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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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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

英文名: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简称:“交通大学”,“交大”,“西安交大”,“西交大”,“XJTU” 所在地:西安 院校代码:10698 类型:综合类

985工程211工程珠峰计划教育部直属院校研究生院校自主招生
  •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021-01-20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的总体部署,西安交通大学结合学校“扎根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的办学定位和“致力于培养崇尚科学、求实创新、勤奋踏实、富有社会责任感和高尚品质的杰出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为导向,经教育部批准,2020年将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子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凡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且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各省(区、市)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考生:以高考成绩入围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参考其单独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类考生: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金牌)或二等奖(银牌),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参考其单独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数学类、物理学类、生物技术、哲学、核工程与核技术。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哲学专业招收文科生,其他专业招收理科生。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以下要求:招生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要求数学类物理必选物理学类物理必选核工程与核技术物理必选生物技术物理、化学、生物至少选一科哲学历史、政治至少选一科  2.招生计划:共210名。  3.招生省份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报名系统内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可登录“试点高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考生最多可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所有材料不得更改。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高考。  3.选拔程序  (1)考核资格认定。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我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末位高考成绩同分全部入围);对于符合条件的第二类考生,均可获得参加考核的资格。  (2)考核方式。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面试时采用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考核全程录音录像,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3)体育测试。测试内容为:体质指数(BMI)、立定跳远和50米跑。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拟录取的重要参考,未参加体育测试或体育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测试成绩÷测试满分×15%)×100(其中测试成绩为我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拟录取名单确认。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参考体育测试结果和考生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拟录取,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名额。  3.专业确定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考核测试成绩、考核笔试成绩、高考成绩等优先顺序确定。  4.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五、培养方案及退出补选机制  坚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承“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的办学特色,采取“夯实基础、国际视野、尊重个性、跨界融合”培养模式,汇聚最优秀的师资培养更优秀的人才,加强科教协同育人,制定科学合理的退出补选机制,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能在基础学科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的拔尖创新人才。  1.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瞄准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及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秉承学校基础厚的培养特色,以学校强大的工科优势(我校工程学入选ESI排名前1?)牵引数理化生及哲学等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构建基础扎实、专业前沿、知行合一、思维创新的强基计划培养体系。  2.汇聚最优秀的师资培养更优秀的人才。选聘院士等国家级领军人才,聘请校内外知名教授,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为强基计划学生授课。实行双导师制,聘任国内外学术大师、行业精英指导学生人生成长、学业发展和科研训练,助力学生成长与科研创新同步发展。  3.科教协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强基计划学生全面进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培养学生以学促研、以研促学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科研反哺教学,将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自主创新的实验仪器、实验项目、教学案例。  4.采取“夯实基础、国际视野、尊重个性、跨界融合”的培养模式。研究拔尖人才成才规律,夯实拔尖人才成长的数理化生等自然科学和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的方法论。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牵引,面向基础研究领域国际前沿,打造文理渗透、理工结合、专业交叉、课程融合的强基计划培养方案,推动本科生进入国家级科研平台,在研究生导师指导下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制定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的长线规划,实现学术研究、创新能力培养的有机衔接。尊重学生个性,一人一策,实施小班制、导师制、国际化、学分制的个性化教学改革,为学生提供上不封顶的成长空间。  5.实施过程跟踪、成效评价的退出补选机制。实施强基计划荣誉学生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强基计划内流转和退出补选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鼓励学生不断挑战自我、“跳起来摘桃子”。制定科学合理的退出补选机制,每学年对强基计划学生学业、思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将退出强基计划并转入相同专业普通班,同时选拔相同数量的优秀学生进入强基计划的相应专业。被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六、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5月10日~31日。  2.考核资格名单及选拔标准公示:7月27日前。  3.考核时间:8月1日~2日,进行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考核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考核指南》。  4.录取标准公示:8月5日前。  七、其他说明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2.对于报名材料、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将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其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力。  3.