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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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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

英文名:Xi`an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简称:“西安工大”,“XATU” 所在地:西安 院校代码:10702 类型:工科类/文科类/理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

卓越计划兵工七子名校省部共建大学
  • 西安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2019年西安工业大学招生计划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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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020-07-03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英文名称:Xi’an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缩写为XATU。学校国标代码:10702。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学校分校区办学,主校区为未央校区(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邮编:710021)。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为:普通文理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贫困地区专项、内地新疆班等。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动接受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领导开展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和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第九条  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十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二条  学校对符合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政策性加分或降分进档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录取和确定专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三条  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当其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安排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2.江苏省考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科目达到BC以上,必测科目(含技术科目)合格。按照江苏省考试院规定“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分数等级均相同时,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3.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并按照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进行录取。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录取原则:(1)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在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统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2)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2.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在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合格(陕西省生源须参加我校校考现场测试并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控制线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与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照文化课统考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文化课统考成绩及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录取。第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将按照体育专项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等级。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优惠等级,且按规定填报志愿的考生被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预留计划及使用:1.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作为预留计划。2.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间的不平衡。3.预留计划的使用经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坚持集体议事、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十八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第十九条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四章  其  他第二十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一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第二十二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理工类、体育类、外语类专业45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1100元/学年。如陕西省物价主管部门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多渠道奖励资助体系,对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其顺利入学。第二十四条  学校网址:https://www.xat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9-86173115,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xatu.cn,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xagdzsb10702。第二十五条  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9-86173112。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西安工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详情
西安工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7-03-16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篮球运动竞技水平,保障高水平运动队的持续发展,特面向全国选拔招收篮球运动水平突出、品学兼优的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对象(一)招生项目:女子篮球、男子篮球(二)报考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伤病,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199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篮球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篮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报考我校篮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持有篮球项目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学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二、招生计划项目A等B等C等项目位置总计女子篮球2人2人1人中锋:2人5人后卫:2人前锋:1人男子篮球 1人4人中锋:2人5人后卫:2人前锋:1人合计2人3人5人 10人注:以上A、B、C等级是指文化课成绩优惠等级;计划数为各项目计划上限。三、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7年2月15日-28日,登录西安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xatu.cn) “西安工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本人信息。四、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1.西安工业大学将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审核结果将于2017年3月1日-3日在西安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2.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本人请于2017年3月10日(9:00-17:00)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西安工业大学金花校区行政楼(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进行现场确认。3.材料清单:(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5)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的查询结果打印页,并在空白处签名;(6)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及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上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经现场确认合格后,缴纳体育专业测试费45元,并领取准考证。4.体育专项测试之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五、体育专项测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9:00-18:00地点:西安工业大学金花校区体育馆六、录取规则与优惠政策1.录取规则学校将按照体育专项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等级。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等级且按规定填报志愿的考生被择优录取。2.优惠政策我校将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项目及测试成绩确定优惠等级:A类:经我校体育测试合格的国家一级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到我校分数线要求者可免2017年高考;B类: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少数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给予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以上录取的优惠;C类:体育测试成绩优秀的少数国家二级考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给予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的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政策执行。七、注意事项1.报考我校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正式获得我校录取资格;2.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入校后均须按规定参加运动队的日常训练和比赛活动;学校将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八、监督机制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监督和投诉电话:(029)86173161。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九、本办法由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办公室029-86173115详情
西安工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8-02-13
