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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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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英文名:Xidian University 简称:“西军电”,“西电” 所在地:西安 院校代码:10701 类型:工科类/理科类/文科类/理工类/211/考研院校/研

211工程985工程教育部直属院校研究生院校自主招生2011计划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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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019-06-05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我校的办学宗旨,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701,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的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11工程”高校,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学校建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邮编710071;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邮编710126。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定向就业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等)以及保送生。第五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组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成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监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是咨询及监督机构,负责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及有效监督,成员由学校负责人、主管招生工作负责人以及教务、纪检、招生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拟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5.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八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情况,兼顾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及各省生源质量,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科学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具体由我校与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在录取期间沟通确定。 第四章  招生类型与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采用投档成绩调取考生档案,在已调档的考生中,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录取及确定专业。如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其他未满额专业;如仍未能录取或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对于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选测AB以上,必测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采用投档分调取考生档案,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若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若还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浙江省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上海市考生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其相关规定投档。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按照我校向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并公布的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采用前述原则确定专业。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十六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第十七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第十八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招生相关政策以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相关招生简章为准。第十九条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综合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录取学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后,择优录取。在校学习期间,法国教师来华授课,学生达到我校授位条件后可获得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颁发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凡满足法方入学标准的学生还可获得在法国综合理工集团攻读工程师学位的资格。第二十条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合作举办。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且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语单科成绩≥100分,150分制),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学籍。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将被授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英国赫瑞瓦特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xidian.edu.cn查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果相关主管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各种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组织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完成学业。第二十五条  我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9-88202335;传真:029-88204236;电子邮箱:zsb@mail.xidian.edu.cn;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idian.edu.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9-81891725。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019年4月30日 详情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020-06-2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章程》,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701,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学校建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邮编710071;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邮编710126。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定向就业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等)以及保送生。第五条 2020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面向全国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以通识教育和专业基础教育为核心,实施学生大类培养,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体招生专业大类名称详见我校公布的《2020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专业(类)目录》。第六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组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成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监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是咨询及监督机构,负责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及有效监督,成员由学校负责人、主管招生工作负责人以及教务、纪检、招生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拟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5.