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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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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

英文名:Xi`an Medical University 简称:“西医院” 所在地:西安 院校代码:11840 类型:医药类/考研院校

普通本科
  • 西安医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医学院 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7-0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阳光高考”政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西安医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西安医学院(国标代码:11840)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陕西省卫生学校;1959年省政府设陕西省卫生干部学院建制;1994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第三条 学校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共有三个校区,分别为未央校区(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邮编:710021)、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74号 邮编:710068)以及高新校区(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168号 邮编:710075)。学校网址为:http://www.xiyi.edu.cn。第四条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开办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开办有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21个专业。现有省级“一流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学校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和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高校,2018年学校被陕西省教育厅确定为“一流学院”建设单位。学校目前有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附属宝鸡医院、附属汉江医院、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等6所直属附属医院、1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5所实习基地。其中第一、二附属医院和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为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和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为国家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第二附属医院为陕西省保健协会健康教育基地和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第五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对于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的学生,毕业时将按照临床医学专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为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具体工作,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录取工作。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29)86610442第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电 话:(029)86177408、15399003770、15399003771、15399003772传 真:(029)86177409E-mail:xy86177409@163.com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第十二条 学校将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情况。第十三条 根据生源情况,调档申请比例限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以内。第十四条 对符合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按分数由高到低、不设专业级差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对每一位考生,先考虑其第一专业志愿,再考虑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后一考生。对所报专业均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第十六条 生源地为高考制度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范围按照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年度公布的考试科目执行。第十七条 根据部分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声明如下:对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B、C以上、必测为4C、1合格以上。进档以后,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依所报专业志愿的顺序录取。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对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第十八条 对于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同分数情况,优先考虑相关单科成绩,其次考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再次考虑文体方面有特长的考生。第十九条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因退档原因造成的计划缺额或生源不足的情况,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对于未能完成计划的省份,将其剩余计划调往生源充足的省份。第二十条 我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考生不得报考。第二十一条 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同时,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培养协议由学校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邮寄给考生;就业协议由定向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对未签协议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第二十二条 如若录取原则与生源省份不相符时,则以考生生源省份录取规则为准。第五章 其  他第二十三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健委(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鉴于医药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有以下情况者,请慎重报考:1、医学相关专业:肢体残疾、弱视、斜视、双眼矫正视力不正常、嗅觉迟钝、口吃;2、护理学专业:男生净身高在1.70米以下;女生净身高在1.58米以下;3、口腔专业:左利手(俗称左撇子)。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陕西省发改委及陕西省教育厅批复的学费标准按年收取学费。如遇政策变动,将按新标准执行。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依照《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按时报到注册,逾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和入学资格复查。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发现不符合条件、存在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相应奖助学金,提供校内勤工助学机会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精神为准。未尽事宜可向西安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咨询。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20年6月12日 详情
2017年西安医学院招生章程2017-05-24
一、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院二、学校地址、网址:  未央校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邮编:710021  含光校区: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74号      邮编:710068  高新校区: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168号 邮编:710075  学校网址:http://www.xiyi.edu.cn三、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四、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五、招生范围:普通高考面向陕西、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三校生单独招生类型仅限于陕西省。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六、录取规则: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调档申请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以内。3、对符合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4、院校志愿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省份和招生类型,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招生类型,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5、专业志愿录取: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分数最高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再满足分数第二名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以此类推。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先考虑其第一专业,再考虑第二专业,依次类推。不设专业级差。对所报专业均未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6、按下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声明如下:  对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该省规定的本科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录取;对生源地为内蒙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7、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同分数情况,优先考虑单科成绩,其次考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再次考虑文娱、体育方面有特长的考生。8、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因退档原因造成的计划缺额,或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录取;对于不能完成我校招生计划的省份,其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的省份。