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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

英文名:Xi`an conservatory of music 简称:“西音” 所在地:西安 院校代码:10728 类型:艺术类/考研院校

省属本科高校
  •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音乐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5-05
西安音乐学院座落于千年古都西安,本院未设分院、分校,也没有校外教学点,所有学生全部在校本部就读。2011年计划面向全国招生900名。本院属国家公办高等艺术院校,招收学生全部为本科层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文化课参加全国统考,各专业文理兼收,外语语种限为英语。男、女录取比例不限。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录取时我院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线上考生按考点、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音乐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录取结果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学生入学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考试纪律者、体检不合格者退回原籍。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新生入学应一次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学费标准:舞蹈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13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专业15000元/学年。住宿费每生1200元/学年。学院国标代码:10728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邮政编码:710061联系电话:029-85251287传真电话:029-8525347485391952电子信箱:xacm02@pub.xaonline.com西安音乐学院2011年4月15日?详情
西安音乐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2012-04-24
西安音乐学院座落于千年古都西安,本院未设分院、分校,也没有校外教学点,所有学生全部在校本部就读。2012年计划面向全国招生900名。本院属国家公办高等艺术院校,招收学生全部为本科层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文化课参加全国统考,各专业文理兼收,外语语种限为英语。男、女录取比例不限。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录取时我院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线上考生按考点、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音乐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录取结果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学生入学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考试纪律者、体检不合格者退回原籍。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新生入学应一次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学费标准:舞蹈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13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录音艺术专业15000元/学年。住宿费每生1200元/学年。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5251287 传真电话:029-85253474 82142881电子信箱:xacm02@pub.xaonline.com 西安音乐学院 2012年3月20日详情
西安音乐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013-04-09
西安音乐学院座落于千年古都西安,本院未设分院、分校,也没有校外教学点,所有学生全部在校本部就读。2013年计划面向全国招生900名。本院属国家公办高等艺术院校,招收学生全部为本科层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文化课参加全国统考,各专业文理兼收,外语语种限为英语。男、女录取比例不限。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录取时我院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上线考生: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考生按考点、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音乐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录取结果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学生入学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考试纪律者、体检不合格者退回原籍。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新生入学应一次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学费标准:舞蹈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13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录音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艺术与科技专业15000元/学年。住宿费每生1200元/学年。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5251287 传真电话:029-85253474 82142881 电子信箱:xacm02@pub.xaonline.com 西安音乐学院 2013年3月20日详情
西安音乐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014-04-28
西安音乐学院座落于千年古都西安,本院未设分院、分校,也没有校外教学点,所有学生全部在校本部就读。2014年计划面向全国招生900名。本院属国家公办高等艺术院校,招收学生全部为本科层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文化课参加全国统考,各专业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男、女录取比例不限。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录取时我院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上线考生: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考生按考点、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音乐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录取结果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学生入学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考试纪律者、体检不合格者退回原籍。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新生入学应一次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学费标准: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13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录音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艺术与科技专业15000元/学年。住宿费每生1200元/学年。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5251287 传真电话:029-85253474 85391952电子信箱:xacm02@pub.xaonline.com 西安音乐学院2014年4月28日详情
西安音乐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2015-04-0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为西安音乐学院,英文译名:Xi`an conservatory of music第三条西安音乐学院坐落在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校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学院隶属陕西省教育厅,是一所培养音乐舞蹈艺术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9所独立设置的音乐专业院校之一,为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学府。学院创建于1949年,其前身为贺龙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北军政大学艺术学院”,1956年更名为“西安音乐专科学校”,1960年升格为“西安音乐学院”,1980恢复“西安音乐学院”建制。第四条本院未设分院、分校,也未设校外教学点,所招录的学生全部在校本部就读。第五条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在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院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第八条西安音乐学院纪委设立纪监审办公室,由纪监审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投诉电话:029-85238946。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 2015年学院计划面向全国招生900名,招收学生全部为本科层次。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考,各专业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男、女录取比例不限。第十一条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相关专业《视唱练耳》、《乐理》按比例计入专业总分。音乐类其它专业均需参加基本乐科(视唱练耳、乐理)考试并设合格分数线。第十二条文化课、专业课、基本乐科分数分别达到规定合格线,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照文化课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其它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总分,按照考点、按专业、按省份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所有专业计划录满为止。第十三条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我院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考生须诚实守信,凡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六条我院按照陕西省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标准: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13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录音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艺术与科技专业15000元/学年。住宿费每生1200元/学年。第十七条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第十八条本章程发布以后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有不相适应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九条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邮政编码:710061联系电话:029-85251287传真电话:029-85253474 85391952电子信箱:xacm02@pub.xaonline.com第二十条本章程由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音乐学院 2015年4月10日详情
