十一条 我校以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设定淘汰比例,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核算总分平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高生)或院校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三校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二条 2020年学费执行标准以学校备案文件为准,届时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网址:http://www.eurasia.edu。第八章 奖助措施我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学院奖助学金和校内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三条 国家奖助学金。其中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具体奖助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3800元/年·人(特困助学金);2800元/年·人(一般贫困助学金)。第二十四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贷款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第二十五条 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退役后考取大学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服兵役学生、退役后复学学生、毕业后服兵役和毕业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这五类学生可享受该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资助标准是年度专业学费高于8000元的按每人每年8000元资助,年度专业学费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学费标准资助。第二十六条 学院奖助学金。学院每年设立学生专项资助金约1000万元用于学院奖助学金,包括学术奖学金、产学研奖助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培训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学生行为奖励金、学生生活补贴和贫困学生专项补助金等。第二十七条 校内勤工助学。学院设立教研助理、行政助理、后勤助理和实习生等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时间每月不超过40小时,酬金每小时不低于12.5元。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生效。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欧亚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西安欧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Xi’an Eurasia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2712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第五条  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学等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学院位于西安市南郊大学城,校园总占地面积66.04万平方米,校园现有建筑面积30.36万平方米,正在建设面积9.48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图书204.90万册,电子图书238.62万册。现有在校生20000余名。欧亚学院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支持高校、陕西省高校教师培训基地。学院设有会计学院、物流贸易学院、金融学院、休闲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涵盖36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欧亚多个专业引入先进的教育模式和国际化的教学资源,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际知名院校都保持友好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关系,使学生完全融于这种国际化氛围。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第六条  毕业与证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招生办、教务处、财务处、纪委、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以及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我院预留计划数为本科总计划的1%和本科艺术类计划的15%之和,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价格相关部门、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抄送的收费标准收费。本科:19800元/学年:数字出版22000元/学年:工程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24000元/学年:审计学、经济统计学、土木工程、智能建造、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力资源管理25000元/学年:会计学、金融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程造价、应用心理学、电子信息工程、新闻学26000元/学年:财务管理、教育学、英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软件工程、网络与新媒体28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高职(专科):15600元/学年:酒店管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应用英语、旅游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工程造价16600元/学年:金融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财务管理、动漫制作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18000元/学年:体育运营与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19800元/学年: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20800元/学年:软件技术第六章 录取原则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第十五条  英语和应用英语专业只收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十六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将以语数外成绩顺序比进行录取。第十七条  浙江、天津、山东、海南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我校各专业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等级达到CC,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考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第二十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一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符合我院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院发给西安欧亚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20年我院美术类和播音编导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专业包括本科《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②美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2020年我院体育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高职包含《体育运营与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3个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体育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体育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第七章 奖学金第二十五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助学金3800元/学年;一般困难助学金2800元/学年;杜斌承奖学金:1000元/学年;资助:学院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安排困难学生勤工助学。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第二十六条  凡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报到注册时间内向学校招生办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逾期未报到、未请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于我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至日期以后20日内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做退档处理,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即取得教育部正式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确需住院治疗的新生(学生必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第二十八条  咨询电话: 400-8877-369     咨询Q Q:4008877369   938078905(手机用户)招生办微信号:ouya_zsb第二十九条  学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东仪路8号 邮政编码:710065            网 址:http://www.eurasia.edu 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一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欧亚学院。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详情
西安欧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Xi’an Eurasia University ) 国标代码:12712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三章毕业与发证第五条 毕业与证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组织机构:招生办与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共同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九条 招生计划: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第十条  我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扩大调档比例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本科:16800元/学年:投资学、会展经济与管理、经济统计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数字出版、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物联网工程、应用心理学、体育经济与管理18800元/学年: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教育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通信工程、英语、软件工程、审计学、市场营销、网络与新媒体、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商务、新闻学、学前教育19200元/学年: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218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高职(专科):文法财经类:12000元/学年理工外语类:13000元/学年艺术类:15000元/学年 第六章 录取原则第十二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第十五条 英语和应用英语专业只收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十六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将以语数外成绩顺序比进行录取。第十七条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我校各专业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等级达到CC,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考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第十九条  总分相同情况下,对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好、文体等方面有特长、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二十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二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符合我院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院发给西安欧亚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17年我院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专业包括本科《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高职《建筑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2017年我院体育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高职《体育运营与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均兼收体育文、体育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体育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体育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七章 奖学金第二十六条 学院建立了“奖、助”为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资助金3500元/学年;一般困难资助金2500元/学年;杜斌承奖学金:1000元/学年;资助:学院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安排困难学生勤工助学。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第二十七条  凡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院招生办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等正常事由以外,在我院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有关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第二十九条  咨询电话: 400-8877-369(免长话)    传真  029-88298754  咨询Q Q:4008877369   938078905(手机用户)招生办微信号:西安欧亚学院招生办第三十条  学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东仪路8号 邮政编码:710065            网 址:http://www.eurasia.edu  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二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欧亚学院。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详情
西安欧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Xi’an Eurasia University ) 国标代码:12712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第五条 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学等协调发展的国际化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位于西安市南郊大学城,校园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164人,其中本科生11998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实训设施完善,图书馆纸质图书184.26万册,电子图书187.49万册。学院设有会计学院、物流贸易学院、金融学院、休闲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涵盖33个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第三章毕业与发证第六条 毕业与证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财务处、纪委、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以及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我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扩大调档比例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本科:198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出版、通信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审计学、体育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22000元/学年:经济统计学、小学教育、英语、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应用心理学、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25000元/学年:金融学、教育学、学前教育、软件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28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高职(专科):12000元/学年:旅游管理、酒店管理13000元/学年: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应用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13800元/学年: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财务管理、体育运营与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第六章 录取原则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第十五条 英语和应用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十六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将以语数外成绩顺序比进行录取。第十七条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我校各专业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等级达到CC,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考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第二十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一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符合我院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院发给西安欧亚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18年我院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专业包括本科《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2018年我院体育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高职《体育运营与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均兼收体育文、体育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体育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体育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第七章奖学金第二十五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资助金3500元/学年;一般困难资助金2500元/学年;杜斌承奖学金:1000元/学年;资助:学院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安排困难学生勤工助学。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第二十六条 凡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院招生办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等正常事由以外,在我院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有关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第二十八条 咨询电话: 400-8877-369(免长话)    传真  029-88298754 咨询Q Q:4008877369   938078905(手机用户)招生办微信号:ouya_zsb第二十九条  学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东仪路8号 邮政编码:710065            网 址:http://www.eurasia.edu 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一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欧亚学院。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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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欧亚路1号西安欧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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