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履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九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教育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情况,兼顾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及各省生源质量,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科学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第十一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第四章  招生类型与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采用投档成绩调取考生档案,在已调档的考生中,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录取及确定专业,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如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其他未满额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选测AB以上,必测科目(含技术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采用投档分调取考生档案,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若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第十五条 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及海南等6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直辖市)的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第十六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采用前述原则确定专业。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九条 报考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二十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且加分政策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第二十一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第二十二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招生相关政策以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相关招生简章为准。第二十三条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综合理工学院合作举办,报考学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后,择优录取。在校学习期间,1/3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法国教师承担,采用法文教材并实施法语授课。本专业学制四年,完成学业要求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授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及工学学士学位证书。项目学生在校期间将接受三次赴法资格评审,评审通过者可在第四学年前往法国综合理工集团15所学院进入为期2年或3年的法国工程师阶段学习,即3+2或3+3培养模式(第四年学分等同认定),达到法国毕业条件可获得法国工程师职衔委员会(CTI)颁发的工程师文凭(我国教育部认可的硕士文凭)。第二十四条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合作举办。报考学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学籍。本专业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将被授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英国赫瑞瓦特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全英文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xidian.edu.cn查询。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果相关主管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第二十八条 学校积极拓展资助渠道和形式,将解困与育人相结合,建立健全涵盖“奖、贷、助、补、勤、减、偿”等多项措施的精准化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秉承“经济资助,能力帮助”的双助理念,面向学生成长需求,从多维度对学生开展未来适应能力培训,全面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素质和能力的提升。第二十九条 我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9-88202335;传真:029-88204236;电子邮箱:zsb@mail.xidian.edu.cn;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idian.edu.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9-81891725。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020年6月  详情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2017-01-04
一、学校概况: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之一。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2017年我校“录音艺术”专业面向陕西、山西、河北、河南、湖南、江苏六省计划招生35名。具体分省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费:按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执行,9900元/年。三、报考条件:根据各省情况,要求取得艺术类(音乐)相关专业省级统考(联考)合格证,并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艺术类(音乐)考生(艺术文、艺术理)均可报考。四、录取原则:报考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陕西省、江苏省考生,按照专业联考(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其他省份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五、联系方式: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8204236,88202267 传真:029-88204236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29-88202232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71招生网址:http://zsb.xidian.edu.cn电子信箱:zsb@mail.xidian.edu.cn注:我校不举行专业校考以及相关考试培训。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年1月录音艺术专业介绍我校录音艺术专业是国家教育部在理工类大学首家批准开办的录音艺术专业。随着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传统的录音技术正面临着深刻的变革,由模拟技术全面转向数字化、软件化、网络化和人工智能化。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是具备扎实的电子信息和外语基础,以及良好艺术修养的复合型人才。我校具有雄厚的理工教学和科研实力,并整合艺术教育资源,起点较高,能够培养优秀的新型录音人才,满足社会需要。本专业从2004年开始招生,目前的毕业生中有多人获得中级音响师认证、国际MIDI检定三级认证等资格认证,并多次参演各类艺术展演活动及比赛,获得多项省部级奖项。大部分毕业生进入电台、电视台、音响公司、音像出版社、高等学校及剧院等单位就业。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为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文化艺术部门、音像节目制作单位、音响工程设备公司及相关部门培养录音工程、扩声工程及音响系统工程设计的专门人才;为广电系统、演艺团体、综艺演出公司、文化艺术部门和相关单位培养音响工程策划、音响设计、MIDI音乐制作、大型综艺晚会现场扩声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电路分析基础、模拟电子技术基础、C语言程序设计、音频软件技术、录音声学、数字信号处理基础、声音质量主观评价、音频测量技术、拾音技术、扩声技术、专业英语、现代录音技术、MIDI制作、声音设计、曲式分析与创作理论等。毕业生应具备能力:1、掌握广播、电影、电视录音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2、掌握声音(音响)设计、音频节目制作、艺术处理的基本能力;3、掌握声音设计方法;4、具有音频节目录制、后期制作及电子音乐制作的能力;5、掌握录音工艺、录音艺术创作等方面的技术与技巧;6、掌握大型、特大型网络音频系统的设计、集成与开发能力。就业前景: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电台、电视台、文艺团体、剧院、音乐厅、大型游乐场、音乐制作公司、演出公司、音像出版社及全国各高校专业音频教学和电化教学单位等。希望继续深造者亦可攻读音频技术方向和录音艺术创作及理论研究方向硕士学位。本专业学制四年,招收艺术类(文理兼收)考生,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详情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办法2017-01-06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之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是一支有着优良传统的运动队伍,近年来异军突起的游泳队和健美操队捷报频传,为学校在全国、省级比赛中屡获佳绩。自建队以来,我校游泳运动员在世界游泳锦标赛、亚运会游泳比赛、世界大学生游泳比赛、全国大学生游泳锦标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得多枚金、银、铜牌;健美操队在全国大学生健美操比赛、健康活力等大赛中获多项冠军。我校对招收的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管理规范,培养质量高,运动员德智体全面发展,就业率为100%,且深受用人单位好评。一、招生范围2017年面向全国招收游泳、健美操项目高水平学生运动员。二、招生计划及要求项  目招生计划要  求游  泳5男运动员2名,项目:仰泳、中长距离自由泳(400米或1500米)、混合泳,女运动员3名,项目:蝶泳、仰泳、自由泳,男女运动员运动等级均要求为一级及以上,且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健美操5男运动员3名,女运动员2名,运动等级均要求为一级及以上。三、报名条件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条件且已报名参加2017年高考,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我校将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四、报名程序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进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idian.edu.cn),点击“网上报名”,完成基本信息注册后选择“高水平运动队”,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邮寄材料:(1)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2)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运动成绩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复印件;考生及所在中学需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将上述材料于2017年2月22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字样)。