选拔考核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酌情提供部分路费和住宿补贴。  4.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5.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与强基计划有关的任何考试招生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培训活动。  6.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八、监督及申诉方式  1.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正。  2.考核成绩和体育测试结果等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教育部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内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入选专业报请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3.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为:029-82668252,举报邮箱为:jwb@xjtu.edu.cn。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49  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2  电子邮箱:xjtuzs@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网:http://zs.xjtu.edu.cn/  强基计划报名网: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  十、本简章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详情
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测试指南2021-01-20
亲爱的同学:你好!首先祝贺你在高考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并入围我校强基计划校测资格,在此热烈欢迎你参加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的测试。为了方便你安排行程,我们将本次测试须知、交通指南、食宿指南、学校地图、西安一码通和防疫行程卡的二维码等相关信息提供如下,请你和你的家长详细阅读。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愿你在西安交通大学测试期间,生活愉快,一切顺利!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2020年7月27日学校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兴庆校区)招办地址:交大北门向东50米(兴庆公园对面)咨询热线:029-82668320;传真:029-82668322联系人:赵老师电子信箱:xjtuzs@xjtu.edu.cn第一部分 测试须知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和教育部及陕西省疫情防控相关通知要求,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校测(含笔试和面试)安排如下:一、校测安排1.测试时间8月1日上午笔试、下午体育测试8月2日全天面试详细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在29号晚8点后即可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2.测试地点笔 试:兴庆校区教学主楼C、D座(封闭管理)体育测试:兴庆校区田径场(封闭管理)面 试:兴庆校区外文楼A、B座3.辽宁、新疆等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省份,考生无需参加笔试和体育测试,仅需参加远程面试。二、考生防疫安排1.考生凭借准考证、身份证、绿色健康码(须注册西安市一码通)、防疫行程卡(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进行体温测量,上述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者允许入校测试。健康码非绿码或体温异常(≥37.3℃)的考生,将在学校设置的隔离场所隔离,由校医院根据情况判断决定是否可以入校参加测试;2.按照减少接触、减少聚集的原则,统一安排志愿者带领考生从指定的校门分批进入和离开;3.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测试仅允许考生本人入校,家长不得入校;4.请避免人群拥挤,每个考生空间间隔1米以上,候考期间不扎堆、不聚集。测试期间除规定须摘除口罩外,请全程佩戴口罩;5.具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来西安参加测试,须按照陕西省和西安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并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证明;6.请考生和家长加强来校旅途中的自我防护,旅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留意周围乘客健康状况;7.若因疫情发展导致国家或地方政府的疫情防控政策发生变化,我校将及时调整防疫安排,届时将第一时间通知考生和家长。三、注意事项1.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需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2.参加远程测试的考生需在一个相对独立、安静的房间内,使用双屏(带摄像头的两台手机或者一台手机一台电脑)进行前后同时直播,采用的平台是腾讯会议,请考生和家长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并熟悉基本操作,正式测试前将会由志愿者提前与考生联系调试;3.请下载并签署《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体育测试免责协议书》,并于体育测试前交检录老师,未签署者不能参加体育测试;4.为保证体育测试安全、顺利进行,请监护人提前3天为考生购买相关保险,并在体育测试前将购买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打印件与体育测试免责协议书一并提交;5.请根据安排的体育测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体育场检录和热身;6.有心脑血管疾病的考生,请慎重考虑参加体育测试;7.为保证面试公平,面试时严禁泄露姓名、家庭、中学等个人信息;8.西安市一码通和防疫行程卡注册。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选择“个人中心—来(返)西安人员登记——新用户登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因注册时需填写车次等行程信息,请到达西安时注册。西安市一码通二维码 防疫行程卡二维码第二部分 交通指南考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地址示意图:机场→西安交通大学由机场乘机场大巴至火车站,再转乘602路、607路公交车或乘出租车至西安交大(费用一般在15元以内),也可以直接乘出租车至西安交大(费用一般在150元以内)。火车北站(高铁站)→西安交通大学1. 由火车北站乘地铁2号线至南稍门站,转700路公交车至交大南门站,或乘出租车至西安交大(费用一般在15元以内)。2. 由火车北站乘地铁2号线至钟楼站,再转乘612路、252路至交大南门站或乘出租车至西安交大(费用一般在15元以内)。3. 由火车北站乘地铁4号线至建筑科技大学-李家村站,再转乘700、313路公交车至交大南门站,或乘出租车至西安交大(费用一般在15元以内)。4. 由火车北站乘出租车到西安交大(费用一般在70元以内)。火车站→西安交通大学由火车站乘607路、602路、228路、517路公交车,或乘出租车至西安交大(费用一般在15元以内)。第三部分 食宿指南旅 店参考价格地址联系电话交大南洋酒店普标/单间280元/间(不含早)兴庆南路1号(交大东南门外向南)18509281066张经理豪标/单间350元/间(不含早)交大康桥宾馆普通标间(无早)220元/间交大商场街(交大一村内)029-82666366029-8266649913909237321胡老师豪华标间(无早)260元/间三人间(无早)285元/间汉庭连锁酒店大床房门市价88折(含早)兴庆南路3号(交大东南门外向南)029-87952222标间馨乐庭公寓式酒店单间(单早)330元/间兴庆路159号(交大电脑城对面)17791363676张经理标间(双早)370元/间派 酒店(和平门店)商务大床/标间/大床房(不含早)189元/间环城南路东段100号(交大北门向西两站)18736799790薛经理锦江之星连锁酒店(建国门店)标间A/标间B(双早)门市价9折环城东路5号(交大北门向西一站)029-6867888818691857408王经理西安皇后大酒店豪华大床房(含早餐)388元/间西安市碑林区兴庆路45号(东门外300米)13759872790柏经理豪标(含早餐)360元/间普标(含早餐)340元/间陕西高速神州酒店标间/单间(无早)300元/间西安市环城东路9号15389430560张经理标间/单间(单早)340元/间标间/单间(双早)360元/间建国饭店标准客房(单早)350元/间西安市互助路2号18966811173白经理高级间(单早)380元/间世纪金源酒店高级间(单早)450元/间西安市建工路19-1号18991160109邓经理英卓未来公寓智能酒店单间/标间门市价兴庆南路学府首座2号楼509(东南门外)(029)83265871西铁二招标间(含双早)320元/间碑林区友谊东路33号(经九路与友谊东路交叉口西北角)029-82345800单间(含单早)380元/间优瑞商旅酒店标间299元/间交大商业街区建东街2号(西门外)(029)63609888单间269元/间简爱公寓酒店大床房158元/间交大商业街交大三村西门向西20米(东南门外(029)82216601标间168元/间家庭房(无早)198元/间友谊酒店标间(无早)110元/间兴庆路与咸宁路交口往东100米路南(029)89336874单间(无早)100元/间如家酒店(兴庆路店)标间299元/间兴庆路95号(北门外)(029)83180001单间279/229/189元/间汉庭酒店(互助路店)标间203元/间互助路1号(北门外)(029)68200055单间186元/间西安华榕国际酒店标间(双早)388元/间太乙路255号(城墙东南角向南100米)(029)82695666单间(双早)388元/间润佳酒店(武警医院店)标间(无早)199元/间碑林区经九路3号(化工六院南门)(029)82289600单间(无早)189元/间注:以上价格均为我校与酒店商定的价格,请家长直接联系,我办不负责订房。校园内教学主楼东侧的康桥苑三楼和西侧的梧桐苑三楼均可就餐。第四部分 校园地图虚拟校园地图请查看http://gis.xjtu.edu.cn/附件【2020年强基计划测试指南.pdf】已下载698次附件【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体育测试免责协议书.pdf】已下载540次详情