9、我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考生不得报考。10、被录取为我校免费医学定向的考生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前,必须先与我校签定培养协议,同时,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定定向就业协议。培养协议由学校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邮寄给考生;就业协议由定向地的县级卫生计生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对未签协议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七、考生身体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鉴于医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对考生身体要求建议如下:1、肢体残疾、弱视、斜视、双眼矫正视力不正常、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相关专业。药学、中药等专业学生能够独立完成野外采集实践教学活动。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建议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形象好、气质佳,男生身高在1.65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无残疾。3、左利手(俗称左撇子)考生慎报口腔医学专业。八、学费标准:市场营销、英语、公共事业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4500元/人·年,其它专业5000元/人·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九、报到要求: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依照《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报到注册,愈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十、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发现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或弄虚作假入学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十一、奖、贷、助学情况: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同时设有国家助学金,提供校内勤工助学机会等,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十二、证书颁发: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对于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临床医学(儿科方向)及临床医学(精神病及精神卫生方向)的学生,毕业时将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十三、其它:本章程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未尽事宜可向西安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咨询。十四、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电 话:(029)86177408(未央校区) 88462933(含光校区)   传 真:(029)86131270(未央校区)            E-mail:xy86177409@163.com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详情
西安医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8-05-25
一、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院二、学校简介: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陕西省卫生学校。1959年省政府设陕西省卫生干部学院建制。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学校由含光校区、未央校区、高新校区组成,有较为完善的实践(实习)教学基地。现有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宝鸡医院、附属汉江医院等5所直属附属医院、2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71所实习基地。其中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和第一附属医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国家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陕西省人民医院还是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级卫生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建设单位。学校有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开办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和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高校。临床医学具有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目前有全科医学、内科学、外科学、眼科学等1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普通本科教育开办有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18个本科专业。三、学校地址、网址:  未央校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邮编:710021  含光校区: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74号        邮编:710068  高新校区: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168号   邮编:710075学校网址:http://www.xiyi.edu.cn四、招生范围:普通高考面向陕西、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三校生”单独招生类型仅限于陕西省。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五、录取规则: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调档申请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以内。3、对符合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4、院校志愿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省份和招生类型,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招生类型,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5、专业志愿录取: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分数最高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再满足分数第二名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以此类推。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先考虑其第一专业,再考虑第二专业,依次类推。不设专业级差。对所报专业均未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6、按下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声明如下:  对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该省规定的本科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录取;对生源地为内蒙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7、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同分数情况,优先考虑单科成绩,其次考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再次考虑文娱、体育方面有特长的考生。8、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因退档原因造成的计划缺额,或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录取;对于不能完成我校招生计划的省份,其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的省份。9、我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考生不得报考。10、被录取为我校免费医学定向的考生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前,必须先与我校签定培养协议,同时,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定定向就业协议。培养协议由学校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邮寄给考生;就业协议由定向地的县级卫生计生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对未签协议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11、对于“三校生”单独招生类型考生,由文化课总分自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六、考生身体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鉴于医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对考生身体要求建议如下,请考生慎重报考:1、肢体残疾、弱视、斜视、双眼矫正视力不正常、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相关专业。临床医学专业能独立完成临床实习。药学、中药等专业学生能够独立完成野外采集实践教学活动。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口齿清晰,男生身高在1.65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无残疾。3、左利手(俗称左撇子)考生慎报口腔医学专业。七、学费标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3500元/人.年,市场营销、英语、公共事业管理、康复治疗学专业4500元/人.年,其它专业5000元/人.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八、报到要求: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依照《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报到注册,愈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九、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发现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或弄虚作假入学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十、奖、贷、助学情况: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同时设有国家助学金,提供校内勤工助学机会等,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十一、证书颁发: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对于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临床医学(儿科方向)及临床医学(精神病及精神卫生方向)的学生,毕业时将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十二、其它:本章程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未尽事宜可向西安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咨询。十三、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电 话:(029)86177408(未央校区)   传 真:(029)86131270(未央校区)            E-mail:xy86177409@163.com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详情