西安音乐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2016-05-2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西安音乐学院,英文译名:Xi`an conservatory of music第三条 西安音乐学院坐落在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校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学院隶属陕西省教育厅,是一所培养音乐舞蹈艺术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9所独立设置的音乐专业院校之一,为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学府。学院创建于1949年,其前身为贺龙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北军政大学艺术学院”,1956年更名为“西安音乐专科学校”,1960年升格为“西安音乐学院”,1980恢复“西安音乐学院”建制。第四条 本院未设分院、分校,也未设校外教学点,所招录的学生全部在校本部就读。第五条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在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院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第八条 西安音乐学院纪委设立纪监审办公室,由纪监审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投诉电话:029-85238946。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2016年学院计划面向全国招生950名,招收学生全部为本科层次。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考,各专业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男、女录取比例不限。第十一条 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相关专业《视唱练耳》、《乐理》按比例计入专业总分。音乐类其它专业均需参加基本乐科(视唱练耳、乐理)考试并设合格分数线。第十二条 文化课、专业课、基本乐科分数分别达到规定合格线,依据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总分,按照专业、省份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第十三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我院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考生须诚实守信, 凡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六条我院按照陕西省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标准: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13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15000元/学年。住宿费每生1200元/学年。第十七条 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第十八条 本章程发布以后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有不相适应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九条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邮政编码:710061联系电话:029-85251287传真电话:029-85253474 85391952电子信箱:xacm02@pub.xaonline.com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音乐学院 2016年5月28日详情
西安音乐学院2011年外省本科招生简章2010-12-10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 专 业 方 向名额系别学制音乐学050401音乐学20音乐学系四年音乐教育240音乐教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050402作曲25作曲系五年指挥2作曲系四年视唱练耳6视唱练耳教研室电子音乐制作8电子音乐工程系录音艺术050417录音艺术4音乐表演050403声乐(美声、民族、流行)90声乐系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70钢琴系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它、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 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80管弦系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80民乐系舞蹈编导050410舞蹈编导(表演与教育)75舞蹈系  备注:合计招生数7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报考条件: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报名、考试日期、地点考 点地 址限考省份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河南郑州郑州大学(郑州市大学路75号 郑州大学南校区)山西、河南、重庆、四川 1月16日—17日 1月18日—20日浙江杭州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市文一路222号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 1月17日—18日 1月19日—21日 湖南长沙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香港、澳门 1月24日—25日 1月26日—28日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北京西城区鲍家街43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2月14日 2月16日—17日甘肃兰州兰州艺术学校(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2月22日—23日 2月24日—25日山东济南济南市招办指定报名地点河北、山东2月23日—24日2月25日—26日陕西西安西安音乐学院(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非陕西省3月7日—8日3月9日—11日  报考办法:  一、陕西省考生只能参加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音乐学专业方向、作曲专业方向、视唱练耳专业方向、录音艺术专业方向所有考生仅限在本院考点报考,省外考生均可在本院考点报考。  二、考生报名均须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10年12月25日每天8:00—22:00  截止时间:2011年1月 10日12:00郑州、长沙、杭州考点网上报名截止;1月30日12:00济南、兰州、北京考点网上报名截止;2月20日12:00西安考点网上报名截止。逾期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我院各考点现场设有的报名处进行面报。  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不做任何信息更改。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xacom.edu.cn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注: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现场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并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已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了艺术类报名手续者,须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音乐学专业考生交本人音乐评论文章一篇,考生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  四、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五、凡持有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复试注册手续,并须准备初试要求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六、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1 [2] [3] [4] [5] [6] [7] 下一页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 电话: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办%u0030%u0032%u0039-%u0038%u0035%u0032%u0035%u0031%u0032%u0038%u0037%u0038%u0035%u0032%u0035%u0033%u0034%u0037%u0034%u0038%u0035%u0033%u0039%u0031%u0039%u0035%u0032
  • 邮编:
    7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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