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入围名单公布通知2021-01-20
各位同学: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入围名单已公布,请登录报名网站(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查询结果。已入围的同学请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的后续测试通知。我校强基计划测试时间为8月1-2日,请于7月29日后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我校强基计划入围人数不超过分省计划的4倍(同分全部入围),入围标准见下表。部分考生因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高于入围标准而未获得入围资格。省份最低分安徽649北京629福建644甘肃639广东634广西643贵州640海南747河北666河南670黑龙江641湖北630湖南632吉林640江苏396江西635辽宁646内蒙古626宁夏600青海568山东656山西646陕西655上海541四川660天津668新疆623云南657浙江654重庆650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2020.7.27详情
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6-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七所大学之一, “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九所高校之一,“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之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部标代码为10698,英文名称为Xi’anJiaotong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市,分为兴庆校区(东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雁塔校区(西校区,西安市朱雀大街205号)和曲江校区(西安市雁翔路99号)。    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分类、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学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办法及选拔原则等;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或涉及学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副校长、招生办主任等组成。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组,招生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高考咨询;招生组组长由招生办公室聘任。    第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纪委举报电话:029-82668249,纪委举报信箱:jwb@xjtu.edu.cn)。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九条  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优化生源结构,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在各地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编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国家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本科生,报考条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按专业大类招生,采用具有“基础厚、重实践、个性化、灵活性、国际化”特征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学生入校后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进行主修专业选择,根据专业选择的结果进行宿舍优化和调整,具体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和主修专业选择范围详见我校公布的《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理工类(含医学类、经管类专业)、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定向生、少年班、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分类录取。    第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提档比例为100%;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六条 对于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西安交通大学原则上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但要求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能低于当地一本线(不包括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现役军人子女或因公牺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线,是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该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七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考生专业录取排序按该省投档顺序规定执行;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总分相同时,按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实行动态平行志愿的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当考生投档成绩和实际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专业。艺术类考生的录取规则按相应招生简章的要求执行。西安交通大学在录取时,只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西安交通大学认定的特殊类型合格考生,其专业录取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第十八条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即“不报不调”),包括:会计学(ACCA)、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H)、人工智能、医学试验班(侯宗濂班H)、理科试验班(数学H、物理H、计算机H、化学生物H)、医学试验班(护理)。在提档范围内,当理工类各专业已录满而医学类专业未录满时,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到医学类专业;若医学类专业仍未录满,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2019年江苏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自主选拔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其它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满分为480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对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2019年浙江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19年实际招生专业以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根据2019年上海市高考录取方案,凡该市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市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选考科目组内,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二十二条 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梯次志愿投档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范围内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政策优惠,优惠参考分数线以本科一批次(不含一批单列)最终模拟投档线为准(不包括浙江籍和上海籍考生)。