西安医学院2019年高考招生章程2019-05-15
 西安医学院2019年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院二、学校简介: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陕西省卫生学校。1959年省政府设陕西省卫生干部学院建制。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学校由含光校区、未央校区、高新校区组成,有较为完善的实践教学基地。现有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宝鸡医院、附属汉江医院、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5所直属附属医院、1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5所实习基地,其中第一、二附属医院和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为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和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为国家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第二附属医院为陕西省保健协会健康教育基地和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017年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一流学院”建设单位。学校有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开办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学校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和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高校,临床医学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普通本科教育开办有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18个本科专业,现有省级“一流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三、学校地址、网址:  未央校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邮编:710021  含光校区: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74号 邮编:710068  高新校区: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168号 邮编:710075学校网址:http://www.xiyi.edu.cn四、招生范围:普通高考面向陕西、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五、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调档申请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以内。  3、对符合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  4、院校志愿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省份和招生类型,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招生类型,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5、专业志愿录取: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按分数和位次由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不设专业级差,按其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对所报专业均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6、根据部分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声明如下:对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BC、必测为4C1合格。进档以后,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依所报专业志愿的顺序录取。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对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7、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同分数情况,优先考虑相关单科成绩,其次考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再次考虑文娱、体育方面有特长的考生。  8、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因退档原因造成的计划缺额或生源不足的情况,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录取;对于未能完成计划的省份,将其剩余计划调往生源充足的省份。  9、我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考生不得报考。10、被录取为我校免费医学定向的考生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前,必须先与我校签定培养协议,同时,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定定向就业协议。培养协议由学校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邮寄给考生;就业协议由定向地的县级卫生计生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对未签协议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考生身体要求:执行教育部、卫健委(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鉴于医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对考生身体要求建议如下,请考生慎重报考: 1、肢体残疾、弱视、斜视、双眼矫正视力不正常、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相关专业。临床医学专业能独立完成临床实习。药学、中药等专业学生能够独立完成野外采集实践教学活动。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口齿清晰,男生净身高在1.65米以上,女生净身高在1.58米以上,无残疾。  3、左利手(俗称左撇子)考生慎报口腔医学专业。七、学费标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3500元/人.年,市场营销、英语、公共事业管理、康复治疗学专业4500元/人.年,其它专业5000元/人.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八、报到要求: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依照《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报到注册,逾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发现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或弄虚作假入学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奖、贷、助学情况: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同时设有国家助学金,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机会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十一、证书颁发: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对于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临床医学(儿科方向)的学生,毕业时将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其它:本章程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精神为准。未尽事宜可向西安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咨询。  十三、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电 话:(029)86177408 传 真:(029)86177409E-mail:xy86177409@163.com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详情
西安医学院2008年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章程2008-04-23
一、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院二、学校地址、邮编、网址:未央校区(新校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邮编:710021含光校区(老校区):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74号 邮编:710068网 址:http://www.xiyi.edu.cn三、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四、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五、招生计划:本科面向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科面向陕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具体计划通过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六、录取原则: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3、录取志愿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情况下,再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若仍未满额,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通过调配或重新征集志愿录取,满额为止。4、录取专业以第一专业为主。第一专业人数未满额,再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我校根据分数,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5、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文娱、体育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同时考虑单科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6、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7、对未完成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把多余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省(自治区、直辖市)。 8、我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9、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10、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依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报到注册,愈期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体检要求: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如下:1、有肝功能异常和表面抗原呈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2、凡报考护理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无残疾。此外,报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报考护理(涉外方向)、家政服务(涉外方向)专业的考生,要求形象好、气质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 3、报考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双手无残疾,双眼屈光不正(近视、远视)度数须在400度内,且双眼矫正视力正常,并无斜视、青光眼及视网膜脱落等疾病。 4、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技术方向)专业不招收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 八、学费标准:本科: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方向5000元/人.年,市场营销(医药营销方向)专业4500元/人.年;高职(专科)各专业:5500元/人.年。九、颁发证书:成绩合格、符合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西安医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十、奖、贷学金情况: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并设有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十一、本章程针对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未尽事宜可向西安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咨询。十二、招生部门联系方式电话:(029)86177408 86177409 (未央校区) 88462933(含光校区) 传真:(029)86177408 86177398 (未央校区) 88462933(含光校区) E-mail:xy86177409@163.com详情
