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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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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

英文名:Xi'an Academy of Fine Arts 简称:“西美” 所在地:西安 院校代码:10729 类型:艺术类/考研院校

省属本科高校
  •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020-06-24
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最新规定和《西安美术学院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西安美术学院(英文名称XI`AN ACADEMY OF FINE ARTS)。院校国标代码:10729。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邮政编码:710065);另有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53号;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神禾二路(在建)。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现为国家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第三条 颁发证书:学院将给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港澳台侨招生、特殊教育招生等。第五条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咨询和民主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隶属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九条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陕西省招办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第十条 西安美术学院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具体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一条 西安美术学院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1、我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劳,专业、文化成绩综合评价,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时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我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报考我校为“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2、我校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执行全国招生计划(普通类专业除外),各地区无名额限制,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我校对福建省等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的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陕西省生源中择优录取。3、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考生(报考雕塑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美术学类校考),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录取规则为: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4、书法类考生,是否参加本省统考或要求合格按各省规定执行。录取规则为: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书法类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5、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及书法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雕塑专业按专业招生),录取考生须在各省录取结束,我校公布录取信息后3日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专业分流公告,并按要求完成培养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工作,综合分排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调剂分配。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放弃专业选择,将由我校统一进行专业调剂。6、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统考且成绩合格,如没有相应类别统考,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7、音乐学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统考且成绩合格。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8、普通类专业(艺术教育、学前教育)执行分省招生计划,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文科二本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9、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我们将对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折算满分为750分,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10、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各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统考必须合格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使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也无效。11、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12、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13、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三条 对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第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相关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视情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第十六条 我校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第十七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生源地贷款、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生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助、贷、减、免资助体系。学院在新生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五章 附则第十八条 学院网址:http://www.xafa.edu.cn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zhshch.xafa.edu.cn招生处咨询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传真: 029-88221716第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院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西安美术学院                                                                                                                                        2020年6月 详情
西安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2018-01-08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其前身为西北军政大学艺术学院。学院自建校以来,其建设发展始终与新中国的美术教育及文化艺术发展紧密相联,在继承传统,深挖教育教学内涵的基础上,注重改革创新,开拓教育教学新方向。学院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文、理兼收,欢迎广大有志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一、报考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4)军队战士经军区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5)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者。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二、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及招生计划:详情
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信息预告2019-01-07
(最终信息以招生简章为准,敬请关注)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所美院之一。学院拥有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院现有22个本科专业,16个教学系(部),13个研究机构。学院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文、理兼收,欢迎广大热爱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报考类别专业国标代码招考方向学制学年学费招生计划培养单位考试科目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130502 4年15000元110设计艺术学院科目①:素描,满分100分时间:3小时工具:铅笔、炭笔自选科目②:速写,满分100分时间:1小时工具:铅笔、炭笔自选科目③:色彩,满分100分时间:3小时工具:限用水彩、水粉和丙烯颜料产品设计130504 4年15000元50艺术与科技130509T 4年15000元50环境设计130503 4年15000元180建筑与环境艺术系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 4年15000元120服装系公共艺术130506 4年15000元30公共艺术系工艺美术130507 4年15000元90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0307 4年15000元30影视动画系动画130310 4年15000元60数字媒体艺术130508 4年15000元30美术学类摄影130404 4年9000元60绘画130402油画4年15000元55油画系版画4年15000元55版画系水彩4年15000元25实验艺术系实验艺术130407TK 4年15000元80雕塑130403 5年15000元35雕塑系中国画130406T 4年15000元60中国画学院书法类书法学130405T 4年15000元20 考试科目详见注1理论类艺术史论130101艺术史论4年7000元15美术史论系科目:写作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工具:钢笔或签字笔 艺术考古4年7000元15美术学130401 4年15000元40艺术设计学130501 4年15000元20普通类艺术教育040105 4年13000元75艺术教育学院(临潼校区) 学前教育040106 4年13000元75 音乐类音乐学130202音乐教育 4年7000元60①声乐、舞蹈、器乐(任选1种),满分90分②视唱练耳,满分10分特殊教育类工艺美术130507 4年15000元60特殊教育艺术学院另见2019年特殊教育招生简章注1:科目①:碑帖临摹,满分150分,时间90分钟; 科目②:书法创作,满分150分,时间:90分钟;工具:笔、墨、砚、画毡等。