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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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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英文名: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简称:“西建大”,“西安建大”,“XAUAT” 所在地:西安 院校代码:10703 类型:工科类/理科类/文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

省属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卓越计划省部共建大学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019-05-14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最早可追溯到始建于1895年的北洋大学,1956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由原东北工学院、西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和苏南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土木、建筑、市政系(科)整建制合并而成,积淀了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市政类学科精华,时名西安建筑工程学院,是新中国西北地区第一所本科学制的建筑类高等学府,我国著名的土木、建筑“老八校”之一,原冶金工业部直属重点大学。1959年和1963年,学校先后易名为西安冶金学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1994年3月8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1998年,学校划转陕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现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教育部、陕西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 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0703。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主要培养研究生和本科生,颁发本科学历证书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历证书。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现有雁塔校区(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邮编:710055)和草堂校区(西安市高新区草堂寺景区草寺东路,邮编:710311)。第五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贫困地区定向、内地新疆班、中外合作办学、定向就业计划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处。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和相关日常工作等。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10%。第十二条  学校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第十三条  江苏省普通文理类考生的专业选测等级要求为BC,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专业分配原则,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依次按照A、B、C等级认定。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专业的选测等级按江苏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浙江省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上海市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组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同一专业组内所含专业之间接受调剂。第十五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同分考生,当其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安排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分数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顺序认定。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1.美术学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联)考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第十七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学校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且取得相应文化课优惠分值,学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并视考生志愿和学校专业计划需求安排专业。第十九条  学校与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洛阳栾川钼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定向生招生、培养、就业合作,合计安排30名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通过定向计划录取并签订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学生本科阶段学费由定向单位承担,个人不用缴纳学费,毕业后需到相应定向培养单位就业。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比例。第二十一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各专业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第二十二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的考生需有美术基础,进校后学院组织美术基础水平测试。第二十三条  按照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各学院根据在校学习成绩和意向志愿,分流至其中一个专业学习,具体分流方案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达到专业培养要求,按所学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第二十四条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澳大学安德学院(简称安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安德学院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制四年,采用“4+0”模式培养(学生可选择在第3和第4学年赴南澳大学学习)。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习四年的学生,由中澳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第3和第4学年赴南澳大学学习的学生,在澳期间按照南澳大学的标准缴纳学费,达到两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授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南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四章 其  他第二十七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理工类4500元/学年,管理类4500元/学年,体育类4500元/学年,外语类4500元/学年,文法类3500元/学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安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50000元/学年,住宿费800-1200元/学年。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九条  学校互联网域名是http://www.xaua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9-82202288,029-82205014(传真),本科招生网:http://zs.xauat.edu.cn,邮箱:zhb@xauat.edu.cn。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工作,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9年5月10日 详情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020-06-24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最早可追溯到始建于1895年的北洋大学,1956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由原东北工学院、西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和苏南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土木、建筑、市政系(科)整建制合并而成,积淀了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市政类学科精华,时名西安建筑工程学院,是新中国西北地区第一所本科学制的建筑类高等学府,我国著名的土木、建筑“老八校”之一,原冶金工业部直属重点大学。学校是国家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现为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实施院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省部部共建”——教育部、陕西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 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0703。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主要培养研究生和本科生,颁发本科学历证书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历证书。