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自主招生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第二十四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规定,我校将根据分省计划数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专业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和《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协议书》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第二十六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专业范围内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和《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队优惠条件所涉及的二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该省有关规定确定该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七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美术学类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进行录取。我校不再组织美术学类校考。美术学类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法学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实施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书法学校考。书法学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作为承担“国家专项计划”的高校,将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贫困地区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原则上在当地一本线以上录取。    第二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的定向就业本科生,一经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在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线上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在该提档线下20分以内、一本线以上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定向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三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预科生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结束后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管理办法》选择主修专业。预科阶段培养地点在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    第三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生源限定在西藏、新疆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三十二条  为了使志愿学医的考生明确学习志向,西安交通大学在陕西省实行医学类专业与其他类专业分学校代码招生。第三十三条 对于高考成绩高于我校理工类本科一批提档线但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学生,在第一学期内不得跨医学类学科申请调整专业,在第一学年末可跨医学类学科申请调整专业;对于高考成绩低于我校理工类本科一批提档线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对于部分省份在提前批次或一批单列计划录取的学生,如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线,入校后可申请跨大类调整专业;如高考成绩低于我校在该省本科一批提档线,入校后不得跨大类调整专业。对于高考成绩优异且进校摸底测试成绩合格者(钱学森班、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定向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学生除外),可按《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文件《大类招生主修专业预选择实施办法》之规定,申请确定主修专业。第三十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又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凡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详见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请相关考生慎重填报。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三十五条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住宿费和学费。每年住宿费1200元,各专业学费详见下表。其中,会计学( ACCA)专业新生入学还需一次性缴纳3.9万元的培训费、资料费等费用,试验班学生分流后按新专业年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序号专业名称元/年1文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马院)、少数民族预科班38502外国语言文学类、理科试验班(化学生物H)、理科试验班(数学H)、理科试验班(物理H)、工科试验班(机类)、工科试验班(管工贯通)、会计学(ACCA)、经济学类  、工科试验班(机类之人居)、工科试验班(机类之化工)、理科试验班、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H)、少年班49503人工智能、理科试验班(计算机H)、工科试验班(电类)52004医学试验班(侯宗濂班H)、医学试验班(一体化)、医学试验班(临床类)、医学试验班(非临床类)、医学试验班(护理学)55005美术学类、书法学9900   第三十六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七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外语保送生、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美术学类和书法学等项目的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参见各项目招生简章。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优惠录取政策,均针对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满分不等于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第四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日、俄等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9-82668320     招生网址:http://zs.xjtu.edu.cn     电子信箱:xjtuzs@mail.xjtu.edu.cn) 详情
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7-0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之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部标代码为10698,英文名称为Xi’anJiaotongUniversity。第三条 学校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市,分为兴庆校区(东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雁塔校区(西校区,西安市朱雀大街205号)、曲江校区(西安市雁翔路99号)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校区(西安市长安区河堤路)。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分类、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学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办法及选拔原则等;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或涉及学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钱学森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组,招生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高考咨询;招生组组长由招生办公室聘任。第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纪委举报电话:029-82668252,纪委举报信箱:jwb@xjtu.edu.cn)。