2:我院共有两个校区:①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00号,教学单位:中国画学院、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公共艺术系、设计艺术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系、服装系、实验艺术系、美术史论系、影视动画系、特殊教育艺术学院;②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53号,教学单位:艺术教育学院。二、考点安排考点报名、确认起止日期准考证打印日期考试日期地址备注杭州师范大学1月6-12日1月16-20日1月19-20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①河南、甘肃籍的考生报考除书法类、理论类外的其他专业只能在高考所在省份参加专业考试。②报考书法类、理论类专业的考生须选择西安绿地笔克国际会展中心考点参加考试。③陕西籍考生只能选择西安绿地笔克国际会展中心考点。广西师范大学1月6-12日1月16-20日1月19-20日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郑州市第106中学(郑东新区校区)1月6-12日1月16-20日1月19-20日河南省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北角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1月6-12日1月16-20日1月19-20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文盛路1号兰州文理学院1月6-12日1月16-20日1月19-20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1月6-12日1月16-20日1月19-20日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云南艺术学院1月6-22日1月26-31日1月30-31日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山东省潍坊市招办1月6日-2月10日2月14-19日2月18-19日潍坊(具体考点见准考证)西安绿地笔克国际会展中心1月6日-2月20日2月24日-3月4日3月2-4日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4号说明(1)省外考点第一天考试安排设计学类、音乐类(潍坊考点),第二天考试安排美术学类;(2)西安绿地笔克国际会展中心考点第一天考试安排书法类、理论类,第二天考试安排设计学类,第三天考试安排美术学类;(3)考试所需的画板(不小于4开纸)、画具考生自备;(4)报考音乐类的山东籍考生须在“潍坊考点”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其它省份我院不组织校考;(5)准考证打印网址www.artstudent.cn;(6)4月中旬开通成绩查询、合格证打印服务,网址http://www.zhshch.xafa.edu.cn/。三、报考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4)省级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涉嫌犯罪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者。四、报名流程1、报名与缴费报名时间见考点安排表,须考生本人进行网络报名及缴费,考试报名费200元/类。部分考点因容纳量有限,考生需尽早完成报名、确认手续,逾期或考点容纳量已满不再接受报名。注:考生需登陆“艺术升”(www.artstudent.cn)或登陆(www.artstudent.cn)下载手机APP客户端进行报考(具体需要证件材料以各省政策要求为准)。我院共设有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书法类、理论类、音乐类五个报考类别,考生可在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每类别仅能报考一次)。2、考试确认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内登录艺术升app或网站www.artstudent.cn完成在线确认(提醒:该项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30元),信息提交后不做变更,不办理退款。准考证打印只支持网页打印,不支持手机端。五、志愿填报1、我院只接收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类别(专业)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参加校考报考类别中的一个专业(不可跨类别)做为高考第一专业志愿。2、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各地区无名额限制(普通类专业除外),最终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核定下达计划为准。六、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要求,专业、文化综合评价,体检合格,高考第一志愿优先原则。(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书法类按综合分排队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2)综合分计算公式:,书法类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满分150分)。(3)理论类须写作能力测试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艺术史论(130101)专业招考方向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及考生志愿进行调剂分配。(4)普通类(按分省计划录取)须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文科二本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5)音乐学考生专业统考合格(山东省校考成绩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6)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综合分并列情况,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七、港、澳、台及华侨考生报名1、港、澳、台及华侨考生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网络报名时需注意:(1)身份证号:构造15位的老身份证号码填写“111111” + “6位生日日期 ”+ “111”。(2)报考号:填写十个“0”。(3)高考所在地:请严格按照户籍所在地填写,香港居民填写香港,澳门居民填写澳门,台湾居民填写台湾。2、港、澳、台及华侨考生还需要参加当年港、澳、台及华侨的联合招生考试(文化课考试),考试详情请联系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合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广东省广东市东风路725号邮编:510080联系电话:020-38627826、38627866。八、入学须知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3、在校就读期间,学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及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项资助项目,以帮助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4、收费标准(1)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2)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九、其他事项:1、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特殊教育学生(本科)、美术中专生、成人教育学生(专升本、高起本)简章另发,欢迎报考。2、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所有信息以我院官方渠道发布为准。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xafa.edu.cn/招生处官方网站:http://www.zhshch.xafa.edu.cn/招生处: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本信息预告解释权归西安美术学院,如各省政策与我院招生要求不符按各省政策执行。详情
西安美术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2017-05-1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安美术学院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美术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0729。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邮政编码:710065);另有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53号;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神禾二路(在建)。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为国家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学院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港澳台侨招生、特殊教育招生等。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咨询和民主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第六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隶属学院招生处。负责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八条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陕西省招办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第九条 西安美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条 录取原则1. 按照教育部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及音乐类专业统考,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并且通过我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报考我院。2.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文化课自划线院校之一,录取时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成绩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我院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摄影、绘画、实验艺术、雕塑、中国画、书法学专业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4. 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录取规则为:写作能力测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5.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6. 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为:所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山东籍考生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7.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我们将对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折算满分为750分,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8.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二条 我院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院将按照新标准执行。第十三条 我院本科招生网站:http://www.zhshch.xafa.edu.cn/,咨询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传真: 029-88221716。第十四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西安美术学院二0一七年五月  详情