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现有雁塔校区(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邮编:710055)和草堂校区(西安市高新区草寺东路,邮编:710311)。第五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定向、保送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中外合作办学等。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处。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和相关日常工作等。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10%。第十二条  学校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三条  江苏省普通文理类考生的专业选测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含技术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依次按照A、B、C等级认定。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专业的选测等级按江苏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录取依照当年该省(市)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已公布的2020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第十五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同分考生,当其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安排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分数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顺序认定。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联)考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第十七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学校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且取得相应文化课优惠分值,学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并视考生志愿和学校专业计划需求安排专业。第十九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内地新疆班、定向计划招生,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生源所在省(区、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比例。第二十一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第二十二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的考生需有美术基础,进校后学院组织美术基础水平测试。第二十三条  按照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各学院根据在校学习成绩和意向志愿,分流至其中一个专业学习,具体分流方案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达到专业培养要求,按所学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第二十四条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澳大学安德学院(简称安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土木工程(081001H)、工程管理(120103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建筑电气与智能化(081004H)。安德学院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制四年,采用“4+0”模式培养(学生可选择在第3和第4学年赴南澳大学学习)。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习四年的学生,由中澳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第3和第4学年赴南澳大学学习的学生,在澳期间按照南澳大学的标准缴纳学费,达到两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授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南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四章 其  他第二十七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理工类4500元/学年,管理类4500元/学年,体育类4500元/学年,外语类4500元/学年,文法类3500元/学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安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50000元/学年,住宿费800-1200元/学年。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条  学校互联网域名是http://www.xaua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9-82202288,029-82205014(传真),本科招生网:http://zs.xauat.edu.cn,邮箱:zhb@xauat.edu.cn。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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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3-08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最早可追溯到始建于1895年的北洋大学,1956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由原东北工学院、西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和苏南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土木、建筑、市政系(科)整建制合并而成,积淀了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市政类学科精华,时名西安建筑工程学院,是新中国西北地区第一所本科学制的建筑类高等学府,我国著名的土木、建筑“老八校”之一,原冶金工业部直属重点大学。1959年和1963年,学校先后易名为西安冶金学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1994年3月8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1998年,学校划转陕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现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为提高学校体育教学和体育运动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实际,特制定本简章。一、测试项目及招生计划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控制在学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不超过49人)。学校根据专业测试结果在各类、各项目及小项招生计划内择优确定考生资格并公示,按照教育部相关文化课成绩优惠分值比例确定各项目合格考生名单。项目 小项 运动等级 性别 计划 田径短跑(100、200、400米)二级以上(含)以女为主0-3人中长跑、竞走(800、1500、5000、10000米)二级以上(含)男、女均可0-7人跳跃(跳远、三级跳远、跳高)二级以上(含)以女为主0-2人投掷(铅球、铁饼、标枪、链球)二级以上(含)男、女均可0-4人跨栏(100、110、400栏)二级以上(含)男、女均可0-4人全能二级以上(含)男、女均可0-3人网球网球二级以上(含)男、女均可0-5人0-5人健美操健美操二级以上(含)男、女均可0-2人0-4人足球足球二级以上(含)男0-11人A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须按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学校划定的文化课合格线。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9人。B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良好,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65%。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14人。C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二、报名条件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伤病,符合教育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2.足球项目的测试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3.田径、网球和健美操项目的测试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4.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5.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应与本人等级证书项目、获奖证书项目一致(包括小项)。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运动员请于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3月10日18:00登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xauat.edu.cn/),按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线打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网上报名表》。逾期关闭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在填写获奖情况时应注意以下情况:(1)必须填写运动员等级证书所对应的比赛获奖,若等级证书所对应的比赛获奖不满足报名条件,应同时填写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获奖。(2)上传资料包含:身份证正反面、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成绩册、秩序册和主力上场队员证明等扫描件,成绩册、秩序册应上传封面和含有本人信息页(加盖主办单位公章)。