为进一步提升西安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竞技水平,保障高水平运动队的持续发展,特面向全国选拔招收水平突出、品学兼优的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对象(一)招生项目:篮球、足球、田径(二)报考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篮球、足球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田径比赛前三名的队员;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篮球、足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田径比赛获得前八名的队员。3.篮球项目:从未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过;从未参加过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等比赛;4.田径项目:从未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注册,或已经注册,但在2017年和2018年未参加过全国田径锦标赛(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近二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除外)。报考我校各项目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持有篮球、足球、田径项目的运动员等级证书,且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且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学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二、招生计划项目性别位置或小项计划等级总计ABC篮球女子中锋0-20-2  0-5前锋、后卫0-30-20-1 男子中锋0-20-10-1 0-5前锋、后卫0-30-20-1 足球女子守门员0-1人0-11  0-10-11其他位置0-10人 0-30-7男子守门员0-1人0-11  0-10-11其他位置0-10人 0-50-5田径男女均可短跑(100米、200米、400米)0-30-1 0-20-3男女均可跨栏(100米、110米、400米)0-2  0-20-2男女均可中长跑(800米、1500米、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0-3 0-10-20-3男女均可跳跃(跳远、三级跳远、跳高)0-20-1 0-10-2女子投掷(铅球、铁饼、标枪)0-1 0-10-10-2男子0-1合计0-440-90-130-220-44注:1.以上A、B、C等级是指文化课成绩优惠等级;计划数为各项目计划上限。2.田径项目某一优惠等级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在同一优惠等级内依次按照短跑、跨栏、中长跑、跳跃、投掷等小项顺序依次循环递补。三、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8年2月1日-28日,登录西安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xatu.cn) “西安工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报考信息。四、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1.西安工业大学将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审核结果将于2018年3月4日-5日在西安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2.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篮球项目:2018年3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足球、田径项目: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学府中路2号)3.现场确认需提交如下纸质材料(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5)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的查询结果打印页,并在空白处签名;(6)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及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上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经现场确认合格后,缴纳体育专业测试费45元(具体按陕西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并领取准考证。4.体育专项测试之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五、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测试篮球项目)2018年3月17日 -18日(测试田径、足球项目,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测试地点: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六、录取规则与优惠政策1.录取规则学校将按照体育专项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等级。田径项目专项测试成绩相等时,女队员优先。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等级且按规定填报志愿的考生将被择优录取。2.优惠政策我校将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项目及测试成绩确定优惠等级:A类:经我校体育测试合格的国家一级及以上等级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我校不再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安排以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安排为准),达到我校分数线要求者可免2018年高考;B类: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少数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给予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以上录取的优惠;C类:体育测试成绩优秀的少数国家二级考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给予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的优惠。在合并调整录取批次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七、注意事项1.报考我校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正式获得我校录取资格;2.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入校后均须按规定参加运动队的日常训练和比赛活动;学校将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八、监督机制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监督和投诉电话:029-86173161。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九、本简章由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2018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办公室029-86173115附件:《测试内容》测试内容一、篮球项目投篮、助跑摸高(中锋)、综合运球(前锋后卫)、教学比赛等。二、足球项目考生的基本运动素质(足球专项速度素质与灵敏素质);考生具备的球感、球性及掌握基本技术(颠球、运球、踢球);考生足球技、战术实战运用能力(教学比赛)三个方面进行考察。三、田径项目运动员按专项项目进行测试,测试标准以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单招测试标准为准。详情
西安工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3-08
为进一步提升西安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竞技水平,保障高水平运动队的持续发展,特面向全国选拔招收水平突出、品学兼优的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对象(一)招生项目:篮球、足球、田径(二)报考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篮球、足球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田径比赛前三名的队员;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篮球、足球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田径比赛获得前八名的队员;3.篮球项目:从未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过;从未参加过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等比赛;4.田径项目:从未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注册,或已经注册,但在2018年和2019年未参加过全国田径锦标赛(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近二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除外)。报考我校各项目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持有篮球、足球、田径项目的运动员等级证书,且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且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学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二、招生计划项目性别位置或小项计划等级总计ABC篮球女子中锋0-10-1  0-5前锋、后卫0-40-10-3 男子中锋0-30-10-2 0-5前锋、后卫0-2 0-2 足球女子其他位置0-100-30-40-30-11守门员0-10-1  男子其他位置0-100-10-20-70-11守门员0-10-1  田径男女均可短跑(100米、200米、400米)0-4  0-40-4男女均可跨栏(100米、110米、400米)0-2  0-20-2男女均可中长跑(800米、1500米、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0-3  0-30-3男女均可跳跃(跳远、三级跳远、跳高)0-2  0-20-2男女均可投掷(铅球、铁饼、标枪)0-2  0-20-2合计0-450-90-130-230-45注:1.以上A、B、C等级是指文化课成绩优惠等级;计划数为各项目计划上限。2.田径项目某一优惠等级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在同一优惠等级内依次按照短跑、跨栏、中长跑、跳跃、投掷等小项顺序依次循环递补。三、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9年2月1日-2月28日,登录西安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xatu.cn) “西安工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报考信息。四、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1.西安工业大学将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审核结果将于2019年3月4日-5日在西安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2.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篮球项目:2019年3月8日(上午9:00-17:00)足球、田径项目:2019年3月15日(上午9:00-17:00)确认地点: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学府中路2号)3.现场确认需提交如下纸质材料(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5)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打印页,并在空白处签名;(6)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及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上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经现场确认合格后,缴纳体育专业测试费45元(具体按陕西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并领取准考证。4.体育专项测试之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五、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间:2019年3月9日(测试篮球项目)2019年3月16日-17日(测试田径、足球项目,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测试地点: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六、录取规则与优惠政策1.录取规则学校将按照体育专项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等级。田径项目专项测试成绩相等时,女队员优先。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等级且按规定填报志愿的考生将被择优录取。2.优惠政策我校将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项目及测试成绩确定优惠等级:A类:经我校体育测试合格的国家一级及以上等级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不再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安排以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安排为准),达到我校分数线要求者可免2019年高考;B类: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少数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给予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以上录取的优惠;C类:体育测试成绩优秀的少数国家二级考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给予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的优惠。在合并调整录取批次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七、注意事项1.报考我校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正式获得我校录取资格;2.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入校后均须按规定参加运动队的日常训练和比赛活动;学校将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八、监督机制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九、本简章由西安工业大学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2019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附件:《测试内容》测试内容一、篮球项目投篮、助跑摸高(中锋)、综合运球(前锋后卫)、教学比赛等。二、足球项目考生的基本运动素质(足球专项速度素质);考生具备的球感、球性及掌握基本技术(颠球、运球、踢球);考生足球技、战术实战运用能力(教学比赛)三个方面进行考察。三、田径项目运动员按专项项目进行测试,测试标准以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单招测试标准为准。详情