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第九条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优化生源结构,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在各地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第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十一条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国家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本科生,报考条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具有“基础厚、重实践、个性化、灵活性、国际化”特征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和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学生入校后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进行主修专业选择,根据专业选择的结果进行宿舍优化和调整,具体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和主修专业选择范围详见我校公布的《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第十三条 2020年起西安交通大学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的招生按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预资格生,简称钱学森班Q)、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预资格生,简称越杰计划Q)录取,进校后参加钱学森班、越杰计划的选拔,达到要求者进入钱学森班、越杰计划学习,未达到要求者,根据学生意愿在相应大类内确定主修专业。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第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理工类(含医学类、经管类专业)、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定向生、少年班、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分类录取。第十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山东省,提档比例原则上为100%;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市、天津市、北京市、海南省,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第十七条 对于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西安交通大学原则上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但要求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能低于当地一本线(不包括高水平运动队)。现役军人子女或因公牺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线,是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特殊类型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该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第十八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考生专业录取排序按该省投档顺序规定执行;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总分相同时,按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投档成绩和实际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专业。在实行动态平行志愿的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西安交通大学在录取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我校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九条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即“不报不调”),包括:会计学(ACCA)、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Q)、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Q)、人工智能、医学试验班(侯宗濂班H)、理科试验班(数学H、物理H、计算机H、化学生物H)、医学试验班(护理)。在提档范围内,当理工类各专业已录满而医学类专业未录满时,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到医学类专业;若医学类专业仍未录满,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依次录取。第二十条 根据2020年江苏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强基计划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强基计划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其它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第二十一条 根据2020年浙江省、山东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20年实际招生专业以该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公布的为准。第二十二条 根据2020年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直辖市)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直辖市)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选考科目组内,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梯次志愿投档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二十四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按教育部及各省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我校已为获得强基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第二十五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我校将根据分省计划数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十六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专业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等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第二十七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专业范围内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等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队优惠条件所涉及的二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该省有关规定确定该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第二十八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进行录取。环境设计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法学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实施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书法学校考。书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第二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作为承担“国家专项计划”的高校,招收贫困地区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原则上在当地一本线以上录取。第三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的定向就业本科生,一经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在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线上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在该提档线下20分以内、一本线以上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定向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第三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我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最低不低于一本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新疆协作计划在新疆一本线上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预科生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结束后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管理办法》选择主修专业。