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做好备份。3、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18时止。4、邮寄材料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7100715、申请材料提交并确认合格的考生,本人需于2017年3月5日9:00~11:00,来我校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同时携带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运动成绩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原件。现场报名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校内办公楼125室)。五、专业测试时间、地点项  目测试日期测试地点健美操2017年3月5日下午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408教室游  泳2017年3月5日下午陕西省游泳馆六、专业测试内容健美操:项目类别测试内容动作要求成套动作竞技健美操成套动作1、以《2013——2016竞技健美操竟赛规则》要求为准 2、有新颖的创编(操化、过度链接等)难度动作A组反切成叉、反切成卧撑提臀起成文森、提臀起180°成文森直升飞机成文森、托马斯类难度测试要求:1、每组难度任选两个进行测试,按照国际健美操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从难度的技术、完成情况等方面来进行打分。2、动作没有达到评分标准的,不予给分B组直角支撑转体720°分腿支撑转体720°分并组合支撑转体720°水平支撑C组直体跳转720°跳转360°(540°)科萨克跳跳转180°(360°)剪式变身跳跳转180°屈并再转180°成俯撑跳转540°屈并(科萨克)成俯撑跳转360°屈体分腿跳成俯撑D组抱腿转体720°无支撑依柳辛接垂地劈腿单足转体720°(1080°)成垂地劈腿特长展示啦啦操、爵士、街舞等1、1分钟的舞蹈特长展示;2、主要展示身体的表现能力以及成套动作的编排素质两头起(30秒)提臀起/俯卧撑击掌手脚腾起(30秒)屈体分腿跳(30秒)1、两头起要求:折叠角度<45°,手掌触碰脚尖 2、提臀起要求:双手双脚同时腾空离地、手掌触碰脚尖 3、屈体分腿跳:高与水平面4、如未达到要求,不计成绩注:音乐自备。游泳:考生需参加自选和必测两项测试。自选项目为蝶泳、仰泳、自由泳和混合泳,考生可根据本人特长选择自选测试项目,必测项目为200米自由泳。在自选项目测试成绩达标的基础上,根据必测项目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不同运动等级的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国家健将级考生。七、文化课考试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17年起我校不再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考试,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有关考核事项如下:1、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考试大纲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2、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生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3、我校将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的分数线及拟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将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八、考核与录取原则1、报名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和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课合格的考生即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资格。2、对进行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省(区、市)的考生,必须在取得该测试合格资格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3、我校将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与考生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4、学校成立由招生办、体育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水平、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表现和各项目的不同要求,确定拟录取高水平运动队名单,并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经相关部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5、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国家一级(及一级以上)运动员考生不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我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直接录取进入我校学习。6、选拔高水平运动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规定、宁缺勿滥。本办法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和各省规定为准。九、培养要求1、高水平学生运动员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生,学制四年。2、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入校后必须刻苦训练,并努力学习文化课程。学校实行运动员参加全国和省级比赛所获运动竞赛成绩与学业成绩挂钩的培养机制,达到我校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后准予毕业并授予相应的学位。3、我校将与拟录取的相关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考生入校后,经复测不合格,或在校期间有文化课不达标、不服从管理、不认真训练比赛等情况,将取消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资格,并勒令退学。十、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029-88204236、88202267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 029-882026302、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713、招生办网址:http://zsb.xidian.edu.cn4、电子信箱:zsb@mail.xidian.edu.cn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年1月详情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办法2019-03-08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双一流” 建设高校之一,以及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之一、首批35所示范性软件学院、首批9所示范性微电子学院、首批9所获批设立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的高校之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是一支有着优良传统的运动队伍,近年来异军突起的游泳队和健美操队捷报频传,为学校在国际、全国和省级比赛中屡获佳绩。自建队以来,我校游泳运动员在世界游泳锦标赛、亚运会游泳比赛、世界大学生游泳比赛、全国大学生游泳锦标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得多枚金、银、铜牌;健美操队在世界全明星啦啦操锦标赛、全国大学生健康活力等大赛中获多项冠军。我校对招收的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管理规范,培养质量高,运动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就业率为100%,且深受用人单位好评。一、招生范围2019年面向全国招收游泳、健美操项目高水平学生运动员。二、招生计划及要求项目招生计划          要  求游泳5运动等级均要求为国家一级及以上健美操5运动等级均要求为国家一级及以上三、报名条件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条件且已报名参加2019年高考,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我校将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四、报名程序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进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idian.edu.cn),点击“网上报名”,完成基本信息注册后选择“高水平运动队”,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邮寄材料:(1)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2)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运动成绩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复印件;考生及所在中学需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将上述材料于2019年2月2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字样)。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做好备份。3.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2月21日18时止。4.邮寄材料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7100715.申请材料提交并确认合格的考生,本人需于2019年3月2日9:00~11:00,来我校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同时携带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运动成绩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原件。现场报名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五、专业测试时间、地点项目测试日期测试地点游泳2019年3月2日下午中电集团20所游泳馆健美操2019年3月2日下午南校区远望谷体育馆副馆六、专业测试内容(一)游泳1.