西安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2018-05-2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安美术学院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美术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0729。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邮政编码:710065);另有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53号;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神禾二路(在建)。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为国家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学院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港澳台侨招生、特殊教育招生等。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咨询和民主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第六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隶属学院招生处。负责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八条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陕西省招办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第九条 西安美术学院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条 西安美术学院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1. 按照教育部规定,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书法学专业统考(所在省无书法学统考的除外)及音乐类专业统考,要求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涉及美术类统考的省份要求统考合格)。统考合格,并且通过我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报考我院。2.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文化课自划线院校之一,录取时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成绩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我院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摄影、绘画、实验艺术、雕塑、中国画专业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4. 书法学专业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另外要求文化课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满分150分)。5. 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录取规则为:写作能力测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6. 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7. 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为:所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山东籍考生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8.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我们将对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折算满分为750分,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9.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我院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院将按照新标准执行。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十五条 我院本科招生网站:http://www.zhshch.xafa.edu.cn/,咨询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传真: 029-88221716。第十六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西安美术学院二0一八年五月中国高校之窗  详情
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019-05-17
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最新规定和《西安美术学院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西安美术学院(英文名称XI`AN ACADEMY OF FINE ARTS)。院校国标代码:10729。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邮政编码:710065);另有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53号;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神禾二路(在建)。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现为国家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第三条 颁发证书:学院将给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港澳台侨招生、特殊教育招生等。第五条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咨询和民主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隶属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陕西省招办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第十条 西安美术学院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一条 西安美术学院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1. 按照教育部规定,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书法学专业统考(所在省无书法学统考的除外)及音乐类专业统考,要求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涉及美术类统考的省份要求统考合格)。统考合格,并且通过我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报考我院。2.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文化课自划线院校之一,录取时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成绩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我院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3. 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按大类招生,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调剂分配、择优录取。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的考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综合分成绩和专业志愿相结合,分流到各相关专业方向学习。其中,美术学类雕塑专业学制五年。4. 书法学专业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另外要求文化课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满分150分)。5. 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录取规则为:写作能力测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史论(130101)专业招考方向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及考生志愿进行调剂分配。6.艺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7.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为:所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山东籍考生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8.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我们将对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折算满分为750分,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9.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综合分并列情况,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10.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11.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第十三条 对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第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相关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教育部及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视情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第十六条 我院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院将按照新标准执行。第十七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额为8000元/年)。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五章 附则第十八条 学院网址:http://www.xafa.edu.cn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zhshch.xafa.edu.cn招生处咨询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传真: 029-88221716第十九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院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西安美术学院二0一九年五月中国高校之窗 详情
西安美术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美术类)2013-01-09
