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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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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

英文名: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简称:“西科大”,“XUST” 所在地:西安 院校代码:10704 类型:工科类/理科类/文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

省部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省属重点大学卓越计划
  •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西安科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020-06-1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学校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骊山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临潼校区秦汉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12000号。第五条 学校是应急管理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七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本硕分流培养、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普通理工、文史类,艺术类,国家(地方)专项,中外合作办学,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第九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统筹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四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按学科大类进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具体招生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20年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第十八条  江苏省普通理工、文史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要求为合格,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BC,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第十九条  实行新高考改革地区的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我校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第二十条  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原始总分、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理工类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史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第二十一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并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专业安排时,按照投档成绩根据第二十条规定确定专业。第二十二条 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学校本科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第二十五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进档的合格考生(省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非陕西生源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陕西生源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原始总分排序,原始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排序。第二十七条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和麦考瑞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合作办学专业学制四年,采用“4+0”(四年均在国内)培养模式,3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澳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土木工程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第二十八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在正式投档前或录取过程中投放。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主管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文、法、财经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2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若国家或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并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校外机构资助、特困新生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第三十五条 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西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54咨询电话:029-85583041电子信箱:zsb@xust.edu.cn学校网址:http://www.xust.edu.cn招生网址:http://zs.xust.edu.cn 详情
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2017-05-19
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 University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唐大道48号。第五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3万余人。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安全技术及工程),8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13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8个国家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课程)、6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课程),2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8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4个省级实验教学实验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以及MBA、MPAcc专业学位授权点,5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工、理、文、管、法、艺协调发展,地矿与安全学科特色显著、煤炭行业背景突出的办学格局。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第九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四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按学科大类进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具体招生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第十八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B级,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投档,分数等级均相同,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第十九条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按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我校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第二十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进档考生按考分从高到低排队)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进档考生原始总分、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第二十一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并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专业安排时,按照投档成绩根据第二十条规定确定专业。第二十二条 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学校本科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第二十五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非陕西籍考生须取得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陕西籍考生在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决定取舍。第二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的相应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在正式投档前投放。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文、法、财经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2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带暖气)。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并通过社会及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校外机构资助、特困生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第三十五条 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西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54咨询电话:029-85583041电子信箱:zsb@xust.edu.cn学校网址:http://www.xust.edu.cn招生网址:http://zs.xust.edu.cn 详情
西安科技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2018-05-2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唐大道48号。第五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3万余人。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安全技术及工程),8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有国家能源煤炭分质清洁转化重点实验室、国家煤炭工业采矿工程重点实验室(省部级)、西部煤矿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16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8个国家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课程)、6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课程),2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8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2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以及MBA、MPAcc、翻译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等专业学位授权点,57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工、理、文、管、法、艺协调发展,地矿与安全学科特色显著、煤炭行业背景突出的办学格局。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中外合作办学,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第九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四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按学科大类进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具体招生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18年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第十八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B级,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投档,分数等级均相同,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第十九条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按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我校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第二十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进档考生原始总分、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第二十一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并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专业安排时,按照投档成绩根据第二十条规定确定专业。第二十二条 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学校本科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第二十五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进档的合格考生(省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非陕西籍考生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陕西籍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原始总分排序,原始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排序。第二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的相应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在正式投档前投放。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文、法、财经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2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带暖气)。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并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校外机构资助、特困新生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第三十五条 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西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54咨询电话:029-85583041电子信箱:zsb@xust.edu.cn学校网址:http://www.xust.edu.cn招生网址:http://zs.xust.edu.cn 详情
