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1) 陕西省会计业务办理预约单;
(2)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 ;
(3)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最高学历和学位(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中及以下学历不要求可不提供;
(5) 有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加盖公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请参考网上申请时系统给予的应携带材料的提示信息;
(7)凡由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公地点:西安市太白北路320号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早9:00—12:00;下午13:00 —17: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联系电话:029-88479346
投诉电话:029-88484458,029-87279706
不收费
办事表格:登陆“陕西会计网”会计服务网上大厅中的“考试合格申请颁发证书” 系统后填写并下载(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