(3)考生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清晰、完整,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报名无效。2.报名资格审核学校将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学历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相关材料、主力上场队员证明等,审核结果将于3月12日通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公示名单内考生方可参加学校3月15日的现场确认,请考生关注。四、测试安排1.现场确认确认时间:2019年3月15日9:00-17:00确认地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文体馆注意事项:(1)考生必须本人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网上报名表》进行现场确认,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或成绩证明)、主力上场队员证明等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材料原件交由学校查验。若以上材料出现和报名信息不符或缺项等问题,则报名无效。(2)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的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保险单(须在有效期内)。(3)经审查合格的考生须签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和《运动员参赛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2.测试时间地点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田径3月16日9:00-17:00雁塔校区田径场 足球3月16日9:00-17:00雁塔校区田径场 网球3月16日9:00-17:00雁塔校区网球场 健美操3月16日9:00-17:00雁塔校区文体馆 (1)参加测试考生须于3月16日上午8:00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文体馆南门口集合,测试点名未到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2)如遇大雨雪等恶劣天气导致测试工作无法进行,测试时间顺延。3.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各项目的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测试结果请关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最新公告。五、专项测试成绩认定和录取1.专项测试成绩认定我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考生测试成绩及运动队建队需求择优认定测试合格名单。高水平运动队认定名单确定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2.文化课考试(1)A类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3月1日-15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文化课考试报名。特别提醒: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一考试的考生,应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有关要求和流程参看国家体育总局和考试承办单位的相关规定。(2)B类和C类考生,应按照教育部规定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3.录取规定(1)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核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并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志愿栏指定位置填报我校,我校按照公示的文化课成绩标准进行录取。(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调整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以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划定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进行复测,对于在复测中身份不符、测试成绩不达标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六、监督机制1.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举报。2.学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测试、选拔程序。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服用兴奋剂、替考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成绩认定和录取的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所有项目测试过程中将进行现场录像。4.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请考生和家长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信息为准,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七、其他事项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若其生源地省份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生源地省份统一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若生源地省份无相关考试,则以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为准。2.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须执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及西藏、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建大〔2017〕318号)。3.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4.本简章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本简章内容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八、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3号收件人: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55招生官网:http://zhaosheng.xauat.edu.cn招办邮箱:zhb@xauat.edu.cn招生微信:jdzs2288咨询电话:029-82202288监督电话:029-82205091(学校纪委监察处)----  点击下载:2019年田径项目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doc  点击下载:2019年网球项目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男子).doc  点击下载:2019年网球项目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女子).doc  点击下载:2019年足球项目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doc  点击下载:2019年健美操项目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doc详情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2017-06-09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0703。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主要培养研究生和本科生。颁发本科学历证书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历证书。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现有雁塔校区(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邮编:710055)和草堂校区(西安市草堂寺景区草寺东路,邮编:710311)。第五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文理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贫困地区定向、内地新疆班、中外合作办学等。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处。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和相关日常工作等。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非平行志愿提档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提档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10%。第十二条 学校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超过20分。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第十三条 江苏省考生的专业选测等级要求为BC,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专业分配原则,依次按照A、B、C等级认定;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类考生的选测等级按江苏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浙江省、上海市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专业组)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同一专业组内所含专业之间接受调剂。第十五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录取原则:(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考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第十七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学校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学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并视考生志愿和学校专业计划需求安排专业。