预科阶段培养地点在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第三十二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生源限定在教育部规定的西藏、新疆籍高中应届毕业生。第三十三条 为了使志愿学医的考生明确学习志向,西安交通大学在陕西省、河南省、河北省、福建省等省份实行医学类专业与其他类专业分学校代码招生。第三十四条 对于录取在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Q)和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Q)的学生,可按《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文件《西安交通大学大类招生主修专业预选择实施办法(修订版)》之规定,申请确定主修专业。第三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凡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详见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请相关考生慎重填报。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第三十六条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住宿费和学费。每年住宿费1200元,各专业学费待定。其中,会计学(ACCA)专业新生入学还需一次性缴纳3.9万元的培训费、资料费等费用,各类试验班学生分流后按新专业年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第三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三十八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外语保送生、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环境设计和书法学等项目的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参见各项目招生简章。第四十条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优惠录取政策,均针对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满分不等于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第四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日、俄等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9-82668320招生网址:http://zs.xjtu.edu.cn电子信箱:xjtuzs@xjtu.edu.cn)  详情
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7-03-16
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促进学生体育运动的发展和体育人才的培养,满足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体育运动队的需要,将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和大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紧密结合,在大学生体育活动中发挥积极的推动和引导作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17年我校将继续通过“专项体育运动水平和文化课综合考核”的方式,选拔高水平运动队。一、招生对象1、招生项目:田径、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男子游泳、女子游泳、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2、报考条件:(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且具有高中教育同等学历者;(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综合素质优秀的高中毕业生;(3)田径项目入学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1月1日算起);(4)篮球项目入学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7年1月1日算起);(5)足球项目入学年龄不超过20周岁,不小于18周岁,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间出生者;(6)游泳项目入学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不小于18周岁,1995年9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间出生者;(7)乒乓球项目入学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不小于17周岁,1995年9月1日至2000年8月31日间出生者。(8)篮球项目:从未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过;从未参加过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等比赛;(9)田径项目:从未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注册,或已经注册,但在2016年和2017年未参加过全国田径锦标赛(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近二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除外);(10)乒乓球项目:获得市级(地级市)单项冠军;或省级比赛团体前二名的主力队员或单项前四名;或全国比赛团体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单项比赛前八名的队员;从未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甲A联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全运会(包括注册、报名和参赛)比赛。二、招生计划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集体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个人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小项的总数。具体签约计划如下:运动队项目A等B等C等D等位置、项目总签约计划男子篮球0~2人0~3人  前锋:0~3人 中锋:0~3人0~5人女子篮球0~2人0~3人  后卫:0~2人 前锋:0~3人 中锋:0~2人0~5人田径0~4人0~9人0~3人 短跨全能: 0~8人 中长竞走: 0~4人 跳 跃: 0~4人 投 掷: 0~2人 均男女不限0~16人男子乒乓球 0~1人0~2人0~1人 0~4人女子乒乓球0~1人0~1人0~2人  0~4人男子足球  0~5人0~3人位置不限0~8人男子游泳0~1人 0~1人0~1人泳姿不限0~3人女子游泳 0~1人0~2人0~1人泳姿不限0~4人合计0~8人0~12人0~15人0~6人 0~41人三、网上报名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2017年1月20日。报名者须在此期间内登录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登录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xjtu.edu.cn/),报名类型选择“高水平运动队”,填写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名信息。四、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1.西安交通大学将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审核结果将于2017年1月底前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需上网打印带条形码的申请表。2.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3月3日下午14:00-16:00在招生办(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北门内向东50米)一楼采集照片,缴费,领取准考证和相关资料。3.提交材料清单:(1)《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注:该报名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并提交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提交后不得修改。中学需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4)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5)运动会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复印件;(6)报名者本人的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等级证书截图打印件。五、测试1.考试安排:对于符合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申请者,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特长专项测试以及文化课笔试(具体测试时间和考试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内容日期时间文化课笔试(语文、数学、英语)2017年3月3日18:30~21:30开营式2017年3月4日08:30~09:00体育专项测试2017年3月4日09:00~18:00公布拟签约名单2017年3月底之前2.