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西安大学

[切换城市]
西安站> 西安教育> 西安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信息

西北政法大学

英文名: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简称:“西法大”,“NWUPL” 所在地:西安 院校代码:10726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政法类/考研院校

省属重点大学卓越计划
  • 西北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2019年西北政法大学招生计划2020-01-07
详情
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020-06-12
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北政法大学。国标代码:10726。学校简介:西北政法大学的前身是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水平大学。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现有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第五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组,执行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由教育部下达,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三条 对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对待。第十四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实时模拟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凡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未被所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虑安排录取专业。对于分数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梯度志愿投档批次将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新高考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相应制定了录取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超过1:1范围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江苏省录取规则: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和等级须满足学校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选测科目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选测科目等级相同,按照语文(含附加分)、外语、数学(含附加分)成绩排序录取。新疆内地班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与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差(投档成绩减去不同特征考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所得的差值)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如果分差相同,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高考改革省市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需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第十七条  艺术类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采用生源省份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一)在省统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且无文化课位次的,依次参考:专业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二)如上述录取规则与当地成绩折算、排序规则、投档办法不一致,则执行当地规则,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同分,再依次参考:专业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十八条 其他外语要求: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不限语种。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公安类专业体检审查依据和标准: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各省无特殊要求的参照普通高考体检结果。身体条件基本要求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0;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市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男女生比例: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新生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第十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陕西省物价局审定公示为准。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电话:029-88182275,传真:029-88182277。网址: www.nwupl.edu.cn,邮箱:zsb2275@163.com。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西北政法大学。   详情
西北政法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2017-05-26
西北政法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北政法大学; 国标代码:10726。 办学地址: 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雁塔校区)。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第五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北政法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由教育部下达,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一条   对享受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 第十二条  投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实施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实时模拟投档确定投档比例。凡进档考生,按照“志愿清”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投档分数线以上,分数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新高考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相应制定了录取规则。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超过1:1范围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江苏省录取规则: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和等级须满足学校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考虑等级高的考生。上海市、浙江省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需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我校无特殊专业选考要求。第十四条  艺术类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统考专业课和文化课均合格的基础上,首先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十五条  其他男女生比例: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外语要求:除外语类专业,报考我校其他专业均不限语种。考生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2003〕16号文件执行。新生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公安类专业、外语类专业4500元/生·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生·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9000元/生·年,其他专业3500元/生·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陕西省物价局审定公示为准。第六章   附则第十七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   邮编:710122   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710063  电话:029-85388805     传真:029-85385730http://www.nwupl.edu.cn  E-mail: xfdzjc@126.com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西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详情
西北政法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2018-05-25
 西北政法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北政法大学。国标代码:10726。       学校简介:西北政法大学创办于1937年,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古城西安,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厚的文化底蕴,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办学地址: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雁塔校区)。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第五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北政法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由教育部下达,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一条 对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第十二条 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施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时模拟投档确定投档比例。凡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投档分数线以上,分数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新高考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相应制定了录取规则。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超过1:1范围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江苏省录取规则: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和等级须满足学校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考虑等级高的考生。上海市、浙江省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需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我校无专业选考要求。第十四条  艺术类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统考专业课和文化课均合格的基础上,首先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十五条 其他外语要求: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不限语种。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公安类专业体检审查依据和标准:考生无需参加单独的政审、面试、体检,体检审查以高考报考体检表为依据;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司法部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执行。男女生比例: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新生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第十六条 学费收费标准公安类专业、外语类专业4500元/生·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生·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9000元/生·年,其他专业3500元/生·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陕西省物价局审定公示为准。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联系方式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       邮编:710122  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710063 电话:029-85388805            传真:029-85385730网址:www.nwupl.edu.cn        邮箱: xfdzjc@126.com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西北政法大学。   详情
西北政法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019-05-15
西北政法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北政法大学。国标代码:10726。学校简介:西北政法大学的前身是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水平大学。办学地址: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雁塔校区)。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第五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组,执行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第九条 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由教育部下达,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三条 对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对待。第十四条 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施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时模拟投档确定投档比例。凡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未被所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虑安排录取专业;对于分数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梯度志愿投档批次将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新高考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相应制定了录取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超过1:1范围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江苏省录取规则: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和等级须满足学校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选测科目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选测科目等级相同,按照语文(含附加分)、外语、数学(含附加分)成绩排序录取。新疆内地班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与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差(投档成绩减去不同特征考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所得的差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如果分差相同,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上海市、浙江省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需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我校无专业选考要求。第十七条  艺术类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采用生源省份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一)在省统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且无文化课位次的,依次参考:专业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二)如上述录取规则不适用,则执行当地艺术类成绩折算办法,由高到低排队录取;如分数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第十八条 其他外语要求: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不限语种。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公安类专业体检审查依据和标准: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各省无特殊要求的参照普通高考体检结果。身体条件基本要求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0;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份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男女生比例: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新生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第十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公安类专业、外语类专业4500元/生·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生·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9000元/生·年,其他专业3500元/生·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陕西省物价局审定公示为准。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  邮编:710122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710063电话:029-85388805        传真:029-85385730网址: www.nwupl.edu.cn    邮箱:zsb2275@163.com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西北政法大学。 详情
西北政法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14
一、学校名称:西北政法大学二、校 址:长安校区:西安市韦郭路中段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五、学习形式:全日制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数: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八、男女生比例: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2003]16号文件执行。十、录取规则: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各省级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3、投档比例:110%以内。4、专业安排方法:(1)以调阅档案的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2)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3)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安排专业。(4)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满额的专业由其它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对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占50% ,文化课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分数÷专业课总分×100×50%+文化课分数÷文化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十一、学费标准: 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艺术类本科学费11000元/年,公安类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专业学费4500元/年,其他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年;高职专业学费5500元/年。十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及证书种类: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层次颁发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高职(专科)颁发专科毕业证。十三、联系方式:长安校区:西安市韦郭路中段 邮编:710122 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710063 电话:029-85385248 传真:029-85385730E-mail:xfdzsb@yahoo.cn 学校网址:http://www.nwupl.edu.cn详情
西北政法大学2009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2009-04-15
一、学校名称:西北政法大学二、校 址:长安校区:西安市韦郭路中段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三、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五、学习形式:全日制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数: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八、男女生比例: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2003]16号文件执行。十、录取规则: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各省级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3、投档比例:110%以内。4、专业安排方法:(1)以调阅档案的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2)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专业安排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安排专业。(4)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满额的专业由其它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5、对报考我校的艺术类陕西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陕西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专业课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录取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对报考我校的艺术类外省考生, 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将专业课与文化课成绩折算为百分比后各占50%,形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占50% ,文化课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分数÷专业课总分×100×50%+文化课分数÷文化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十一、学费标准: 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艺术类本科学费11000元/年,公安类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专业学费4500元/年,其他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年;高职专业学费5500元/年。十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及证书种类: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层次颁发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高职(专科)颁发专科毕业证。十三、联系方式:长安校区:西安市韦郭路中段 邮编:710122 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710063 电话:029-85385248 传真:029-85385730E-mail:xfdzsb@yahoo.cn 学校网址:http://www.nwupl.edu.cn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雁塔校区) 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558号 (长安校区)
  • 电话:
    %u0030%u0032%u0039-%u0038%u0035%u0033%u0038%u0035%u0031%u0033%u0034/%u0038%u0035%u0033%u0038%u0038%u0038%u0033%u0034(传真)
相关推荐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湖南航空工业职工工学院招生简章 天津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