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第二十一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第二十二条  按照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根据学习成绩和志愿,进入其中一个专业分流学习,具体分流方案按相关学院规定执行,达到专业培养要求,按所学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学校按照专业类录取的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自动化类(含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矿业类(含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专业)、美术学类(含雕塑、摄影、绘画专业)。第二十三条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澳大学安德学院(简称安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安德学院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制四年,采用“4+0”或“2+2”模式培养。“4+0”模式培养的学生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习四年,由中澳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完成一个办学周期后,经双方评估合格,颁发南澳大学学位证书,不以学生赴外方高校学习为必要条件。“2+2”模式培养的学生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习两年后,达到南澳大学入学条件者前往澳大利亚继续学习两年时间,达到两校毕业和授位条件后,授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南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四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二十五条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四章 其  他第二十六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理工类4500元/学年;管理类4500元/学年;体育类4500元/学年;外语类4500元/学年;文史类3500元/学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安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35000元/学年;住宿费800-1200元/学年。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助)学金以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对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保障其在校学习。第二十八条 学校互联网域名是http://www.xaua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9-82202288,029-82205014(传真),本科招生网:http://zs.xauat.edu.cn,邮箱:zhb@xauat.edu.cn。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择优标准的具体细则按《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的补充细则》的相关条款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2018-05-3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 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0703。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主要培养研究生和本科生。颁发本科学历证书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历证书。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现有雁塔校区(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邮编:710055)和草堂校区(西安市草堂寺景区草寺东路,邮编:710311)。第五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文理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贫困地区定向、内地新疆班、中外合作办学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处。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和相关日常工作等。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非平行志愿提档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提档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10%。第十二条  学校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第十三条  江苏省考生的专业选测等级要求为BC,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专业分配原则,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依次按照A、B、C等级认定;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类考生的选测等级按江苏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浙江省、上海市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专业组)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同一专业组内所含专业之间接受调剂。第十五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同分考生,当其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安排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分数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顺序认定。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录取原则:(1)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2)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河南省、河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使用专业统(联)考成绩录取省份,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统(联)考成绩×40%。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联)考专业成绩高的考生。第十七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学校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学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并视考生志愿和学校专业计划需求安排专业。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不设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第二十一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进校后学院将组织美术基础水平测试。第二十二条  按照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根据学习成绩和志愿,分流至其中一个专业学习,具体分流方案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达到专业培养要求,按所学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第二十三条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澳大学安德学院(简称安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安德学院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制四年,采用“4+0”模式培养(学生可选择在第3和第4学年赴南澳大学学习)。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习四年的学生,由中澳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第3和第4学年赴南澳大学学习的学生,在澳期间按照南澳大学的标准缴纳学费,达到两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授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南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四章 其  他第二十六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理工类4500元/学年;管理类4500元/学年;体育类4500元/学年;外语类4500元/学年;文法类3500元/学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安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50000元/学年;住宿费800-1200元/学年。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八条  学校互联网域名是http://www.xaua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9-82202288,029-82205014(传真),本科招生网:http://zs.xauat.edu.cn,邮箱:zhb@xauat.edu.cn。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11-12-28