测试内容:(1)男子篮球、女子篮球:专项素质、专项技术、实战测试;(2)男子游泳、女子游泳:主项、副项(现场报到时需确认主副项);(3)男子足球:专项素质、专项技术、实战测试;(4)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专项素质、基本技术、实战比赛;(5)田径:专项能力、身体素质、基本技术。六、录取规则与优惠政策1.录取规则:学校将根据文化课笔试成绩、体育专项测试综合成绩分别划定合格线。两项都合格的考生,将根据所报体育专项测试综合成绩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签约考生名单。被我校确定的拟签约考生需与西安交通大学签订协议。我校将通过本科招生网将已签约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并对所有考生的信息进行复核。公示和复核通过后,将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招办备案。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将分别获得以下高考录取优惠(以协议书为准):2.投档优惠政策优惠等级运动队项目优惠条件A等篮球、田径、女子乒乓球、男子游泳符合教育部规定高水平运动员“高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一级及以上)的考生,通过我校测试者,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到我校分数线要求者可免2017年高考。B等篮球、田径 乒乓球、女子游泳测试综合成绩特别突出的少数二级运动员,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及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要,给予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二本线65%以上录取的优惠。C等田径、乒乓球、游泳、足球测试综合成绩优秀的少数二级运动员,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及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要,给予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二本线以上录取的优惠。D等足球、男子乒乓球、游泳其他测试综合成绩优良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及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要,给予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以上录取的优惠。注: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政策执行。3.录取专业为保障获得拟签约资格考生的利益,我校将在如下表所示专业中录取合格考生,拟签约资格考生须在正式签订协议时明确拟录取专业意向(线上和线下各选择一个专业意向)。优惠等级专业录取规则备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的(线上)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的(线下)拟签约资格考生须在正式签订协议时明确拟录取专业意向,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文科理科文科理科A等文科试验班类TB等C等文科试验班类、外国语言文学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工科试验班类(一)文科试验班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工科试验班类(一)、生物医学工程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D等电气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工科试验班类(一)注:浙江和上海考生所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高考要求一致。七、监督机制1.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2.高水平运动队签约考生名单及优惠等级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3.学生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者的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八、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九、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温馨提示及注意事项:1.与我校签约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正式获得我校录取资格;2.高水平运动队入校一周内须到学校体育中心训练办公室注册,进行专项水平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3.高水平运动队入校后须按规定参加运动队的日常训练,参加有关比赛。还应积极参加大学生体育俱乐部或社团活动,发挥积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为学校争光。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咨询电话:029-82668320;传真:029-82668322;Email:xjtuzs@mail.xjtu.edu.cn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西安交通大学体育中心2017年1月6日详情
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3-12
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需要,充分发挥高水平运动队在大学生体育活动中的推动和引导作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19年我校将继续通过“专项体育运动水平和文化课综合考核”的方式,选拔高水平运动队。一、招生项目: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田径、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男子游泳、女子游泳、男子足球。二、报考条件:1.报名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考:(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且具有高中教育同等学历者;(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综合素质优秀的高中毕业生;2.对以下项目考生,还应满足相应的条件方可报考:(1)篮球项目:从未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过;从未参加过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等比赛;(2)田径项目:从未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注册;或已经注册,但在2018年和2019年未参加过全国田径锦标赛(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近二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除外);(3)乒乓球项目:从未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甲A联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全国青年锦标赛、全运会(包括注册、报名和参赛)比赛,且近三年内(有效时间为2016年7月1日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省级比赛单项前三名、全国或国际单项比赛前六名的队员(单项包括单打、双打、混双);(4)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证书项目必须与报名项目完全一致(田径、游泳小项目也必须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报名项目证书无效;(5)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应提供是否为主力上场队员的证明。注:运动员等级证书上所列比赛及名次,须符合上述报名条件要求的比赛及名次。三、招生计划2019年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4600人)的1%,集体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个人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小项的总数。具体签约计划如下:运动队项目A等B等D等位置、项目总签约计划男子篮球0~2人0~1人0前锋:0~2人 中锋:0~2人0~3人女子篮球0~2人0~2人0后卫:0~2人 前锋:0~2人 中锋:0~2人0~4人田径0~4人0~9人0~2人短、跨、全能: 0~8人 中长: 0~3人(不招竞走) 跳跃: 0~3人(女子优先) 投掷: 0~2人(限男子)0~15人男子乒乓球0~1人0~1人0~2人 0~4人女子乒乓球0~1人0~1人0~2人 0~4人男子足球000~10人不招守门员0~10人男子游泳0~1人0~1人0~3人泳姿不限0~4人女子游泳0~1人0~1人0~3人泳姿不限0~4人合计0~10人0~14人0~22人 0~46人四、网上报名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2019年2月24日24:00。