测试规则参照国家《游泳竞赛规则(2014-2018)》执行。2.主项:由考生在网络报名时确定。在1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中任选1项。3.副项:200米自由泳。4.学校依据考生报名情况统一编排分组,先进行主项测试,再进行副项测试,两者间隔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二)健美操具体测试项目、测试内容和要求见下表。其中,成套动作占40%,特长展示占40%,难度动作占20%。测试项目测试内容动作要求成套动作竞技健美操成套动作1.以《2017—2020竞技健美操竟赛规则》要求为准。2.有新颖的创编(操化、过度链接等)。特长展示啦啦操、爵士、街舞等1.1分钟的舞蹈特长展示。2.主要展示身体的表现能力以及成套动作的编排。难度动作技巧翻腾类难度测试要求:1.技巧类难度选择两个进行测试。2.难度串任选一个进行测试,按照国际健美操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从难度的技巧、完成等方面进行打分。3.动作没有达到评分标准不计分。难度串剪式变身跳+跳转540°(360°)屈并成俯撑+提臀起(180°)成文森(或分切180°成文森)剪式变身跳+跳转360°(540°)交换腿跳成叉七、文化课考试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文化课考试。有关统考事项如下:1.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等待教育部统一安排。考试大纲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公布。2.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3.我校将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的分数线及拟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将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八、考核与录取原则1.报名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和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课合格的考生即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资格。2.对进行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省(区、市)的考生,必须在取得该测试合格资格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3.我校将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与考生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4.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地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测试前出示保单原件,否则不予测试。5. 游泳录取规则:在主项达到一级标准的情况下,根据测试总分数(主项占80%,副项占20%)及运动队建设发展需要择优录取(游泳项目优先考虑未参加过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中心举办的比赛或未在中国游泳协会注册的考生)。测试得分参考国际泳联评分标准进行排名。总得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国家健将级考生。以上排序结果若仍有相同,根据副项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健美操录取规则:根据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6.学校成立由招生办、体育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水平、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表现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发展需要,确定拟录取高水平运动队名单(游泳项目优先考虑未参加过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中心举办的比赛或未在中国游泳协会注册的考生),并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经相关部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7.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国家一级(及一级以上)运动员考生不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我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直接录取进入我校学习。8.选拔高水平运动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规定、宁缺勿滥。本办法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和各省规定为准。九、培养要求1.高水平学生运动员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生,学制四年。2.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入校后必须刻苦训练,并努力学习文化课程。学校实行运动员参加全国和省级比赛所获运动竞赛成绩与学业成绩挂钩的培养机制,达到我校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后准予毕业并授予相应的学位。3.我校将与拟录取的相关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考生入校报到后一个月内若发现考生在入学前患有影响训练和比赛的严重伤病,我校将按照协议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在校期间有文化课不达标、不服从管理、不认真训练比赛等情况,将按相关文件或协议规定处理。十、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029-88204236、88202267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 029-882026302.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713.招生办网址:http://zsb.xidian.edu.cn4.电子信箱:zsb@mail.xidian.edu.cn详情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保送生选拔实施办法2017-01-04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之一。2017年我校面向全国继续招收保送生,为了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申请条件2017年我校招收保送生的具体条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提出申请的学生须是符合教育部要求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外语类保送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详情可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相关内容。二,申请程序我校保送生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进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idian.edu.cn),点击“网上报名”,完成基本信息注册后选择“保送生”,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保送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注:所有申请者都必须进行网上报名)2、邮寄材料:(1)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2)推荐表(从我校招生网站下载);(3)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等;(4)不少于1500字的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需考生手写;(5)近期彩色全身照片一张。于2017年2月1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做好备份。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2月15日18时止。4、邮寄材料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 (收)政编码:710071三,考核、录取1.申请材料提交后,我校对所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17年2月20日前根据报名材料收到的先后顺序陆续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2.经初步审核合格的考生,需于2017年2月26日来我校进行保送生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外语类保送生笔试科目为英语、语文,竞赛类及其他保送生笔试科目为英语、数学),具体测试安排请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3.对于测试合格考生,除外语类保送生只能选择外语类专业外,其他考生可以自由选择我校专业,并可以选择进入教改班或卓越工程师班学习。我校招生办公室将结合学生测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提出预录取建议,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预录取名单。4.拟录取保送生如体检、政审合格,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办理相关保送生录取手续。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四,监督机制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保送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保送生资格和中学的推荐资格。五,本实施办法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六,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8204236;029-88202267电子邮箱:zsb@mail.xidian.edu.cn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idian.edu.cn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年1月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号
  • 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u0030%u0032%u0039)%u0038%u0038%u0032%u0030%u0032%u0033%u0033%u0035招生咨询传真:(%u0030%u0032%u0039)
  • 邮编:
    71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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