·中国最具有影响力的土木建筑类院校及原冶金部重点大学  ·国家首批61所“卓越工程师”培养高校  ·全国64所“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全国50所工程硕士研究生创新院校  ·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高校”  ·具有保送生招生资格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  概 况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办学历史源远流长,具有110余年的办学史,经过并校50余年来几代建大师生的不懈拼搏,现已发展成为了一所具有深厚文化底蕴,浓郁学术氛围,优美校园环境,并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以土木、建筑、环境、材料学科为特色,工程学科为主体,兼有文、理、经、管、艺、法等学科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教职工2500余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南非科学院院士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及研究人员近800名。目前在校各类学生近40000人,其中本科生近190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000余人,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在册学生近14000人。学校设有16个院(系),近60个本科专业,其中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5个省级特色专业, 11个陕西省“名牌专业”。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学院设有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摄影、雕塑、会展艺术与技术等六个本科专业,其中艺术设计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陕西省名牌专业。学院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两个、二级点一个,设有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业设计工程3个专业学位点。现有教职工134人,专业教师11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1人,讲师54人。另有兼职教师20名,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6人。共有博士、硕士生导师47人。学院学生曾荣获中国风景园林学会2009大学生设计竞赛一等奖等一批国际国内重要设计竞赛奖项,是我国西部培养高级艺术专门人才的摇篮。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学生获奖  近两年艺术学院学生参加国内及国际大赛获奖情况序号奖项作品名称1第24届UIA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大赛《优秀奖》《一个立方体成就一个生态城市》2第46届国际IFLA大学生设计竞赛获四项《评委会奖》《能源型城市的生态变革》 《种植未来城市-整合•镶嵌•叠加》 《铜川三里洞煤矿废弃地改造》 《DNA.Connect-Darn太原城市文化历史的基因修复》32011“园冶杯”风景园林国际竞赛《一等奖》《转动的齿间地带》42011“园冶杯”风景园林国际竞赛《一等奖》《城市边界》5第六届全国高校景观毕业设计作品展获《荣誉奖》、《最佳选题奖》《从防空洞遗址到城市安逸空间》6第七届全国高校景观毕业设计作品展获得《最佳场地规划奖》、《最佳场地理解与方案奖》《可移动城市》 《恢复遗失的土地》72010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专业优秀毕业设计展获得《一等奖》《血液分离机》8IDAA第四届国际设计美术大赛获得《一等奖》《绿动 green move》9全国大学生网球比赛标志设计获得《一等奖》标志设计10陕西省第一届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获得《一等奖》《陈寅恪》 招生计划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计划所属院系专业层次科类招生计划招生地区考试科目备注艺术学院艺术设计本科文理兼收150人全国素描、色彩。美术类专业为一次考试,成绩五个专业均有效。工业设计本科文理兼收60人全国摄影本科文理兼收30人全国雕塑本科文理兼收30人全国会展艺术与技术本科文理兼收30人全国广播电视编导本科文理兼收30人山西、江苏、河南、陕西参加省播音编导类统考,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省播音编导类统考合格即可报考  报考细则  1、报考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颁布的2012年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报名方式  (1)一律采用考点面报;每位考生仅限在一个考点报名,多点重复者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  (2)凡我校设立测试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测试;其余省份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3) 考生持所在省美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或成绩证明、考生身份证报名。  美术类考点安排序号考点报名及考试地点地址报名日期考试日期1贵州·贵阳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宝山北路116号1月7日-1月8日1月9日2山西·太原太原师范学院南内环街189号1月27日-1月28日1月30日3河北·石家庄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高新区信工路18号2月3日-2月4日2月6日4江西·南昌南昌工学院顺外路800号2月4日—2月5日2月6日5湖北·武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2月3日-2月4日2月6日6山东·潍坊富华国际展览中心高新区东风东街189号2月3日-2月4日2月6日7河南·郑州郑州市106中学中原东路124号2月5日-2月6日2月7日8安徽·合肥安徽建筑工业学院金寨南路856号2月6日-2月7日2月8日9浙江·杭州浙江理工大学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月5日—2月6日2月8日10内蒙·呼和浩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2月7日—2月8日2月9日11湖南·长沙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2月9日—2月10日2月11日12甘肃·兰州兰州市第五十三中学和政东街284号2月9日—2月10日2月11日13江苏·无锡无锡市湖滨中学建业路17号2月9日—2月10日2月11日14广西·桂林广西师范大学育才路 15 号(育才校区)2月10日—2月11日2月12日15辽宁·沈阳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2月11日-2月12日2月13日  特别提醒: 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不再参加学校校考,省统考合格即可报考我校。  专业考试  1 、校考资格  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我校校考。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2、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素描、色彩两门,每门15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内容:素描、色彩均为静物写生,纸张8K,时间均为150分钟。  3、成绩查询  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生请于2012年4月中旬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xauat.edu.cn查询专业成绩。  录取原则及学费标准  1 、录取原则:  (1)报考艺术类专业中艺术设计、工业设计、雕塑、摄影、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控制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折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折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  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在考生文化课和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工业设计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其余专业按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  (2)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在考生文化课和省播音编导类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折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折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 × 40%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 ×60%。  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在考生文化课和省播音编导类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  (3)以上原则若有调整以教育部及招生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 、学费标准:按陕西省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艺术类9000元/年。  咨询方式及时间安排  1、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29-82202288; 029-82205014(兼传真)  网络咨询:http://zhaosheng.xauat.edu.cn;  电子信箱:zhb@xauat.edu.cn  2、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12:00 ;14:00—18:00(节假日除外)。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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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030%u0032%u0039-%u0038%u0032%u0032%u0030%u0032%u0032%u0038%u0038传真:%u0030%u0032%u0039-%u0038%u0032%u0032%u0030%u0035%u0030%u0031%u0034
  • 邮编:
    7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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