报名者须在此期间内登录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登录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主页网上报名栏目(http://zzzs.xjtu.edu.cn/login.do),注册账户,报名类型选择“高水平运动队”,填写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名信息。五、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1.西安交通大学将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的结果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审核结果将于2019年3月1左右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上网缴费,并打印带条形码的申请表。2.如果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超出专项测试条件允许的范围,西安交通大学大学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标准将高于报名标准。初审不合格者不接受现场报名,不允许参加测试。3.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9年3月9日上午8:30-10:30在招生办(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北门内向东50米)一楼采集照片,领取准考证和相关资料。4.提交材料清单:现场报到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纸质材料:(1)《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注:该报名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并提交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提交后不得修改。中学须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4)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5)运动会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复印件;(6)报名者本人的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等级证书截图打印件。六、测试1.考试时间:对于符合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申请者,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特长专项测试以及文化课笔试(具体测试时间和考试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内容日期时间文化课笔试 (语文、数学、英语)2019年3月9日14:30~17:30开营式2019年3月10日08:30~09:00体育专项测试2019年3月10日09:00~18:002.测试内容与分值占比:见附件。七、录取规则与优惠政策1.录取规则:学校将根据文化课笔试成绩、体育专项测试综合成绩分别划定合格线。在两项都合格的考生中,将按照所报体育专项测试综合成绩,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相应等级招生计划数范围确定拟签约考生名单。其中A等、B等优先满足篮球、田径项目,其后依次为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女子游泳、男子游泳项目。篮球、足球项目,如果文化课和体育专项测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体育专项测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实战比赛成绩、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乒乓球项目,如果文化课和体育专项测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体育专项测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实战比赛名次、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田径项目,如果文化课和体育专项测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体育专项测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项成绩、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游泳项目,如果文化课和体育专项测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体育专项测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主项成绩、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被我校确定的拟签约考生须与西安交通大学签订协议。我校将通过本科招生网将已签约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并对所有考生的信息进行复核。公示和复核通过后,将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招办备案。2.投档优惠政策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将分别获得以下高考录取优惠(以协议书为准):优惠等级运动队项目优惠条件A等篮球、田径、 乒乓球、游泳符合教育部规定高水平运动员“高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一级及以上)的考生,通过我校测试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到我校分数线要求者可免2019年高考。B等篮球、田径、 乒乓球、游泳测试综合成绩特别突出的少数二级运动员,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及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要,给予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二本线65%以上录取的优惠。D等田径、乒乓球、 足球、游泳其他测试综合成绩优良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及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要,给予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以上录取的优惠。注: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政策执行。3.录取专业为保障获得拟签约资格考生的利益,我校将在如下表所示专业中录取合格考生,拟签约资格考生须在正式签订协议时明确拟录取专业意向(线上和线下各选择一个专业意向)。优惠等级专业录取规则备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 模拟投档线的(线上)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 模拟投档线的(线下)拟签约资格考生须在正式签订协议时明确拟录取专业意向,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文科生理科生文科生理科生A等文科试验班类TB等D等文科试验班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工科试验班(电类)、工科试验班(机类)、工科试验班(管工贯通)文科试验班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工科试验班(机类)、理科试验班注:具体专业名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浙江和上海考生所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高考要求一致。八、监督机制1.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2.高水平运动队签约考生名单及优惠等级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3.学生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者的高水平运动队资格;4.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还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九、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十、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温馨提示及注意事项:1.与我校签约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正式获得我校录取资格。2.高水平运动队入校一周内须到学校体育中心训练办公室注册,进行专项水平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3.高水平运动队入校后须按规定参加运动队的日常训练,参加有关比赛,为学校争光,并遵守学校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还应积极参加大学生体育俱乐部或社团活动,发挥积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带动学校体育运动氛围。4.为保障体育专项测试期间考生发生受伤等意外情况后的利益,请考生和家长提前购买体育专项测试当天考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咨询电话:029-82668320传真:029-82668322Email:xjtuzs@xjtu.edu.cn----  点击下载:测试项目及分值.pdf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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