西安工业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2017-05-26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英文名称:Xi’anTechnological University,缩写为XATU。学校国标代码:10702。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学校分校区办学,主校区为未央校区(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邮编:710021)。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为:普通文理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贫困地区定向、内地新疆班等。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综合衡量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七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领导开展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纪委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财务处、监察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及陕西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三条  学校对符合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政策性加分或降分进档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录取和确定专业。第十四条 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1.按照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一个分数级差值,级差值一般为2分,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为其调剂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2.江苏省考生的专业选测等级要求为BC。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超过1:1范围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报考我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等专业的考生,在统考文化课和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2.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合格(陕西生源校考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控制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按文化课成绩相对值(即考生文化总分与艺术类专业本科控制线差值)由高到低排队录取。3.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在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省统考成绩排队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将按照体育专项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等级。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优惠等级,且按规定填报志愿的考生被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预留计划及使用:1.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作为预留计划。2.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间的不平衡,录取在预留计划数范围内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而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3.预留计划的使用经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坚持集体议事、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十九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第二十条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四章 其  他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二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第二十三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理工类4500元/学年;体育类4500元/学年;外语类4500元/学年;文史类3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1100元/学年。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同时对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其顺利入学。第二十五条 学校网址是:http://www.xatu.cn,招生咨询电话:029-86173115,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是:http://zsb.xatu.cn,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xagdzsb10702。第二十六条  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9-86173161。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西安工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西安工业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2018-05-26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英文名称:Xi’an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缩写为XATU。学校国标代码:10702。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学校分校区办学,主校区为未央校区(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邮编:710021)。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为:普通文理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贫困地区专项、内地新疆班等。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动接受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领导开展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财务处、监察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第九条  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十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二条  学校对符合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政策性加分或降分进档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录取和确定专业。第十三条 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1.进档考生专业录取规则为“分数优先”(进档考生按考分从高到低排队),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2.江苏省考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科目达到BC以上,必测科目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按照江苏省考试院规定“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分数等级均相同,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3.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4.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并按照上海市、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等专业录取原则:(1)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在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统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2)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2.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合格(陕西生源校考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控制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按文化课成绩相对值(即考生文化总分与艺术类专业本科控制线差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在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省统考成绩排队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将按照体育专项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等级。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优惠等级,且按规定填报志愿的考生被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预留计划及使用:1.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作为预留计划。2.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间的不平衡。3.预留计划的使用经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坚持集体议事、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十八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第十九条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四章 其  他第二十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一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第二十二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理工类、体育类、外语类专业45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1100元/学年。如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四条 学校网址是:http://www.xatu.cn,招生咨询电话:029-86173115,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是:http://zsb.xatu.cn,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xagdzsb10702。第二十五条  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9-86173161。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西安工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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