西安医学院200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09-05-08
200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一、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院二、学校地址、邮编、网址:未央校区(新校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邮编:710021含光校区(老校区):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74号 ?邮编:710068网 址:http://www.xiyi.edu.cn三、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四、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五、招生计划:本科面向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高职(专科)面向陕西省招生。具体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六、录取规则: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若仍未满额,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通过调配或征集志愿录取,满额为止。4、对调阅档案考生录取专业的选择,按照以下原则: ?① 根据其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其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专业不服从调剂,将予以退档不再录取。② 在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文娱、体育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同时考虑单科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③ 根据《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文件规定,我校文史类专业的选测科目为历史,理工类专业的选测科目为物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需符合江苏省规定的第二批本科院校填报志愿的基本条件。对调阅档案的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进行排序录取。5、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6、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把剩余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7、我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8、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9、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依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报到注册,愈期将取消入学资格。七、体检要求: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如下:1、有肝功能异常和表面抗原呈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2、凡报考护理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无残疾。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报考护理(涉外方向)、家政服务(涉外方向)专业的考生,要求形象好、气质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3、报考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双手无残疾,双眼屈光不正(近视、远视)度数须在400度内,且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斜视、青光眼及视网膜脱落等疾病。4、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技术方向)专业不招收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八、学费标准:本科: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方向_5000_元/人.年,市场营销(医药营销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管理方向)专业4500元/人.年;高职(专科)各专业:5500元/人.年。九、颁发证书: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西安医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十、奖、贷、助学情况: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校级单项奖学金,并设有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十一、本章程主要针对普通高考考生。未尽事宜可向西安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咨询。十二、招生部门联系方式电话:(029)86177408 (未央校区)?88462933(含光校区) 传真:(029)86177408 86177398 (未央校区)?88462933(含光校区)E-mail:xy86177409@163.com?详情
2010年西安医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0-04-13
一、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院二、学校地址、网址:未央校区(新校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邮编:710021含光校区(老校区):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74号 ?邮编:710068学校网址:http://www.xiyi.edu.cn三、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四、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五、招生范围:本科面向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招生。高职(专科)面向陕西省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六、录取规则: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调档申请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3、对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4、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省级招生办投档的顺序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5、对已投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其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第一专业录满,再考虑其第二专业,依次类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且专业录取已满,无法调剂的,将予以退档。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好、优干及文娱、体育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同时考虑相关单科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7、对不能完成我校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8、我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七、考生身体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鉴于医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对考生身体要求补充如下:1、报考护理学院各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其中,报考护理、助产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报考家政服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同时,要求口齿清晰、形象好、气质佳。2、报考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双手无残疾,双眼屈光不正(近视、远视)度数须在400度内,且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斜视、青光眼及视网膜脱落等疾病。?3、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不招收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八、学费标准:本科: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方向5000元/人·年;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英语专业及相关方向4500元/人·年;高职(专科)各专业:5500元/人·年。九、报到要求: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依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报到注册,愈期将取消入学资格。十、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发现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或弄虚作假入学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十一、奖、贷、助学情况: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校级单项奖学金,并设有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十二、证书颁发: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十三、本章程主要针对普通高考考生,单招类高职考生同时适用。本章程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未尽事宜可向西安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咨询。十四、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电话:(029)86177408(未央校区) 88462933(含光校区) 传真:(029)86177408 ?86177398 (未央校区)?88462933(含光校区)E-mail:xy86177409@163.com?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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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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