西安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019-05-1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学校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第五条 学校是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及专业学位授予权。第七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理工、文史类,艺术类,国家(地方)专项,中外合作办学,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第九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统筹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四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按学科大类进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具体招生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第十八条 江苏省普通理工文史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为BC,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第十九条 实行新高考改革地区的考生按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我校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第二十条 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照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从高到低排队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原始总分、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理工类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史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第二十一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并执行国家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专业安排时,按照投档成绩根据第二十条规定确定专业。第二十二条 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学校本科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第二十五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进档的合格考生(省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非陕西生源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陕西生源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排序。第二十七条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和麦考瑞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合作办学专业学制四年,采用“4+0”(四年均在国内)培养模式,3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澳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土木工程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第二十八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在正式投档前或录取过程中投放。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文、法、财经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2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并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校外机构资助、特困新生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第三十五条 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西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54咨询电话:029-85583041电子信箱:zsb@xust.edu.cn学校网址:http://www.xust.edu.cn招生网址:http://zs.xust.edu.cn 详情
西安科技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10-01-13
一、学校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高等学校二、学校概况  西安科技大学是一所历史底蕴厚重、综合实力较强、办学水平较高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北洋大学工学院采矿冶金科,1938年迁并于西北工学院矿冶系,1957年并入西安交通大学,1958年从西安交通大学分出,成立西安矿业学院,1999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学院,2003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大学。学校分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67万平方米。现有18个学院(部),拥有安全技术及工程国家重点学科,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有国家特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3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名牌专业5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现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科点,52个硕士学科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权点和51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理、文、管、法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全日制在校生超过2万人。三、学校艺术类专业介绍 1.艺术设计专业(含三个方向)  本科,学制四年,授文学学士学位。  方向一(环境艺术设计):通过环境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环境艺术设计方法和技能的系统学习和训练,使学生具备室内外艺术设计的多种表现技巧和利用计算机进行图形、文字和数据的处理与设计能力,具有设计方案策划、工程设计与投标以及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方向二(视觉传达设计):通过视觉传达设计思维能力、视觉传达设计方法和技能的系统学习和训练,使学生具备平面、装潢等多种艺术设计的表现技巧和利用计算机进行图形、文字和数据的处理与设计能力,具有设计方案策划、制作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方向三(景观艺术设计):通过景观艺术设计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的系统学习和训练,使学生熟练掌握与环境、景观、雕塑等设计相关的多种艺术表现技巧和利用计算机进行图形、文字和数据的处理与设计能力,具有设计方案策划、制作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2.工业设计专业  本科,学制四年,授文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具备工业设计的基本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教学、科研等单位从事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及其相关设计、研究工作,并能综合考虑艺术、技术、形式、功能、市场、环境等因素,使产品与人、环境达到完美和谐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工业设计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应用造型设计原理和方法处理各种产品的造型与色彩、形式与功能、材料与工艺、外形与结构、文化与心理、产品与人、产品与环境、产品与市场的关系,并将这些关系统一表现在产品的造型设计上的基本能力。 3.动画专业  本科,学制四年,授文学学士学位。  主要学习动画设计、制作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学生通过四年的系统学习和专业技能训练,培养动画设计的思维能力、制作方法和利用计算机进行图形、文字和数据的处理与设计能力,具有动画原画创作、动画创意设计和编导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招生专业、计划、学费标准及考试科目专业名称层次学制招生计划学费/年考试科目备注艺术设计本科四年1209000元素描、色彩艺术(文理兼收)工业设计本科四年609000元素描、色彩动 画本科四年609000元素描、色彩 五、招生范围  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省份如下: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六、报考须知 1.报考资格  ①符合本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②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考。2.报考办法  ①在本简章公布的考点直接报名,不接受网报、函报;  ②设有考点的省份,考生不可跨省报考;未设考点的省份,考生就近选择考点报考,或根据省级文件规定是否可以在其他省考试而定,一般要求在学校所在地(西安考点)报考。3.报考要求  ①考生报名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省级招办下发的准考证,并准备三张一寸同底、免冠照片备用(一张用于考生登记表,一张用于校考准考证原件,一张合格证备用);  ②考生报名时需交纳报考费150元;  ③考生需认真、如实填写考生登记表及准考证上有关信息;  ④考生不得重复参加考试。 七、录取及其他  1.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 专业合格线按招生总计划的四倍划定,学校根据各省合格考生生源情况,拟定分省计划或微调各省合格分数线,合格证按拟定计划数的四倍发放。不采用按专业分别划线;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任一专业。  3. 考生的录取基本条件为:  ①同时获得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相关政策)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合格证;  ②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 在满足第3条的基础上,除陕西省以外的28个省份考生,均按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70%+文化课总分成绩×3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陕西籍考生,工业设计专业按文化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它专业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我校于4月5日前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并向成绩合格的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届时考生可以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xust.edu.cn)在线查询。  6.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将进行复查及资格审核。凡发现有舞弊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城市考点单位(咨询电话、地址)报名时间考试时间郑州郑州106中学(0371-68354159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1月20-21日1月22日合肥安徽建筑工业学院(0551-3513086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 号 )1月21-22日1月23日武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027-85620977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1月26-27日1月29日石家庄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0311-85333630 石家庄市长兴街12号)1月28-29日1月31日兰州兰州第五十三中学(0931-4638005 兰州市城关区和政东路284号)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南宁南宁市第五中学(0771-2410160 南宁市华强路95号 )2月1-2日2月3日呼市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0471-4392378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2月4-5日2月6日太原太原师范学院(0351-2279588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2月18-19日2月21日广州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020-85211338 广州市石牌)2月20-21日2月22日无锡无锡市招办(0510-82810954 考试地点:无锡市湖滨中学)2月21-22日2月23日南通南通市招办(0513-83549318 考试地点:南通大学文峰校区)2月21-22日2月23日潍坊潍坊市招办招生考试服务中心(0536-8223019 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2月24-25日2月26日南昌江西师范大学(0791-8120152 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2月27-28日3月1日西安西安科技大学(029-85583041 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3月11-12日3月13日  九、联系方式学校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西安科技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710054  咨询电话:029--85583041  招生网址: http://zs.xust.edu.cn  招办邮箱:zsb@xust.edu.cn详情
