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持有人在西安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1、身份证明。下列材料之一: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等。
2、就业、住所、就读等证明。下列材料之一:
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合法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原件)、就读学校住宿证明(原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原件)等;
3、陕西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陕西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
1、 申请人提交材料
2、 公安派出所审核
3、 县级公安机关审核
4、 制作证件
5、 发放证件
西安市雁塔区明德门派出所
电话:029-85410035
地址:长安南路136号
西安市阎良区胜利路派出所
电话:029-86202361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胜利街29号
西安市长安区子午派出所
电话:029-85954323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街办子午北街7号
居住证签注10个工作日办结,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