二零一三年西安美术学院招生简章(美术类)  西安美术学院成立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欢迎广大有志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名称(国标代码)层次学制计划考试科目专业院系备注美术学(美术教育)(130401_­A)本科4年50素描(速写)、色彩美术教育系(综合绘画)1、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考生可在西安、潍坊两考点任选其一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交个人7寸泳装正面、侧面和背面彩照、生活照、艺术照各一张。参加素描专业测试,另行面试(1)形体测试(着泳装);(2)才艺表演(表演内容形式不限,伴奏带、服装自备);(3)台步表演(服装自备)。报考条件只限女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不超过21周岁。3、此表中招生名额为拟定名额(大专名额只针对特殊教育考生招生,招生简章另见2013年特殊教育招生简章。),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核定下达的计划为准。4、报考特殊教育的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各省、市文化课考试报名(填报志愿必须填写为高职)。 5、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另见音乐类招生简章。美术学(艺术教育)(130401_B)本科4年50素描(速写)、色彩艺术教育学院美术学(美术史论)(130401_C)本科4年50素描史论系绘画(130402)本科4年250素描(速写)、色彩油画系、版画系雕塑(130403)本科5年30素描( 速写)、色彩雕塑系摄影(130404_A)本科4年30素描(速写)、色彩影视动画系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130404_B)本科4年30素描(速写)、色彩影视动画系艺术设计学(130501)本科4年50素描史论系视觉传达设计(130502)本科4年60素描(速写)、色彩设计系环境设计(130503)本科4年150素描(速写)、色彩建筑环艺系产品设计(130504)本科4年90素描(速写)、色彩设计系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_A)本科4年120素描(速写)、色彩服装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130505_B)本科4年30素描、形体测试服装系公共艺术(130506)本科4年120素描(速写)、色彩工艺系工艺美术(130507)本科4年30素描(速写)、色彩工艺系中国画(130506T)本科4年60素描(速写)、色彩国画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0307)本科4年30素描(速写)、色彩影视动画系动画(130310)本科4年60素描(速写)、色彩影视动画系艺术设计(670101)大专(高职)3年30(特殊教育)素描(速写)、色彩环艺系  一、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及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4)军队战士经军区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  (5)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请致电我院国际交流处,电话:029—88214243。  三、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13年1月10日每天6:00—24:00  截止时间:各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前一日18: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需登录美术高考网(http://baoming.mei-shu.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我院不做任何信息更改,同时不再接受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  2、现场确认:(1)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照相(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合格证(未涉及美术类统考或美术类统考成绩未公布的省市,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我院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且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美术类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4、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太原考点、南昌考点、武汉考点、郑州考点、潍坊考点、桂林考点的本省考生无须参加网报。其它省考生如在以上所述考点参加我院专业考试,需在该考点现场采集信息。  6、凡在湖北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指定时间进行网报,不须现场确认,在网上报名结束后按时间要求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步骤: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bea.edu.cn/)点击“湖北省2013年外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在鄂招生考试考生网报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  7、填写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只能按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填写(专业代码按照考生所在省公布代码为准);  注:不可兼报专业:美术学(美术史论)、雕塑、艺术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可兼报专业:设计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  可兼报专业:绘画类: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摄影、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中国画、美术学(艺术教育)。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考 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考试时间(2013年)地 址咨询电话广西师范大学1月16日—17日1月19日—20日广西桂林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0773-5818532郑州铁六中1月16日—17日1月19日—20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0371-68354129天津美术学院美术高中1月19日—20日1月21日—22日天津市河北区月纬路54号022-26222023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1月19日—20日1月22日—23日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024-88269590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1月3日—20日(网上报名)1月23日—24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标准化考场027-85620977、85620979-8105无锡市高校招生办公室1月20日—21日1月23日—24日江苏省无锡市建业路17号0510-82810954、82810437-8026兰州艺术学院1月20日—21日1月23日—24日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09318651485杭州师范大学1月24日—25日1月27日—28日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文一路222号0571-28862931太原师范学院1月24日—25日1月27日—28日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0351-2279588南昌大学2月26日—27日2月28日—3月1日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0791-88305092武侯高级中学3月1日—2日3月4日—5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胜路一号028-85014004,85014308潍坊市招办3月2日—3日3月5日—6日潍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0536-8271777深圳行知职业技校3月3日—4日3月5日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北斗路20号0755-25114678、25105824西安美术学院2月20日—21日2月23日—24日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029-88222342、88247882  (1)考点安排:(江苏籍考生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可选择在西安、潍坊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其它专业只能在江苏省考点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者考试成绩无效。)  (2)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的画板(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盒、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3)专业考试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http://cj.mei-shu.cn)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查询,专业成绩达到我院合格的考生,随后将邮寄“2013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因考生本人填报地址有误,造成专业合格证未能收到,责任自负)。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由  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综合面试、专业、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本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3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文化课占80%,专业课占2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80)+(专业总分÷200×20)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以形体测试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  1、新生凭“专业课准考证”、“文化课准考证”、“专业课合格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中国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公共艺术专业、工艺美术专业15000元/学年;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美术学(艺术教育)专业13000元/学年、摄影专业、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9000元/学年、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7000元/学年。  (2)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3)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七、其他事项:  本院另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附属中等美术生、成人继续教育(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本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考生由火车站乘5路、30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500米即到)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网址:www.xafa.edu.cnwww.xafa.com.cn  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29-87976993附属中专咨询电话:029-88214248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一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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