西安科技大学2008年本专科招生章程2008-04-15
一、 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二、 学校概况:西安科技大学是一所历史底蕴厚重、综合实力较强、办学水平较高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学校分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17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54万余平方米,现有8个二级学院、11个直属系部和1个独立学院。拥有安全技术及工程国家重点学科,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名牌专业,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研究中心。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科点,51个硕士学科点和49个本科专业,初步形成了以地矿及其相关学科为特色,工、理、文、管、法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在校生规模超过2万人。学校现有教职工 1700余人 , 其中教师1006人,博士生导师38人,教授、副教授360人,教师中具有博、硕士学位者701人。学校还有一支200余人的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三、招生层次:本科(占招生计划的91%)、高职(占招生计划的9%)。四、办学性质: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五、录取政策:1.男女生比例:我校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2.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参考意见》。3.外语语种: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4.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各地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我校根据具体标准,采取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5.对竞赛优胜考生、文艺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经我校考核认可后,除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降分政策外,我校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取专业给予适当照顾。6.对我校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1.所有本科专业对英语、数学成绩均有一定的要求,其它单科成绩对应不同专业有相应要求;2.艺术类专业需进行专业测试,录取时按各省规定,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专业课占70%,文化课占30%的比例综合后排队,择优录取;3.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志愿清和专业清的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优先保证第一志愿考生专业。4. 若在某些省、市、自治区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报考我校二志愿考生时,其分数一般应高出考生所在省录取线20分,并根据专业志愿情况确定录取与否。七、收费标准:文史、财经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专科(高职)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带暖气)。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八、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九、 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十、对学生资助(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形式:1.新生专项奖:一等奖: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高出当地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70分(含70分)以上;高出当地普通院校录取分数线130分(含130分)以上的新生,奖励2000元/人;二等奖: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高出当地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高考成绩高出当地普通院校录取分数线120分(含120分)以上的新生,奖励1500元/人;鼓励奖:对招生计划人数较多的省份,分数未达到一、二等奖励要求,所录取的文、理科最高分考生,奖励500元/人。2.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面40%以上):特等奖学金:250元/月.人;一等奖学金:150元/月.人;二等奖学金:100元/月.人;三等奖学金:70元/月.人;(对采矿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等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除评定比例增加外,一、二、三等奖奖励额度为200、150、100元/月.人)3.单项奖:单项奖学金200元/人;优秀学生干部200元/人;4.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在享受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基础上,再奖励500元;5.勤工助学实施办法:学校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6.学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协助贫困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十一、监督与保障学校成立以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和以主管纪委的党委副书记为招生监察小组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招生工作出现的问题。学校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十二、联系方式:校本部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 邮编:710054临潼校区地址: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 邮编:710600招办电话:(029)85583041 学校网址:http://www.xust.edu.cn.招生网址:http://zs.xust.edu.cn.详情
西安科技大学本专科招生章程(2009年)2009-05-15
一、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二、学校地址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路中段58号? 邮编710054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 ?邮编710600三、层次:本科四、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五、学校概况西安科技大学是一所历史底蕴厚重、综合实力较强、办学水平较高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占地面积10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65万平方米,现有17个学院、1个教学部和1个独立学院。拥有安全技术及工程国家重点学科,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矿山救援西安研究中心,1个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名牌专业5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科点,52个硕士学科点和51个本科专业,初步形成了以地矿及其相关学科为特色,工、理、文、管、法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学校与国外部分著名大学联合培养1+2+1双学位本科毕业生,深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欢迎。六、录取相关政策1.招生计划:2009年计划招收本科4350名,高职43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2.男女生比例: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3.体检标准: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工作指导意见》。4.对为我校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七、录取规则1.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学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其分数一般应高出考生所在省录取线20分,并根据专业志愿情况确定录取与否。4.同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与第二专业级差分,控制在3~5分之间,第二专业之后视为平行专业,不再有级差分。5.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对符合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实际的总成绩排队。在高考总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6.艺术类专业需进行专业校考,录取时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且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校考)70%,文化课成绩30%得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2009年陕西籍艺术类考生,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八、收费标准:文史、财经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专科(高职)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带暖气)。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十、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十一、奖学金及济困助学措施1.新生专项奖:一等奖: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高出当地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70分(含70分)以上;高出当地普通院校录取分数线130分(含130分)以上的新生,奖励2000元/人;二等奖: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高出当地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高考成绩高出当地普通院校录取分数线120分(含120分)以上的新生,奖励1500元/人;鼓励奖:对招生计划人数较多的省份,分数未达到一、二等奖励要求,所录取的文、理科最高分考生,奖励500元/人。2.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250元/月.人;一等奖学金:150元/月.人;二等奖学金:100元/月.人;三等奖学金:70元/月.人;(对采矿工程、地质工程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除评定比例增加外,一、二、三等奖奖励额度为200、150、100元/月.人)3.单项奖:单项奖学金200元/人;优秀学生干部100元/人;4.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颁发证书,在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基础上,再奖励500元;5.勤工助学:学校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6.学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协助贫困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积极联系银行,为贫困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7. 学校执行贫困生资助的相关政策,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十一、监督与保障学校成立以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和以主管纪委的书记为招生监察小组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十二、联系方式招办电话:(029)85583041 学校网址:http://www.xust.edu.cn.招生网址:http://zs.xust.edu.cn.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雁塔校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邮编:710054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秦唐大道48号,邮编:7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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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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